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下的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什么是对外汉语教学语法

构式语法下的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构式语法下的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摘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构式语法的兴起打破了传统 “动词中心说”的语法观念,为我们分析汉语语法现象提供 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许多学者利用构式语法理论去重新审视 双及物、way-构式等语言现象,并且探讨了构式语法对语言 习得的借鉴意义,而本文正是以构式语法理论为基础,从另 一个角度去看待对外汉语的教学,使我们对汉语教学有一个 更新的认识,从而对对外汉语教学产生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 义,将其基本思想运用于实践应用,以期改善教学理念,改 进教学方法,为对外汉语教学提供更多的借鉴意义,从而更 好的指导汉语学习者。

关键词:构式语法;
汉语教学;
教学理念;
教学方法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 及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世界各个民族之间政治、经济和 文化发展的需要使得语言成为了连接各个民族的纽带。与此 同时,语言教学也成为了社会乃至整个人类关注的焦点,有 些学者认为,各个民族之间的语言既具有共性,也有其个性 特点,所以语言教学既要重视语言应用的共性,更要关注语 言的个性特征。和印欧语系不同的是,汉语缺乏形态的变化, 词类和句法的关系错综复杂,这一系列的特点给汉语教学提 出了诸多的挑战。许多学者从语言本体出发去探讨汉语教学, 但是在实践应用中发现,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对汉语中的 一些边缘现象,我们的语法理论同样无法解释。任何一种语法理论都无法解释穷尽汉语中的一些复杂语言现象。本文试 从构式语法理论的角度出发,去探讨对外汉语教学,以期为 汉语教学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构式语法概说 构式语法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它主张形式和意义的配 对,并且主张以构式为中心,把构式看做一个整体,整体的 功能大于各部分之和,而不是各部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自构 式语法兴起以来,学术界开始用另一种崭新视角去研究语言 本体以及语言习得等问题。构式语法产生之前,“动词中心 说”的语法观一直被学术界广泛谈及,人们一度将句子的意 义归结为是由动词或者某个虚词所决定的,并进而由“动词 中心说”的语法观角度去探讨语言本体。但是一些语言现象 证明,这类语法理论并不能够解释穷尽某些特殊的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提到的双及物形式,配价分析理论认为动词具有支 配作用,一个动词能够支配几个行动元,那么这个动词就为 几价动词,在双及物形式中的动词通常是三价动词,但是我 们却发现,在“吃了他三个苹果”、“买了大娘三个鸡蛋”, 这样的句子中,二价动词后面带两个行动元,似乎用配价理 论解释不通,并且双及物形式中的动词应该是支配了两个对 象,但是在这两个例子中,不管是动词“吃”还是“买”, 我们可以说吃了三个苹果,却不能说吃了他,可以说买了三 个鸡蛋,却不能说买了大娘,也即是说在这两个双及物形式 中,“他”、“大娘”并不受前面的动词支配。于是学术界开始使用构式语法理论去解决此问题,认为决定句子意义的 并不是动词或者某个虚词,而是构式决定了整个句子的意义。

同样构式语法的出现打破了儿童语言习得“先天论”和“经 验论”的说法。沈圆在《句法―语义界面研究》一文中提到, 一些学者针对儿童语言习得,提出了“句法引导”一概念, 他们认为考察和动词联系的不同构式的确能够帮助习得相 关动词的意义,沈圆认为他们的问题在于误把句法联系的意 义看作是动词的意义。构式语法的兴起为语言本体研究以及 语言习得和教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打破了以往“动词 中心说”的传统语法观念。本文从该理论出发,希望借此为 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提供另一种教学思路,不断更新和转变 教学方法及设计,解决对外汉语教学中出现的一些边缘的语 言现象。

二、汉语及汉语教学概说 和印欧语系相比,汉语不管是在语音、词汇,还是语法 方面都是十分复杂的,这也给汉语教学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一)汉语的特点 和印欧语系相比较,汉语有许多特点。相对于语法而言, 语音和词汇在汉语教学中并没有那么复杂,所以语音和词汇 在初期的学习是相对容易的。但是,单是学习语音和词汇并 不能达到较好的交际效果,交际需要能够独立表达一定意思 的句子,而这样的句子则需要一定的语法规则将其串联。这 套语法规则对于把汉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我们以下面句子为例,如:例1:a.小明,小心别摔跤。

b.小明,小心摔跤。例2:a.他干了一晚上差点儿没累死。

b.他干了一晚上差点儿累死。在上面两例中,a句和b句的意 思基本相同,但是两例中的a句都具有否定标记“别”和“没”, 而b句无。我们知道否定词是表示否定意义的,但是在上面 的例句中,我们几乎可以给a、b两句划上等号,而在印欧语 系中则不存在这样的情况。类似的例子还有,“来北京以前” 和“没来北京以前”,“入党以前”和“没入党以前”等等, 这些句子有否定词和无否定词的意思是基本一样的,但印欧 语系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困 难,以及学习者习得汉语的困难。

