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卫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八不准”和山西省医疗卫生行业“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县卫生单位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卫生系统整体服务水平,杜绝收受药品回扣,“红包”,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全面推进系统内的行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国家卫生部的“八不准”,省卫生厅的“十不准”规定和市县有关行风评议的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评议的形式和范围

全县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采取两种形式。

一是社会评议。被评议的范围: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学校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参评人员:即同级“四大家”领导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主要指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政、民政、教育、信访等部门)以及群众代表参加。参评人数,每个医疗卫生单位200人左右参评,要求群众代表不少于参评总数的80%,其他身份的参评人员必须兼顾全面,以体现广泛性。

二是系统内部评议。开展“下评上”活动,分三层:一是村级卫生所人员参评,被评议的范围是乡镇卫生院;二是乡镇卫技人员参评,被评议的范围是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三是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参评,被评议的范围是: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每一层的参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评人数的95。

三、评议方法步骤

2004年全县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卫生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层层组织发动,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评议工作,更加理解、支持卫生行风评议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八不准”和山西省医疗卫生行业“十不准”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投身于评议工作之中,虚心接受评议。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

本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回顾总结工作,对照评议内容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写出自查报告。同时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全县各医疗卫生的院(所、站、校)长,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进行行风承诺。做到党团员带头,科室主任率先,人人承诺,全面落实.

(三)集中评议阶段()

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服务对象对各参评单位的行风状况进行测评,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对系统内“下评上”工作,首先由村对乡镇(场)卫生院和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其次由乡镇卫技人员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评议;最后是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对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

集中评议结束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章立制,进行认真整改。要建立和完善包括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和社会监督制度等在内的一整行之有效和行风管理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月日前将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纪检办。

(五)检查评比,总结表彰阶段()

评议工作结束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进行回顾,全面总结开展评议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今后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县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方案的要求,抽查部分单位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情况,对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评选和命名表彰一批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评议内容

(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接受评议的重点是“作为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冷、硬、推、拖现象发生。1、行业作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领导机构和责任人明确,措施落实。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经过培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热情、耐心,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禁止”的行为。3、规章制度健全,办事程序规范。政(财)务公开,办事程序、依据、结果和收费标准等公布上墙。4、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5、工作环境整洁,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序。6、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二)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评议的重点是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如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医疗服务中索要收受“红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方便就医。缩短门诊病人就诊等候时间,二、三级医院门诊实行“一站式”服务;分散挂号;实行划价、收费一次性服务;门诊药房实行柜台式服务;建立中心采血室,各种检查、化验单集中管理并提供查询。

  2、优质服务。实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建立医患沟通制,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病人选医生制度。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85。

  3、提高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4、合理收费。收费项目规范,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服务价格公开,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和药品价格查询制。

  5、改善条件。努力创造舒适、整洁的诊疗环境。二、三级医院为住院病人提供24小时供餐服务。积极解决住院病人洗澡难、上厕所难的问题。

  6、药械招标。政府举办的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药品和大中型医疗器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降低的价格按规定让利于患者。

  7、廉洁行医。对收有以下行为者,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对情节严重者,暂停其执业资格: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事务公开。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服务。

 2、质量可靠。按规定及时出具准确的检验、检测和技术评价报告。

  3、反应快捷。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迅速作出反应,并实行首接、首调负责制。

  4、主动服务。开设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咨询服务室(服务台),热心为民答疑解惑,并定期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

5、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6、工作环境整洁,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序。

7、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四)卫生学校: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岗位挂牌,作风优良。

3、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无乱收费现象。

4、学校环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5、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守纪,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五、组织领导

按照市、县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工作的要求,县局成立沁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领导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成员:xxxxxxxxxxxsx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六、评议纪律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评议活动中,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和维护评议纪律,不得有任何干扰评议结果的行为。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修改评议资料,改变评议结果,隐瞒或销毁原始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诱导群众进行虚假评议;测评和考核结果统计出现重大失误;接受参评部门宴请,馈赠和安排的娱乐活动。被评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正常评议;虚报成绩,搞假材料。凡违反者,一经查实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县纪检委给予严重处分。

七、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行风建设对于规范卫生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发展环境优化,树立卫生系统良好的行业风气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单位、村卫生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务必抓出成效。

2、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行风建设纳入推进卫生改革,强化卫生管理,促进卫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整体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以评议促进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促进全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领导要把加强行风建设列入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今年一件大事来抓,要根据县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内容组织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使工作开展的深入、扎实、富有成效,确保全县卫生系统在此次民主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