[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切实做到“六个到位”]

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切实做到“六个到位”

  

  第三期:省林区检察分院要求全省林区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

  切实做到“六个到位”

  省林区检察分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召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求全省林区检察机关要切实做到“六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求两级院通过开展广泛的思想动员和座谈讨论,深入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检察干警法治理念存在的不足,深化对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畏难情绪、自满情绪,厌烦、厌战情绪和松劲、泄劲情绪,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政法委、高检院、省院和分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形成人人主动参与,人人受到教育的良好态势,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保证教育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成立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督查制度,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分段组织,一段一小结,哪个阶段不合格,都要按要求重新补课;制定出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检查验收标准,结合年终总结,对教育活动进行检查验收,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是学习培训到位。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以及举办读书班、研讨会、学习培训、演讲比赛、写读书笔记、举行考试考核、建立学习档案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和培训。通过行之有效的学习培训,使广大林区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化对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真正使广大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四是查摆整改到位。要求两级院、每个部门和每个检察人员,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照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明确,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查摆问题,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的各个方面。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时间、责任、措施落实。

  五是制度建设到位。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明确行为规范,严密工作流程,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着重落实、分解执法责任,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合理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保障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和队伍管理制度,形成执法规范化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科学地评价办案人员的工作实绩,引入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六是结合工作到位。强调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一要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二要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教育活动促进队伍素质提高,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成效。三要同专项整改活动有机结合,从执法思想、执法理念的高度深入剖析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及时看到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四要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五要同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化整改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深化整改的重点来抓,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效来

巩固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六要把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