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欠学费和资助研究】 大学生可以欠学费吗

大学生欠学费和资助研究

大学生欠学费和资助研究 近年来,中国不少高校都面临着学生欠费问题,欠费人 数越来越多,欠费金额越来越大。据调查,某高校2004年底 共计251名在校学生欠费,欠费总金额69715元;
2005年底共 计358名在校学生欠费,欠费总金额103000元;
2006年底共 计438名在校学生欠费,欠费总金额163856元。从这组数据 可知,欠费的人数逐年增加,2005年比2004年多出107人, 2006年比2005年又多出80人。欠费金额逐年提高,2005年与 2004年相比增长了47.74%,2006年与2005年相比增长了 59.08%[1]。几年来,该省其他高校学生欠费情况大体相同。

一般认为,贫困是大学生欠费的主要原因。大学生欠费现象 暴露出中国高校在大学生资助中的角色尴尬问题:一方面是 在大学生资助中责任过大;
另一方面,自身经济支付能力不 足。因此,有必要对高校在大学生资助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 评估。

一、欠费原因 欠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贫 困生欠费和非贫困生欠费。贫困生欠费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 成学生所在家庭的高等教育支付能力低,从而导致不能按时 交纳学费的欠费现象。这些原因包括:家庭收入低、家长多 病、家长下岗、家长亡故、家庭多子女上学等。非贫困生欠 费是指由于各种非学生所在家庭高等教育支付能力低的原 因所形成的不按时交纳学费的欠费现象。这些原因有:学生享乐主义“、欠费平等”观念影响等。这两种欠费类型又可 以按生源地进一步划分,如贫困生欠费又可分为城镇生源地 贫困生欠费和农村生源地贫困生欠费。分清高校学生欠费的 类型,有利于摈除“农村学生就一定贫困,城市学生就一定 富裕”以及“农村学生就一定可以欠费,城市学生就一定不 能欠费”的观念,为认清不同高校学生欠费原因以及制订解 决高校学生欠费问题的措施提供前提。

二、存在问题 (一)“助、贷、减免”制度不完善“助、贷、减免” 制度是国家为贫困大学生制订的助学金补助制度、助学贷款 制度以及减免学费制度。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 的经济困难,是贫困生减轻学费压力的重要手段。当前,各 省各高校“助、贷、减免”制度已经基本得到落实,可以帮 助一些困难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但是“,助、贷、减免” 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帮助更多贫困生解决学费 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某省高校获得助学、助困金 的贫困学生只占所有贫困学生人数的60%,有40%的贫困生未 得到帮助[1]。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贴息,银 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 学生的银行贷款。助学贷款制度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1) 学校原则上规定贷款的对象为全校各年级的贫困生,但在具 体操作时学校强调主要针对一年级新生,也就是说大多数贫 困生4年里只有一次贷款机会。(2)银行采取风险规避措施,对学生贷款金额进行限制,只可贷2年的学费和住宿费。(3) 助学贷款操作程序复杂,办理速度慢,一般经1~2年贫困生 才能得到贷款。减免学费制度是帮助贫困生解决学费难题最 直接的手段,但是能得到减免学费的贫困生只是少数,并且 减免的额度低,减免次数少(额度在500~1200元,次数为1 ~2次)。因此,当前高校的“助、贷、减免”制度发挥作 用有限,不能十分有效地解决贫困生欠费问题,有待进一步 完善。

