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续教育与特殊教育论文
教师继续教育与特殊教育论文 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 依市、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昌吉 回族自治州、哈密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石河子市 共13个地州市的15所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为调查对象, 合计发放问卷354份,回收354份,回收率100.0%;剔除未作 答题目占1/4以上的无效问卷后,有效问卷320份,有效率90. 4%。研究对象的基本信息为:男74人(23.1%)、女246人(76. 9%);汉族223(69.7%),少数民族97(30.3%);任教学段在学 前、小学、初中、高中及以上的人数分别为22(6.9%)、181(56. 6%)、84(26.2%)、33(10.3%)。2.2研究工具本研究主要 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使用自编调查问卷对新疆特殊教 育学校的教师进行了调查。问卷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填 空题,问卷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教师基本信息,第二 部分是教师学历教育情况,第三部分是教师非学历教育情况。其中,第一部分共有10个项目,主要包括:性别、民族、年 龄、教龄、特教教龄、单位性质、单位所在地区、编制、职 称和所教年级;第二部分共有6个项目,主要包括:初始学历 级别、专业、毕业院校类别,当前学历级别、专业、毕业院 校类别;第三部分共有7个项目,主要包括:培训级别、次数、 内容、效果、问题、影响与需求。问卷调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施测,由接受过培训的主试主持实施。为了保证作答 的真实性,采用无记名答卷方式,并当场收回问卷。使用自 编访谈问卷对新疆15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进行了深入访 谈,共有60余名特教教师参加了访谈,内容包括特教教师继 续教育的途径、内容、次数、级别、成效、影响因素及培训 需求等。访谈所得信息依据问卷结构进行归类,在后续分析 问卷结果时参考访谈内容进行一些补充说明。
2研究结果 2.1特殊教育教师的年龄、教龄和特教教龄现状 经统计分析,发现在四个年龄段中,人数最多、比例最 大是30岁及以下的特殊教育教师,人数达到124人,占本次 调查有效样本的38.8%。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教师比例呈 不断下降的态势(见表1)。对教龄和特教教龄分布情况进行 分析,发现教龄、特教教龄在5年以下的特殊教育教师人数 最多、比例最大,分别有100人和150人,占本次调查有效样 本总数的31.3%和48.4%,教龄、特教教龄在11-20年以下 的教师人数及比例次之。特教教龄在6-10年、11-20年、 ≥21年段的教师比例均低于教龄在这三个段的教师比例,但 特教教龄在5年以下的教师比例却远远高于教龄在5年以下 的教师,两者的差异达到17.1个百分点(见表2)。新疆特殊 教育教师年龄、教龄和特教教龄的现状表明新疆特殊教育教 师队伍偏向年轻化,有相当比例的特教教师是从普通学校转 岗而来,这既显示出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也昭示着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的艰巨性。
2.2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教育 经统计分析,发现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的初始学历以高中 及中专为主,这一学历的教师有129人,占本次调查有效样 本总数的40.3%;因高学历教师人数较少,在统计分析时将 硕士学位教师与本科学历教师合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 这部分教师仅有82人,占有效样本总数的25.63%,其中硕 士学位的教师无一人。为检验初始学历教师与当前学历教师 人数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我们进行了两个相关样本的 非参数检验(McNemar变化显著性检验),结果发现Z=-12. 367,P<0.001,这说明教师们都在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努 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检验每种学历教育的人数是否存 在显著性差异,我们进一步分别对两种学历中的人数进行了 检验。通过对初始学历的人数分布进行卡方检验(χ2(2)=10. 43,P<0.01),发现三种学历结构的人数分布存在显著性 差异,这说明高中、中专与大专学历教师人数显著高于本科 学历教师。