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播电视台招待费管理有关规定]

县广播电视台招待费管理有关规定

一、明确范围 坚持标准

招待的范围主要是指来人招待、来人工作餐和内部误餐工作餐三种类型。

招待是指上级领导到台检查指导工作;县外业务单位到台联系工作;县内有关部门和乡镇到台协调工作。

工作餐是指乡镇站来人汇报工作、联系业务。

内部误餐工作餐是指本台各部门法定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和工作日超时加班(不含轮休、调休)时的误餐工作餐,特殊时期工作加班和因公出差误餐。

招待及乡镇站来人工作餐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统一安排 先派后餐

(一)来人招待和来人工作餐,由对口接待的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台长批准,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凭办公室出具的派餐通知单,到指定餐馆就餐,严禁先就餐后补办派餐单。

(二)对少数节假日、非工作时间来人,由对口接待的分管领导电话请示台长同意后,通知办公室安排就餐,上班后第一时间由经办人员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

(三)内部误餐工作餐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直接核准、办理。

(四)节目部、有线网络部和农网维管中心的招待费和工作餐可自行安排,从各自的工作经费中列支,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台长统一审批。

三、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一)领导带头,厉行节约。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相关规定,能不招待的不招待,标准能低则低,陪餐人员能少则少。

(二)坚持定点就餐。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餐馆就餐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理顺手续。

(三)办公室要坚持先派后餐,不得补办派餐单或餐券,如发现违规操作,将严肃处理。

四、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招待费(含来人工作餐)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就餐餐馆提供派餐单、发票及菜单,计财部核实,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台长审批。单据不齐或程序错位的,不予批准报销。

招待费(含工作餐)每年公布一次,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