(二)缺乏有效约束学生欠费措施缺乏有效约束欠费措 施,导致高校欠费毕业生赖账、死账、坏账现象。各高校对 欠费毕业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欠费现 象。一是部分欠费毕业生进入学历要求较低的企业、单位工 作,企业、单位不是特别注重应聘者的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是部分欠费毕业生自己创业。这就导致欠费毕业生低估毕 业证和学位证的价值,使他们不想偿清费用。因此,如果高 校欠费毕业生不交所欠学费时,新的约束措施尚未制定,高 校毕业生赖账,死账现象应运而生。学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 收费管理系统,很多高校学费收缴、学生管理和奖贷发放的 各个环节是分离的,这就为恶意欠费提供了可乘之机。目前, 很多高校学费收缴由计财处负责,而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学生 处和各院系负责,考试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各个部门之间缺 少合作和沟通,不能及时掌握欠费学生的实际情况,不能对 故意欠费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不利于学费收缴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错误观念影响大学生的各种错误观念是欠费现象 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学生由于受传统的“等、靠、要” 观念影响,认为自己只负责把书念好,筹集学费是家长的事, 如果家里没有钱就靠国家。根据“普通家庭子女大学阶段教 育支付能力的调查与对策”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以云南 为例:农村大学生家庭中仅有28%家庭子女勤工俭学得到的 报酬作为学费来源,70%以上的农村大学生存在“等、靠、 要”观念,自己还不会为学费想办法[1]。享乐主义也严重 影响部分学生的思想,不少非贫困学生将父母给他们的学费 花在名牌衣服、化妆品、电脑、恋爱、校外租房等消费上。

欠费平等的心理是非贫困学生欠费的主要原因,非贫困学生 看到贫困学生没交学费但能在学校继续上学,他们进行模仿, 认为自己欠费是一种合情合理的事。一般情况下,二年级时 开始有部分非贫困生欠费,到三年级、四年级时,非贫困生 欠费现象严重。因此,学生的错误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欠 费现象的形成。

(四)银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银行贷款方面仍然存在一 些问题。第一,贷不到,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一个工作 人员要贷出1000万元的助学贷款可能要花费一年时间,而同 样贷给企业1000万元可能只要几天,在利率相同的情况下, 肯定对助学贷款没有积极性。同时,由于中国的个人信用体 系不完善,失信制约机制的欠缺,难以用法律来规范信用关系。而学生毕业后去向不定,银行贷款的风险比较大。如本 校在2004~2005学年中毕业生的还贷率不足20%,银行被迫 停止全部助学贷款的发放。对此,应尽快建立健全与经济体 制和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各类法人和自然人的 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根据新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 机制,这个问题有望解决。第二,贷不出,中央和地方已经 出台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地方、 部门和高校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跟不上,开展国家助学贷 款工作进度不理想。就此现象,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 使一些政策和规定家喻户晓。各高校在印发招生简章和录取 通知时,同时注明相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使真正 困难的学生不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对策 (一)制定相关法律,理顺高校与学生的关系高等教育 法第五十四条指出“: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 纳学费”,但国家没有制定大学生 违反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的惩处法律,导致高校 毕业生欠费现象不断增多[6]。欠费毕业生在学习了4年或5 年,他们在校期间是一种“赊账”行为,毕业时不交学费, 就由“赊账”行为变成一种“赖账”行为。国家既然将学费 视为高等教育的成本,就应保证高校能将学费收齐。因此, 应尽快制订相关法律,理顺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以便遇到赖 账现象时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维护高校的权益。(二)从法律上保障银行贷款体系的形成逐步完善国家 助学贷款体系,不断推动资助工作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以生 源地贷款为主要资助渠道的助学体系。由于当地金融机构对 学生家庭状况便于了解、调查和联系,不管学生毕业后在何 地工作,银行可通过其家庭获悉学生的工作去向。如果由父 母或亲属等承贷或担保,银行风险更小,学生得到贷款的机 会更大。从长远来看,生源地贷款将是解决学生欠费问题的 主要途径。

(三)将收费改革的操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完 善各项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学费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 原则,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准,保证高等教育的可持 续发展。针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考虑用一种法律形式固 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其入学时核实清楚 该生的真实经济情况,以合约的形式与学生签订毕业后几年 内还清所欠学费的合同,或由自己负担或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四)加大政府奖、助学金在政府财政预算中的额度将 计划用于经济困难生资助的资金和社会捐赠集中起来设立 基金,利用基金提供数额较大的无息贷款。针对银行制订相 应政策,提高银行贷款的积极性,扩大贷款覆盖率。鼓励各 大银行积极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扩大贫困大学生贷 款覆盖率。