对当前学历的教师人数分布进行卡方检验(χ 2(2)=201.08,P<0.001),结果发现三种学历教师人数也 存在显著差异,本科及以上人数要显著高于大专、高中、中 专学历人数,具体表现为: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变成了 以本科学历为主,这一学历的教师有218人,占有效样本的 68.1%,和初始学历时的本科学历教师比例(25.63%)相比 提高了近43个百分点;专科学历的教师比例(86人,26.88%)和初始学历时的专科学历教师比例(109人,34.06%)相比下 降了7个百分点,高中及中专学历教师比例(15人,4.69%) 和初始学历时的高中及中专学历教师比例(40.3%)相比下降 了近36个百分点,硕士学位教师有1名,实现了零的突破(见 表3)。本研究样本中,获得学历提升的特殊教育教师共有187 人,占有效样本总数的58.44%,超过了一半。对不同学历 特殊教育教师获得学历提升的情况进行进一步分析,发现高 中及中专学历层次的教师获得学历提升的人数最多、比例最 高,有114人,达到84.4%;大专层次的教师获得学历提升的 人数和比例次之,有73人,达到67.0%,本科层次的教师获 得学历提升的比例为零(见表4)。通过对初始学历与教师接 受学历提升进行相关分析(r=0.602,P<0.001),结果发 现初始学历与教师接受学历提升呈显著正相关,即学历越低 越接受学历提升教育。在专业类型上,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的 初始学历专业同当前学历专业存在着显著差异。初始学历专 业为普通教育类、特殊教育类和非师范类的特殊教育教师比 例分别为58.6%(188人)、20.1%(64人)、21.2%(68人), 其中教师人数最集中的前五位专业分别是特殊教育(53人, 16.7%)、中文(36人,11.2%)、学前教育(21人,6.5%)、 信息技术(18人,5.5%)和医学(16人,5.0%)。在接受学历 教育、取得当前学历后,教师的专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当前 学历专业为普通教育类、特殊教育类和非师范类专业的教师 比例变为77.2%(247人)、7.1%(23人)和15.6%(50人),教师人数在前五位的专业变成了中文(94人,29.5%)、特殊教 育(24人,7.6%)、小学教育(16人,5.0%)、数学(14人,4. 4%)和医学(14人,4.4%),普通教育类学历专业(尤其是中 文专业)的教师比例大幅提高,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比例下 降了9个百分点。
2.3特殊教育教师的非学历教育 表5数据显示,本研究样本中,绝大多数的教师(271人, 84.69%)都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非学历教育,其中,接受过 1-2次教育的教师人数最多,有167人,占有效样本总数的 52.19%,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特殊教育专业非学历教育 的教师还有49人,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5.31%。特殊教育教 龄也与教师的非学历教育次数呈显著正相关(r=0.285,P< 0.001),教龄越长接受的非学历教育的次数越多。我们具 体分析发现:特教教龄在5年及以下的教师未接受过特殊教 育专业非学历教育的比例最高,占这部分教师的五分之一, 接受非学历教育的次数也以1-2次为主(93人,占这部分教 师的60%);特教教龄在6年及以上的教师接受3-5及5次以上 特殊教育专业非学历教育的机会要更多一些(见表5)。经统 计分析,发现本研究样本中,接受过自治区级非学历教育的 教师比例最高(55.3%),接受过国家级非学历教育的教师比 例次之(20.3%),接受过校级、市级非学历教育的教师比例 都比较低,分别为13.8%、10.6%(见表6)。对非学历教育 的内容进行分析发现:绝大多数教师(229人次,占被调查有效样本的71.6%)接受的是特殊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接受特 殊教育专业技能教育的教师有130人次,占被调查有效样本 的40.6%。本研究有效样本中,认为自己在非学历教育中收 获很多的教师比例最高(205人,64.0%),有24.7%的特教 教师认为非学历教育效果一般,有10%的教师感觉所接受非 学历教育对自己帮助有限或不明显,还有1.3%的教师反映 所接受非学历教育对自己没有帮助(见表7)。对非学历教育 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被特教教师排在前四位的问 题是:“培训内容与自己的实际教学工作结合不紧密”(192 人次,60.0%)、“教育方法偏重于单向灌输、忽视学员的 感受和体验”(135人次,42.19%)、“培训次数太少”(124 人次,38.75%)和“培训计划一刀切”(81人次,25.31%)(见 图1)。还有少量教师认为“培训次数太多(11人次,0.03%) 对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制约特殊教育教师专 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依次为:“缺乏专业指导”(222人次,69. 4%)、“缺乏经费保障”(166人次,51.9%)、“没有充足的 时间”(125人次,39.1%)、“缺乏良好的环境”(102人次, 31.9%)、“其它”(10人次,3.1%)。在未来的非学历教育 中,特殊教育教师最迫切希望学习的前五项内容分别为:特 殊儿童心理辅导(197人次,61.6%)、康复知识技能(188人 次,58.8%)、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与经验(153人次,47.8%)、 现代教育技术(120人次,37.5%)、学习学生管理的理论与 经验(118人次,36.88%),特殊教育前沿理论(112人次,35.0%)、国外特殊教育形势与动态(85人次,26.6%)和特教研 究方法(67人次,20.9%)排在第六、七、八位(见图2)。
