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0*年河口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和既定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影响全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突出抓好治本建设
要着眼于从体制、机制、法制上建立长效机制,抓住法规规范制度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建设等主要环节,加大治本建设力度。同时,对损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造成重大社会经济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
(二)多管齐下,突出运用技术手段
要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软、硬技术体系建设,制订和完善各类技术标准,注重运用信息、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巩固和增强市场监管的效果。
(三)依法规范、突出形成监管合力
完善立法、按法定程序加快制订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执法,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依法行政,加强对市场和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组织协调各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合作,形成开展整顿规范工作的合力。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以粮、面、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组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特别是要把食品市场整改的重点向农村延伸。定位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区域的重点产品(熟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和饮料等食品),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广大农村市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四无”食品(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无生产许可证)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活动为重点,专项整治,净化药品和医药器械市场。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形成区、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消除农村药品监督盲区。
(二)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特别是种子、农药、兽药、肥料、农资坑农害农的案件查处力度,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健全完善农资打假目标责任制,将监管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区及区以下的农资打假工作。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确保2005年农资打假目标实现。一是建立市场动态、检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二是建立规范化的市场巡查机制,适时不定期的检查市场;三是建立打假扶优机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扶持诚信生产经营企业;四是建立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地打假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五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现我区基本消除假劣农资导致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发生的目标。
(三)深入开展网吧和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违法行为和“黑网吧”现象,取缔无证经营和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特别加大农村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以取缔无证照印刷窝点为重点,坚决遏制盗版盗印出版物,非法复制音像制品,以及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假票证和非法广告上升的势头。
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力争不发生在省以上有影响的政治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经营案件和“×××”等邪教出版物经营案件。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制度,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组织好2005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促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在上一个新台阶。
(五)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净化市场环境整治违法广告
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打击以新闻报道方式,片面夸大商品功能,误导公众的行为,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强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严格审查广告内容。对利用发布虚假广告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整治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打击无证行医;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建立和完善打击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
(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偷逃骗税和非法传销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走私行为;加强税收监管,打击偷税骗税行为;取缔“金字塔”式销售方式;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七)加强土地市场、建筑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务市场、环境污染、电力市场等项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未经发改委审批的项目,电力部门供电生产的地条钢、假酒、假食品等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害的要追纠供电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端掉制假窝点。
(八)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撤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文件和规定,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九)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重点加强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社会诚信活动三个方面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等。加强重点行业、机构及社会组织的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监管共享;逐步形成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信用自律,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
(十)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安全整治工作
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要增强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继续深入地开展好各项安全整治工作。着重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及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即使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标本兼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十一)继续做好集贸市场,成品油的专项整治工作
集贸市场,成品油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是省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治重点。集贸市场整治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彻底整治那些危害性大,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和社会治安等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集贸市场。
成品油的整治及乙醇汽油的推广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加大对乙醇汽油的宣传力度,为全市人民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
(十二)认真做好其它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范围广、任务重、涉及到20多个部门和领域。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全面地做好各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继续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的审计,严厉打击和纠正扰乱金融秩序,违犯财经纪律的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进一步整治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管,完善征管制度,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继续深入搞好交通秩序整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规范消费类票券的发售和使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规范企业信用诚信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四是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和经营行为,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五是规范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维护产品质量检验市场秩序。
(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今年,重点加强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社会诚信活动三个方面的建设。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倡导“树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信用河口”新面貌。
(三)探索实施经济领域的综合监督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果,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要在文化和城管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的基础上,搞好经济领域的联合检查执法,不断总结经验,使之制度化。同时,选择部分食品企业在安全领域开展综合监督试点。
(四)建立实施市场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做好市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二是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三是进行产品质量公示。四是披露企业严重违法信息。
(五)努力建设统一投诉举报管理平台
咨询、申(投)诉、举报热线是政府部门或社会服务行业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将相关性较强的热线电话整合在一个平台上,统一对外受理,既方便消费者,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也有利于及时进行信息整合、反馈以及开展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各级、各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区政府负总责,区直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行业指导。要及时调整、充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指导、部署、协调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追究等各项责任制。
18个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整合好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步骤、要求和验收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不力,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领导,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坚决废止防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有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以罚代管、重罚轻刑、以罚代刑等问题,有效遏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发生。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四)整治与服务并举,促进经济发展
寓监管于服务,加强对生产经营业主的培训,理顺市场进货渠道,严格落实商品检验制度,规范业主行为,推动业主自觉守法经营。强化监管和服务职能,打破地区封锁,推动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五)建立建全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评议机制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整顿规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整顿规范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视察。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经常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建议。提高整顿规范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文明诚信建设
在各新闻媒体设立曝光栏、警示栏,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和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告知市民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基本办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和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信用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符合现情的个人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联合征信业务的实施办法。
(七)及时沟通,加强信息报送
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应以简报等形式及时、主动向区整规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书面报送区整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