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下中国“法律规则意识”的思考
关于当下中国“法律规则意识”的思考 法律的尊严来源于实施,而实施的根本在于信仰法律。随着建设法治中国 的提出,法律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部分。但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不与法治的 发展同步,法学法律规则似乎成为了人们生活的束缚。本文重提中国式过马路, 以此为切入点,分析当下中国规则意识缺失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 “爸爸,为什么很多人都不等红灯倒计时结束边路灯之后再走呢” “可能因为他们有急事吧。” “那我们也着急上学啊!为什么要变绿灯才走呢” “那我问你,交通规则是不是规定红灯停绿灯行呢” “是啊。” “坚持对的事情,不受错误的引诱,这叫做自尊。” 这段话出自漫画《爸爸说》。一种现象,通过语言,文字,图像等表 达出来,往往代表生活的缺陷。“不等红灯倒计时结束边绿灯之后再走”,也就是 我们熟悉的“中国式过马路”,背后隐藏的不仅是规划意识的淡薄,更重要的是对 法治信仰和信赖的缺失。近些年来,“斑马线”似乎成了道路的“战场”,从“中国式过马路”到“杭 州飙车案”,再到兰州老人砖砸违章车事件,以及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案”。小 小的斑马线上,行人,车主,政府争相亮相,真是“热闹”非凡,不难看出,这些 社会热点事件背后,往往存在着对规则的违反:不遵守红绿灯规则;以暴制暴;违 反道路安全法规等等。衣食住行,行本来就是我们的一个基本需求,但是对于今 天的人们来说,出行并不是一种轻松的话题:如果你是行人总会担心自己会不会 被车撞飞,哪怕是走在斑马线内,也保不齐有第二个飙车案出现;如果你是司机, 总会害怕“转角遇到行人”的困境,哪怕没有,也说不准横空飞来的一块搬砖,但 是,这些看似难题的现象其实很好解决,即遵守规则。有人把它说成“路权合理 分配”。路权如何合理分配车让人还是人让车这些早已通过规则的形式规定在《道 路交通安全法》中了。所以,路权合理分配已经实现,欠缺的就是对规则的遵守。
行人不走斑马线,无视红绿灯;司机不让行人,飙车肇事;群众手拿板砖,以暴制暴,这些现象的形式有很多原因。“中国式传统文化向来重目的,轻 程序,或者说,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稍作延伸,就是重实体轻程序,重成 效轻规则”(邓子滨教授语),这或许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同样,经济的快速发展, 带来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潮流。人们喜欢一切操之在我,视规则为束缚,挞伐 教条僵化,不愿忍受遵守规则的代价,又总是相信,破坏规则的恶果只由别人承 担,或者别人和他共同分担,而自己却能独享其利。
还是回到”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上,行人不顾红绿灯急切通行的背后, 与缺乏安全意识,规则观念淡薄,心态浮躁,自私观念等不无关系。但通行区域 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问题的存在,往往也使人 们按照红绿灯划定的时空难以顺利过马路,甚至还可能面临危险。因此,想要解 决“中国式过马路”,仅靠公民素质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同时,我们不仅要看到规则意识淡薄的问题,更要深究其原因。简单点说,就是 为什么人们不愿意遵守规则,即法治信仰依赖的问题。
轰动一时的杭州飙车案中,被害人就是死在斑马线内的。当时,更多 的人把目光集中在行为的定性上,即该飙车行为是交通肇事还是以危险方式危害 公共安全的行为,却很少有人注意到成为死之象征的斑马线。人虽然是独立的个 体,但更倾向群居生活,究其原因,无非是想寻求一种安全感。我的家,“风可 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我的财产,他人不得肆意侵犯。同样的,基于法律 规则的规定,我走在斑马线内,我的人身安全就理性是能得到保障的。但是,每 一种规则都存在实然和应然的差距,各种信赖规则而产生的悲剧不断上演、重复, 于是,人们开始觉得,与其信仰规则不如打破规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为可贵。
与其说,杭州飙车案的受害人死于交通事故,倒不如说他死于对制度、规则的信 赖。“他走在斑马线内,他相信那是法律划定的安全堡垒,可他竟然在堡垒中死 于非命。我们容忍对这个堡垒的误入,但不能容忍对它的挑衅。” 一旦人们开始不信赖规则,就会用自己的方法维护自己、他人甚至社 会的权益和秩序。这也是兰州老人砖砸违章车的原因。公权不可信,就不得不冒 天下之大不韪动用私权。以暴制暴的背后本就是规则的丧失、社会的悲哀。兰州 老人说,保卫生命线,守护斑马线,向闯线的汽车开炮,这就是我的炮,一位七 十岁的老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其中隐藏的无奈又有谁了解。执法不足也好,立法 缺失也好,法治的进步不能每次都以人民的牺牲为代价,不能让规则成为“僵尸”, 不能让人们每次面临问题时都靠私权解决,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是他人的国 王。”改善当下的这种局面,需要政府和公民的共同努力。制定更加合理的 规则是前提,执法更加全面是保障,更重要的是增强公民对法治和规则的信赖, 不要让人们每次过马路都要思考“过,还是不过,这是个问题。”当然,教育、引 导的力量也不容忽视,就像开头所说,希望每个人都能“坚持对的事情,不受错 误的引诱”,做一个自尊之人。
作者:张婉 来源:法制博览 2016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