3讨论 3.1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总体成效的分析 从调查结果来看,通过学历教育,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 伍的总体资格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先天不足状况有了较大改 善。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已由当初的以高中和中师为主 (40.31%)转变为目前的以本科为主(68.13%),这一比例和 北京市本科学历特殊教育教师比例(73.1%)[9]相比虽然 还低5个百分点,但和全国本科学历特殊教育教师比例(58. 4%)[10]相比却已高出近十个百分点。从专业化水平来看, 通过非学历教育,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特殊教育专业素 质得到了较大提升。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整体而言虽然比 较年轻,而且有大量教师是从普通学校转岗过来,但84.69% 的教师都接受过特殊教育非学历教育,该比例已基本接近全 国接受过特殊教育非学历教育的教师比例(90%)[11]。从 非学历教育的级别来看,新疆特殊教育教师所接受的非学历 教育层次比较高,主要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培训。其中:接 受过国家级培训的教师占到20.3%,超过五分之一,接受自 治区级培训的教师占到55.3%,超过一半,这两部分教师加 起来比例达到75.6%,该比例远超过全国接受过省级和国家 级培训的特殊教育教师比例(15.2%)[12]。新疆特殊教育 教师非学历教育级别比较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新疆充分利用了国家和地方教师继续教育的大平台,尤其是“国培计划” 对中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政策和对紧缺薄弱学科的倾斜政 策[13],二是新疆自治区出台并实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 训专项规划,搭建起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专有平台 [14]。这表明,国家及新疆自治区政府“自上而下”的高 位推动促进了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应该说,国家 和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统筹、指导 和实施责任,对于推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和均衡发 展具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政治价值。
3.2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奋进背后的省思 从研究结果来看,不同学历教师获得学历提升的情况有 很大差异,显示出初始学历低的教师比初始学历高的教师学 历提升比例大的趋势,其中初始学历为本科的教师学历提升 的比例低到零,致使新疆硕士学位特殊教育教师只有1人, 比例仅为0.3%,该比例远低于全国硕士及以上学历特殊教 育教师比例(5.0%)[15]。新疆本科学历特殊教育教师的 高比例与硕士学位以上特殊教育教师的低比例之间的悬殊 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新疆特殊教育教师学历教育奋进的 成效,可能更多地源于教师资格达标硬性要求下教师出于对 “外炼”的职业资格功利的考虑,但教师“内修品格”的意 识却并未被唤醒与激活[16],这显示出学历补偿时代后, 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缺乏状态下,新疆特殊教育面临教师 发展和完善自我的专业自主发展困境。从学历教育的专业来看,新疆特殊教育教师存在着专业发展的迷思。新疆特殊教 育教师中,初始学历专业为特殊教育的教师比例本来就比较 低,只有16.7%,该比例几乎是全国初始学历专业为特殊教 育的教师比例(31.9%)的一半,在经过学历提升后,新疆特 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矛盾更加严峻,当前学历专业为特殊教 育的教师比例降到了7.6%,此比例几乎是全国当前学历专 业为特殊教育的教师比例(21.8%)[17]的三分之一。特殊 儿童问题与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特殊教育是一个 多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的领域,特殊教育学校通过引进非师 范类及普通教育专业教师来缓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与师资 短缺的矛盾本也是无可奈何之举,教师在学历进修中选择普 通教育专业以弥补职前培养无法涉及的某些缺憾和空白点, 也在情理之中,但新疆特殊教育教师当前学历专业为特殊教 育的比例低至7.6%,这不得不让人产生一种迷思,即特殊 教育教师的专业性体现在哪里?