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管理 大学善治视野下的学生教育管理

大学善治视野下的学生教育管理

大学善治视野下的学生教育管理 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学与大学生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新的 发展迹象,德育低效和道德危机使大学生的教育管理面临考 验。善治理论是一种新兴的公共管理理论,可以借鉴到社会 治理的多个层面。大学善治是一个新的研究视域,据此分析 框架,可以重新审视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原则,为实现大学生 教育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供一条尝试的途径。

摘 要:
大学善治;
学生管理;
原则 大学与大学生所面临的和问题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和动 态化,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呈现出一种新的发展迹象。德育 低效和道德危机使大学生的教育管理面临考验,这些也成为 学界关注的重点。如何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实现教育管理的 有效性和科学化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人性化管理、契约化 管理以及法制化管理等观点应运而生,为大学生的教育管理 提出了一些建议,但都存在单线化的倾向,而不够全面。善 治理论是新兴的一种公共管理理论,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全面、 科学的管理原则,可以在大学治理中加以应用,尤其在处理 大学和大学生的关系问题上有助于澄清一些认识上和操作 上的误区。

1.人文关怀——大学精神的不易旨归 大学善治应当成为教育管理者和受教育者的共同愿景, 善治的实现必然要体现人文关怀的价值理性。人文关怀在善治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是善治的核心。

老子在《道德经》中充分地肯定了人在宇宙中的意义与地 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 其一焉。”《尚书·泰誓》中认为:“惟天地,万物之母;

惟人,万物之灵。”在大学治理中,财、物、事、时间、空 间、信息等因素固然重要,但是“人”更为重要。人既是善 治的主体也是善治的客体。第二,人是善治的目的。大学善 治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行政权力或实现经济效益,而是为了 人,为了人的发展,为了大学中的每一个人全面和自由发展。

第三,对人的尊重。在大学治理中,尊重他人与被别人尊重 同样是一种美德。一个人的最大敌意不是对其生命活动所构 成的威胁,而是对它自尊心的严重破坏。大学应当彰显理性 精神和人文精神,在教育管理中必须遵循对人的尊重。尊重 人性,尊重生命,给人以选择的自由,给人以人文的关怀。

大学治理既要体现以学生为本,树立为学生服务的 意识,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 的理念践行到学校治理的方方面面;
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 对辅导员、班主任等教育管理者的关心与支持,不能人为地 割裂他们与大学生的关系;
同理,要将人文关怀的暖流渗透 到大学中的一切教学、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所有人员中去,让 整个大学都涤荡在人文关怀的光辉中。

2. 开放包容——大学治理的价值追求 大学善治实现的过程是不同利益群体理性交融的过程。为了实现善治,大学应该具有开放包容的心态,正如蔡元培 先生所言:“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 大学应该有吸纳百川之胸怀,包容万物之心理,即所谓海纳 百川、有容乃大。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时代,经济全球化、 信息网络化、教育国际化的迅速发展预示着“地球村”时代 的来临,大学必须以世界眼光和全球意识,破除藩篱,敞开 胸襟,开拓未来。大学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是其称之为“大学” 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价值基础。

善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必须要具有开放包容的 胸怀与特征。开放就是要扩大合理性的边界,对大学生思想 和行为的多元化存在的合理性进行多角度考察,不能轻易否 定。包容就是要赋予对方以尊重,取人之长,克己之短。开 放包容的目的就是要在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建构一种 恰当的主体间性或沟通理性,在教育管理的内容、要求和目 标上,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共性引导与个性发展的统一。主体间性是指不同的主体为变 革某一客体而进行的相互交往的特性,是主体和主体之间的 交往。①教育管理者与大学生之间应该是一种交往过程,是 主体间性,而非简单的主客体关系。大学应当使学生在教育 管理者的引导和帮助下,或是在与他们的协商过程中,甚至 是在学生的自主讨论之后,由学生自己找到道德的归属,从 而产生对某种更高尚的道德认知和情感,发展自己良好的道 德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会自然感受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可以尽我所能,张扬各自的个性;
同时, 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也都需要得到其他人和其他生命的 尊重。在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的同时,学会尊重他人,让他人 的个性也得以张扬。

3. 民主参与——教育管理的变革之道 “善治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没有民 主,善治便不可能存在。”善治不仅注重结果,同样也注重 过程。大学的组织特性以及高等教育的特征决定了科学、有 效的教育管理应遵循民主参与的原则。基于此,我们既要邀 请相关利益群体参与到学校事务中来,更要通过对话和协商 来创造条件,保证他们能够真正和全面的参与。②大学是由 各种利益关系构成的有机体,围绕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多 种利益群体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大学内部有行政利益群体 和教学利益群体等相关利益者。大学外部有社会公益群体和 家长利益群体等相关利益者。社会公益群体由传媒组织、行 业组织以及学术组织等构成,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发表意 见并对大学精神与大学理念产生影响。家长利益群体则是由 学生家长组成,影响大学善治的方式与方法。各利益群体之 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各种相关利益群体处于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之 中,从其利益角度出发看待问题,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理念差异。因此,在大学生的教育管理中需要通过不同的途径与方 法把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充分反映出来。大学治理以大 学生的发展与成才为目标,要允许各种利益群体发表意见, 为自身利益进行辩护,并在大学这一平台上产生有效的冲击 与碰撞。在观点的表达以及自身利益的合理辩护中获得不同 利益群体的立场与观念的统一。大学善治提倡的民主参与是 一个全方位的过程,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或者两个利益 群体。