(五)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健全学费收缴管理体系为有 效解决学生欠费问题,必须加强收费工作的制度建设,使其进一步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大力宣传学费 收缴工作的重要性,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学费的收取是财务 部门的工作之一,学费管理是以财务部门为主其它部门互相 协调的综合性工作。解决学费的拖欠问题,需要学校相关部 门和全体教职工的协同工作。要消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相 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模式,建立 财务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的定期工作沟通机制,各部 门齐抓共管,形成一体化的学费收缴体制。将学生学费缴纳 情况与学生日常管理、年终评优、助学政策等挂钩。将学费 收缴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对于家庭经济 真正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 经济困难而辍学。对于将学费挪作他用的学生,及时与其家 长取得联系,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提高学费收缴 率。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除认真、深入做其思想工作外,制 订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其行为进行制度上的约束。

(六)强化对欠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机制高校积极响应 国家号召,承诺“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 学”,但同时也影响了学费管理工作的力度,许多高校对欠 费学生并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没有对逾期不缴者 进行处理和惩治的相关政策,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缺乏惩治 措施。应建立完善的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补助审 批制度。不少高校认定无正当理由欠费学生的考试成绩无效, 不予记载他们所学课程学分,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对未注册学生进行学籍处理。有的高校对欠费学生加收滞纳金直至学费 交清为止,所收滞纳金用于学生困难补助和改善办学条件。

(七)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勤工 助学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的有效途径,高校应高度重视 勤工助学工作,积极挖掘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的助教、 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参加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的 各项服务性劳动,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建立多 样化、基金化、基地化、规范化的勤工助学工作格局。同时, 应积极组织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缓解校内助学岗位紧张的压 力。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让学生凭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创 造一个能通过自己劳动所得,帮助家庭解决部分上学费用的 机会,学生本身也能得到多方面的锻炼。

(八)发挥助学贷款优势,完善“奖、贷、助、补、减” 贫困生资助体系最能解决问题的是国家助学贷款,这项制度 既保证了高校收费制度的顺利进行,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加快 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也保证了学生必要的学习经费, 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责任感,激发了他们勤奋学习的自觉性。

高校应通过建立银校联席例会等制度,多方分担银行贷款风 险,调动银行放贷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从而缓解学费收缴工作的压力。此外,应不断提高学生的自 助意识和感恩意识,加强大学生道德建设以及提倡大学生勤 俭节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校学生欠费问题。通过召开学 校、学院、班级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培育学生的交费意识。让每个大学生认识到,高等教育是受教育 者自主求学、自主择业的非义务性教育,按时缴纳学杂费是 学生应尽的义务,高校对学生收取适当学费是应该的,家长 和学生应配合、支持学校的工作,主动按时缴纳学费。当前, 部分高校贫困生和非贫困生勤俭节约意识淡薄,应积极培养 学生勤俭节约意识。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说,可以分担家庭经 济困难,提高家庭高等教育支付能力;
对于非贫困大学生来 说,能转变“享乐主义”的观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大 学生欠费问题。

(九)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信用档案组织以 诚信教育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 自立自强和诚信意识,帮助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思想根 源上解决拖欠学费问题。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应依托社 会信用体系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和大学生诚信评价、激励机 制,根据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对其诚信表现进行客观记录, 形成大学生诚信档案,作为学生个人档案的一部分。依据大 学生的诚信档案,结合其平时表现进行诚信度测评,以此规 范和约束学生的行为。争取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将企业、 单位、个人的捐助部分用于贫困生资助。社会各界可创建贫 困生创业基金,给贫困生提供创业支持,社会各企业、单位、 个人应积极参与到贫困大学生的捐助和资助活动中来。

四、结语 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不仅是学校的责任,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解决高校贫困生、特困生问题,仅 仅靠国家财政拨款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必须转变政府、社会、 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的思想观念,建立全社会都来参与 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学校等一体的 大学助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