特殊教育教师又该如何实现 自身的专业发展?探究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产生迷思的原 因,可能有两个:一是新疆特殊教育基础薄弱,特殊教育管 理理念与实践存在普教化倾向[18];二是我国特殊教育教 师专业标准和资格证书制度迟迟未出台,无法规范特殊教育 教师教育,引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19]。从非学历教 育的次数来看,虽然绝大多数教师都接受过非学历教育,但 还有15.31%的教师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同 时,接受过非学历教育的教师所接受的培训次数也偏少,超过一半(52.19%)的教师都只培训了1-2次,接受过5次以上 培训的教师比例很小,只有10.94%,该比例远低于全国接 受过5次以上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比例(46%)[20]。新 疆特殊教育教师非学历教育次数偏少与地(州、市)和特殊教 育学校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缺失有关,参加过校级 和市级培训的教师加起来才仅有24.4%。国家及自治区级政 府在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中是应发挥主导作用,但这并不 意味着国家及自治区级政府应该并能够包办一切,期望国家 和自治区解决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所有问题,都只 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好愿景,却并不切合实际。因为特殊教育 教师在教学中会面临大量的经常性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不可 能依靠一两次的集中培训解决完,需要即时指导。同时,特 殊儿童自身的复杂性也使“每个学校和课堂都不可避免地要 出现自己的问题。这些问题只有有关的教师最能够诊断出来, ……也只有当有关的教师参与了整个过程,并一致同意问题 的诊断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有效的变革才能成为可能” [21]。此外,忽略地(州、市)及特殊教育学校自己本身的 主体作用,也会削弱国家和自治区级培训的效益。在实地调 查和访谈中就发现,部分地州市级政府由于缺乏对特殊教育 的责任意识,没有将教师培训与学校建设统筹安排部署,致 使多所学校错失了自治区级培训机会。还有部分学校在派出 参训教师时带有随意性和盲目性,不按要求选派教师,使有 些教师过度培训,而有些教师又一直没有机会参加培训。因此,校本培训和市级培训的主体地位不应也不可偏废。
3.3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反思 质量和效益是继续教育的生命线,是继续教育研究领域 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尽管绝大多数 的老师对非学历教育的总体效果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认为 收获很大的教师比例达到64%,但我们也应看到,还有36%的 教师对非学历教育的效果持中立甚至是消极的态度,此外, 有69.5%的教师依然认为目前自身专业发展的最大困难是缺 乏专业指导。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非学历教育的级别相对于全 国而言比较高,但即便如此,依然会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老师 对非学历教育的效果不甚满意,还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老师依 然感觉当前缺乏专业指导。这说明特殊教育教师非学历教育 的质量和效益还存在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这种落差的产生可 能与以下两个方面因素有关。一是粗放式教育模式削弱了教 育的针对性。从调查结果来看,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需 求具有较大差异,这和田寅生等人对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教 师继续教育的需求调查结果基本一致[22]。特殊教育教师 需求的多元化是源于教师作为培训对象本身所带有的变量 (背景变量、发展变量和环境变量)[23]的多样化。新疆开 展特殊教育非学历教育时,采取的是全国特殊教育教师非学 历教育的通用模式,即综合性、不分类的方式[24],无法 顾及对象变量不同所带来的需求差异,从最初的不分专业的 “大一统”特殊教育培训到后来的分专业培训,都属于粗放式培训,在一个培训班中,有来自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 同职业发展水平和不同民族的教师。教师之间存在太大的异 质性,但大家却把解决差异的希望都寄托于培训本身,这就 让培训承载着不能承受之重的社会期待,其最终结果必然是 部分教师认为培训计划一刀切、缺乏针对性,培训效果不佳。
