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开展“三优”和“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公安局开展“三优”和“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部署,县局决定,2006年在全局深入开展评选优秀基层单位、优秀基层所队长、优秀基层民警、十佳侦查破案能手、十佳执法质量标兵活动(简称“三优”和“双十佳”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评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各级公安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公安基层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安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切实增强基层民警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基层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浓厚氛围,保障和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

  1、优秀基层单位、优秀基层所队长、优秀基层民警、十佳侦查破案能手的评选范围是:各派出所、xx大队、xx大队、监管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xx侦察大队、水上治安大队及各大队下设的中队等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单位和这些单位的全体民警;

  2、十佳执法质量标兵的评选范围是:上述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单位中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民警(不含工勤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开拓进取,团结务实,民主集中,公正清廉,凝聚力、战斗力强。班子成员富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勤政廉洁,表率作用发挥得好,本单位民警对班子满意率达90以上。班子成员在公务员年度考评中全部称职。

  2、队伍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牢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被群众投诉并查证属实的“冷硬横推”现象。

  3、扎实有效地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各项基层基础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实现年内工作目标,在全局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年内无重大治安责任事故,无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事项,无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问题。

  4、全年执法质量考评均为优秀等次,无复议被撤销案件,无诉讼败诉、国家赔偿以及其它执法过错责任案件发生。

  5、认真落实“四句话”要求,模范遵守“五条禁令”,内务管理规范,环境卫生整洁有序。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廉洁自律,当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优秀基层所队长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廉洁勤政,模范表率作用发挥得好。

  2、工作能力强、有魄力,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推出新举措,团结带领民警扎实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

  3、忠实履行职责,严打严管严防严控措施落实到位,群众满意率高。

  4、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和上级机关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八项规定”,队伍管理措施有力。近三年未受到党、政纪处分,单位民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优秀基层民警评选条件

  1、在基层、一线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2、政治责任感强,富有奉献精神,业务素质高,工作有能力,热爱本职工作,热情服务群众。

  3、严格执行各项条令、禁令、制度,无违法违纪问题。

  4、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十佳侦查破案能手评选条件

  1、熟练掌握、正确运用公安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侦查素质和较高的执法办案能力。

  2、年内在侦破重特大案件或其它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3、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十佳执法质量标兵评选条件

  1、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牢固,法制意识强,执法思想端正,执法行为规范。

  2、熟悉公安法律法规,正确把握办理刑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3、承办的各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定性准确。无责任退查、复议被撤销、败诉、冤假错案、国家赔偿等案件。

  4、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评选数额

  优秀基层单位5个,优秀基层所队长5名,优秀基层民警、十佳侦查破案能手、十佳执法质量标兵各10名。

  五、评选方法、步骤

  1、民主推荐。12月中旬,各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数额对优秀基层单位、优秀基层所队长、优秀基层民警、十佳侦查破案能手、十佳执法质量标兵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名单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考察。县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推荐票数和评选数额,拟定候选

预备人员予以考察,确定候选人。

  3、表彰奖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候选人及考察情况向局党委汇报,局党委依据考察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研究确定“三优”和“双十佳”人员;县局通过召开表彰会、发布表彰通报等形式,对获得“三优”、“双十佳”的单位和民警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这次评选活动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x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xxx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政工科设立办公室,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评选活动的考察、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密组织,认真参与评选活动,并注意发现、挖掘、培养本单位的优秀民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客观公正评选。各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民主推荐,确保推荐的单位和民警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得到普遍认同。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评选结果与等级化管理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挂钩,并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