(二)汉语教学概说 心理语言学主张第二语言的教学应该研究和对比两种 语言学习时的不同心理过程,探索第二语言学习的模式和规 律,并根据不同学习对象的心理特点来考虑第二语言教学的 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这对汉语教学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发现,单从学习者的心理特点去考虑外语 教学,并不能够解释语言本体的一些特殊现象。心理语言学 给我们的启示是教学者应该从不同的个体出发,根据其实际 情况,选择不同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心理语言学要求从 心理角度去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以及教学者的教学设计。

但是汉语的教学更多的是针对用法,即怎样将语言运用于交 际,怎样造出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等等。传统的语法教学一般是给出语法规则,让学生去死记硬背,其结果往往是学生 并不能完全理解其用法,因而会造出一些符合语法规则,但 语义又有悖于人们认知的句子。我们看这样两个例子:例3:
a.他要来。b.他要来了。例4:a.他要去北京。b.他要去北 京了。例子中的a、b两句的不同之处在于b句句末多了一个 “了”。在教学中,教学者往往会提醒学生注意句子中的两 个关键词“要”和“了”。关于“了”,现代汉语对其的解 释是:“了”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动作或性状的实 现,即已经成为事实;
而“要”则有表示事情还没发生,即 将要发生的意义。但是我们发现在例3和例4这两个例子中的 b句,“要”和“了”同时出现在一个句子中。对于以汉语 为母语的学习者来说,这并不是难点,但是对于把汉语作为 外语的学习者来说,这就是无法理解的语法点。所以在汉语 教学中,如果教学者只是教给学生“要”和“了”的意义, 在单句中,学生可以理解,但是将两句放在一起,学生就很 难理解了,会觉得两例中的b句是矛盾句。但是我们可以从 构式语法的角度去给学生讲解,就不难理解了。构式语法认 为决定句子意义的是构式而不是动词或者某个虚词,我们可 以把b句看成“S要V了”的构式,该构式表示的是马上或者 即将做某事了,以构式的整体意义去理解就很容易接受了。

三、构式语法下的汉语教学 构式语法自兴起以来,许多学者从它的理论特征出发, 去探索语言本体,解释了一些特殊的语言现象,为汉语的习得和教学提供了许多借鉴意义,让汉语教学者用另一种新的 视角去看待汉语教学问题,从而为汉语教学提供一种新的思 路和新的方法。

(一)整体构式观 传统的语法观念认为动词在句子中处于支配地位,由于 汉语没有形态的变化,所以表达语法意义多用语序和虚词, 于是许多人也认为虚词也有决定句子意义的功能。在传统 “动词中心说”语法观念的熏陶下,汉语教学者在教学过程 中往往比较重视动词以及虚词,认为句子的意义是由它们所 决定的。但是正如我们在前文说到的“S要V了”构式一样, 如果教学者只是着重于“要”和“了”的讲解,在单个的“他 要去北京”、“小明做完作业了”这样的例子中,学生是比 较容易理解的,但是当“要”和“了”同时出现于句子之中, 学生就很难理解了,甚至会觉得“他要去北京了”这样的句 子是病句,因为“要”表示的意义和“了”表示的语法意义 是相互矛盾的,这便会造成学生的误解。句子的意义并不是 句中短语或者词语意义的简单相加。构式语法认为构式在句 子中处于支配地位,句子的意义并不是部分意义的简单相加。

所以我们在前面也说到,在教学中如果我们将“他要去北京 了”这样的句子看成是“S要V了”这样的构式,把它看成是 一个整体,而整个构式义表达的是马上或者即将做某事,那 么学生就不会去咬文嚼字,理解了“要”和“了”的意思, 再将其整合相加了。构式语法给我们的启示就是针对某些句子,教学者应该把它们看成是一个整体的构式去讲解,而不 是支离破碎地分析。