二是“知与行”的分离削弱了教育的实践性。从调查结果来 看,在非学历教育内容中,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居于主体,占 了71.6%,实践技能占了40.6%。但在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继 续教育的需求中,特殊教育理论类内容却被教师们排在了后 几位(“特殊教育前沿理论”和“国外特殊教育形势与动态” 分别排在第六和第七位),排在前五位的“学习特殊儿童心 理辅导”“康复知识技能”“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与经验”“学 生管理的理论与经验”和“现代教育技术”基本上都是具体 的、可操作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从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来看, 有60.0%教师认为培训“结合教学不紧密”,有42.19%教 师认为理论培训者“单向灌输、忽视学员的感受和体验。这 表明,在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非学历教育中,继续教育供给和 需求存在着不相适应性,培训者与参训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的 目标期待与路径选择,培训者似乎看到了未来特殊教育教师 专业发展的最终目标,但参训者则希望的是立竿见影的效果。
研究结果也显示出特殊教育理论在教师教育实践行为中处 于一种无力与日趋祛魅的尴尬境地,参训者对于培训者的 “话语霸权”和自身的“失语”非常不满,对争取“话语权”充满了渴望。在特殊教育教师非学历培训需求中,特殊教育 理论走弱现象的产生与它和教育实践之间的较量、博弈密切 相关,在这场博弈中,特殊教育理论的失利,看似与哈贝马 斯所论述的“工具理性”[25]的追求并无二致,但却也是 源于教育实践者面对特殊儿童问题越来越复杂时无力、焦虑、 困惑、挫折与挣扎的迫切诉求,同时也源自于教育实践者主 体意识的觉醒以及社会对特殊教育工作效率的执着追求。因 此,再次追问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脱离“这一多年煮不烂 的老问题”[26],探寻弥合理论与实践之间鸿沟的路径, 促进“知与行”的有效结合,便成为当今特殊教育培训者不 能不面对、不能不思考并且不能不去探索的现实问题。
4建议 4.1优化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制度环境 OECD认为,教师职业的持续更新是提高教师工作效率, 促成教育改革的关键[27]。而和根据社会变迁呼吁教师积 极参与继续教育的道德感召方式相比,政策因素能够更加持 久和稳定地影响教师的继续教育选择[28]。因此,要使继 续教育从理念呼吁层面转向行动、实践层面,最重要的就是 要从国家的高度来规范和管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从公 共政策层面不断优化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制度环境,保 障和激励特殊教育教师有效地进行继续教育。当然,特殊教 育教师继续教育政策不应是一个独立的政策,它应该配以内 在一致的、综合的、持续的特殊教育教师政策。因此,要使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有效运行,就应着力设计系统化的特 殊教育教师政策,如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资格证书制度、 津贴制度等,这种制度要关注“职业要求”,但更重要的是 进行“生命关怀”,要体现出“人们对特教教师作为一种职 业、一个从业者,在社会及职业系统中的价值定位与认同。
即,特教教师的社会地位及外在的资源占有、报酬分配及精 神上的自我体验等是相辅相成的”[29]。
4.2搭建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的学校平台 虽然制度的激励应成为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根本 激励,但由于制度建设涉及到教育体系的根基,这就使得制 度建设本身变得异常复杂。制度的复杂性决定了要形成普遍 适用的促进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制度,还需要很长时间[30]。
在普遍适用的制度基础还比较缺乏的情况下,特殊教育学校 内部微观环境就成为宏观政策的良好替代。因此,学校能否 搭建一个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就成为影响教师进行继 续教育的关键因素。而这种平台能否搭建起来,又取决于特 殊教育学校校长对教学和行政的领导力,即能否在学校内部 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用科学的、人本化的评价和奖惩分明 的组织管理把学校创建成“学习型组织”,使教师感受到专 业发展的适度压力和动力,从而把继续教育作为自身工作与 生活的诉求。在校本研修越来越成为普遍诉求的情况下,提 高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对教学和行政的领导力便成为提升教 师继续教育效果的前提。4.3构建基于教师需求和学习导向的参与式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