民主参与有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两种形式。直接参 与就是直接介入到大学生的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来,利用行政 权力发挥影响。间接参与就是指通过辩论、报告、演说等形 式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问题发表意见,利用舆论与社会监督 的权力发挥作用与影响。直接的民主参与对于实现大学善治 是至关重要的,所以要建立起允许不同利益集团进行直接参 与的有效机制,使他们在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决策中获得相应 的席位,以更好地促进大学的发展,实现大学善治。

4.公正廉洁——教育者身体力行之责 善治视野下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强调教育、教学、管理和 服务等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因为只有在信息公开和共享 的前提下,各主体在信息对等基础上的交流与对话才真正有 利于实现教育管理的公平公正。透明性是指涉及大学生教育 管理的各种制度、信息的公开程度,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是 透明性原则的体现。每一个学生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管理制度的信息,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文明公约条款、 制度实施等相关的信息。透明性要求上述这些制度信息能够 及时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为学生所知,以便学生参与教育管 理,监督大学治理。透明程度愈高,善治的程度也愈高。

公正性主要涉及学生教育管理中的公平问题,即高等教 育资源在不同院系之间、学科专业之间、年级班级之间以及 不同处境的个体之间的分配问题。今天的教育机会均等意味 着,一旦走进学校大门,每个学生都享有平等接受将会带来 预期教育结果的高校教学的权利。③例如,奖学金、助学金 的评定、荣誉称号的评比、学生干部的竞选等关系到学生切 身利益的事务,学生有权知道具体的评选细则和操作程序, 这样才会对评选的结果有认同感。一旦失去公正透明的底线, 学生就会认为各种评比都是黑幕,从而失去对学校的信任, 而报之以消极冷漠的态度。廉洁的大学教育管理机构和廉洁 的教育管理者是促使一切学生教育管理事务公开、公平、公 正的基础,是大学善治的显著特征。

5.监督回应——学生权益的应有之义 在大学生的教育管理中要加强监督的力量,建立合理、 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以制度制 约权力。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合理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使 教育管理领域的授权与监督能够形成一种对称形式。如建立 重大决策的听证会制度,建立强制性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 教学、管理、服务领域的问责制度等等。第二,以舆论制约权力。善治的分析框架要求舆论与管理机构一起在大学治理 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一个大学愈民主,教育管理的手段 就愈科学,舆论监督所发挥的作用与影响也就愈大。

反馈是信息接收者的回应,它为接收者提供对信息的理 解和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并且为发送者提供校正问题的机会。

④大学善治要求教育管理者由于其承担的这一特定的职务 而必须认真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必须对学生提出的要求 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而不得无故拖延及或不了了之。

在必要时还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学生征询意见、解释规章 制度和回答学生的疑问。没有或不适当地履行相关的职能和 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性。不论是管理人员、管 理机构,还是学生干部,其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 高。善治要求运用有效的手段强化教育管理者承担责任的意 识,增大个人及机构的责任性。“美好的东西使人们去做”, 这是一种要求我们因责任、义务、正义感、承诺感以及其他 带有道德意味的缘由而做出回应的规则。⑤大学善治的实现, 有赖于治理制度和机制的不断完善,有赖于相关利益群体的 有效参与和监督,有赖于教育者、管理者、服务者以及大学 生责任性的增强。

善治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经济学中所说的帕雷托最 优的状态。在帕雷托最优状态中,在实现整体或部分成员利 益增进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整体内每一个成员的利益都有 所增进,至少保证其他成员的利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任何个人或整体利益的改进都不应该建立在对其他成员利益损 害的基础之上。因此,在大学治理过程中,大学、教育主管 机构以及相关主体应作为责权利的统一体,切实对自己的教 育管理行为负责,不断强化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和自由发展的 责任意识,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办学效益,以及实现 高等教育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作为治理的目标。所有针对 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必须是务实的和有效的、趋向于最优化的, 这是对大学生教育管理问题所作思考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上 述所作跨学科的理论探讨具有现实意义的保证。

【注释】 ①童世骏:《大学的理念》,《辞海新知》2000年第 4期。

②[加]卡罗琳·希尔兹,马克·爱德华兹:《学会 对话:校长和教师的行动指南》,文彬译,北京:教育科学 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页。

③[美]罗伯特·G·欧文斯:《教育组织行为学—— 适应性领导与学校改革》(第八版),窦卫霖、温建平译,北 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2页。

④韦恩·K.霍伊,塞西尔·G.米斯克尔:《教育 管理学:理论·研究·实践》(第七版),范国睿主译,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5页。

⑤[美]托马斯·丁·萨乔万尼:《道德领导抵及学 校改善的核心》,冯大鸣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70页。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0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 科学基金指导项目(08SJD71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