(二)从简单构式到复杂构式 陈满华在《构式语法理论对二语教学的启示》一文中举 到这样一个例子:例5:“空座位有的是,我便找了一个靠 窗的。”意思是:A.小吃部人很多B.小吃部人不多C.小吃部 座位不够D.小吃部没有座位这是一道阅读题,对于以汉语为 母语的人来说,这道选择题并没有难度,但是对于把汉语作 为外语的学习者来说,就会陷入困境,“有的是”到底是什 么意思?按照传统的语法观念,教学者在讲解的时候往往给 学生讲的是“有”,它可以作为动词,后面往往接名词,表 示一种存在或者所属,例如:“她有一个苹果”、“操场上 有一颗桃树”;
但是当出现例5中的“有的是”这样的结构 时,学生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关于“有…”结构有很多 种,有固定的词组、短语,也有熟语、句子等,比如:例6:
院子里有一棵树。例7:可真有你的。例8:有的是钱。例9:
读书很有用。`从以上四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四个不同 的构式表示了不同的构式义。例6为一般的“有”字结构, 表示一种存在义,而例9中的“有用”是一个词,在汉语词 典中也有收录,这两类是学生比较容易掌握的,但是对于例 7、8,学习者便不那么容易理解。这就要求教学者在教学的 过程中先从简单的构式开始教学,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学习 者在教授这些简单的构式时,要从整体的构式义出发,而不是单向学习者讲解“有”,否则学习者在以后学习关于“有” 的复杂构式时,就会陷入误区。

(三)从典型构式到非典型构式 从构式语法的角度来看,汉语教学应该从典型到非典型, “典型”具有基本的外在形式和核心的构式义,而“非典型” 则是在“典型”的基础之上衍生的,只有掌握了典型的构式, 才能更好地理解从典型构式衍生出的非典型构式。以双及物 构式为例,双及物构式V+N1+N2,其构式义是“有意的给予 性转移”,这是双及物的典型构式,如:例10:他送我一本 书。例11:邻居卖给我一把旧椅子,这两个例子属于典型的 双及物构式,表示的是一种物体领属关系的转移,如例10的 “书”本是“他”所有,但是通过“送”这个动作,“书” 则变为了“我”所有。学习者在学习这样典型的双及物构式 时,很容易掌握其基本用法及构式义,但是当出现以下句子 时,学习者往往会出现理解的困难。例如:例12:递给他一 个口信儿。例13:偷了齐白石三幅画作。这两个例子中的双 及物构式属于非典型的,它们是从典型的双及物结构中衍生 而来的,所以对于学习者来说是很难理解的。构式语法给我 们启示就是在汉语教学中,我们不能将双及物构式一概而论, 而是应该将典型与非典型的双及物加以区分,从典型到非典 型,循序渐进,因为非典型的构式往往是从典型构式基础之 上衍生而来的,所以学习者在学习完了典型的构式之后,才 能更好的掌握非典型的构式。(四)构式之间的对比性教学 动词在不同的构式中具有不同的意义,构式与构式之间 细微的差别也会造成其构式义的不同,而教学者在教学的过 程中应该注意这细微的差别,构式和构式之间的对比教学有 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减少其出错的概率。例如:例14:a. 小明打了他一下。b.小明打了他两下。例15:a.他打了一下 小明。b.他打了一下小兰。例14和15中的句子分别属于不同 的构式,“S+V+O+量词”构式和“S+V+量词+O”构式,两种 构式分别有不同的构式义,前者的构式义强调的是量,后者 的构式义强调的是受事宾语,我们从例子中的a、b两句例子 可以看出,例14强调的是打了他一下,而不是两下、三下;

例15则强调的是打了一下他而不是别人。两个构式只是宾语 和量词的位置不同,但是在意义的理解上有细微差别。教学 者在对比教学中才能使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可以更好 地减少他们出错的概率。我们在这里提到的这两个构式,对 其构件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任何结构都可以进入该构式的, 而且这两个构式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转换的,本 文在这里不做讨论,只是希望能从这两个所举的构式中得到 启示,为汉语教学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五)重视话语交际功能 Goldberg认为,构式是形式和功能(意义及话语)的配 对,每一个配对都包含形式特征加上某种交际功能。其中的 “话语功能”、“交际功能”即包含语用功能。构式语法理论主张语用和语义是不可分的,打破了传统语法将二者分开 的观点。一些语言事实表明,某些语言成分在独立成句的时 候,其语义并不符合我们的认知,教学者在教学时往往视这 类句子为错句,是绝对不能够说的。但是我们发现,当这些 单句独立的时候,即没有特定的语境,其意义有悖于认知, 但是其在一定的语境之下却是成立的。这就要求教学者在教 学的过程中将这样特定语境下成立的句子加以说明,而不是 全盘否定。教学者在教学的过程要重视话语的交际功能,对 一些在特定语境下成立的句子要加以特别的讲解,而不要认 定它的绝对错误性,以免造成学生的误解。

四、结语 本文从构式语法的角度浅谈了它给对外汉语教学的一 些启示,不管是对语言本体研究还是语言的习得与教学,构 式语法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又一 个新思路。在语言教学中,传统的语法观念重视动词和虚词 在句中的作用,当然构式语法并不是否定动词和虚词的作用, 只是通过了一些语言现象,看到了决定句子意义的并不是单 个动词,而是整个构式。这就要求了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重 视整体构式义,注重形式和意义的配对,为对外汉语的教学 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从而达到更好地实践和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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