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行政管理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多重性_行政管理专业是做什么的

分析行政管理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多重性

分析行政管理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多重性 行政管理学和法学分属不同学科领域,但在任何一个时期都表现出广泛而 密切的联系,在最近的高等教育中更表现出很强的互补性和融合性。处于一级学 科公共管理下的行政管理,包含政府的运作和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在强调效率与 结果的管理学中,更容纳着对法治、公平与秩序的价值追求;
行政管理者行使权 力受到刚性的社会规范一法律的引导和制约,同时也需要在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下柔性的运用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在具体环境中产生的政策和规定需经得起法律 的检验,同时政策也丰富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不应只 看到行政管理和法学在技能和规范、权利义务内容的向性以及实施上强制与否的 差别,更应看到,在管理学,包括行政管理学和法学之间早已呈现出相互包容借 鉴,相互交叉和渗透的现象。

一、方法论的借鉴 管理学发展至今表明,管理学包括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和实践都必须融汇各 学科领域的知识成果才能完善和丰富自身的知识体系。如今,随着“新公共管理 学”的兴起和传统公共行政学派的衰落,公共管理学包括行政管理学在更广阔的 定义和更强的使命感的召唤下,必然要追求价值的多元化。0022作为展现柔性技 能知识的行政管理学只有具备多学科性和跨学科性才能产生行之有效、富有开创 性并具有影响的理论。所以,行政管理学理论研究的方法不是简单的演绎或归纳, 而是采用各学科知识后的综合发展。行政管理学所研究问题的复杂性也决定着其 必须运用多种学科知识成果和分析方法来应对。行政管理学教育离不开处于高级 知识层级且与之紧密联系的法学方法论的支撑。我们发现,西方在管理思想发展 上颇有成就的大师,同时也在法律思想上有着不朽的建树,知识的融通和多样性 发展说明二者在学科的哲学思维上一脉相承。

法学方法论具有规范性,法学的研究和法律的适用都必须进行严格谨慎的 推理。具体到可被借鉴的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法律方法上,行政管理学教育应当建 立用法律思考行政管制问题的思维,以法律中的程序正义为追求,树立用法律衡 量事物的标杆,还应当深入思考事件和决策的法律意义。其次,还应在追求法治 的价值角度上,让学生学会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冲突纠纷的法律技能。服务型政府 的管理理念预示着行政管理学需要不断借鉴和参考法学方法论。即不仅在政府的 行政管理,而且在企业的行政管理中都开始运用法律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在行政管理学摒弃了静态主义研究模式且面临更多待解决问题的今天,其与法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追求民主科学的价值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于行 政自由裁量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者需要依赖实体规范。他还认为,公共管理者在 做出不可避免的行政自由裁量决定时必须理解其行为的命令精神。可见,政府的 施政追求,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目标不再仅仅根植于效率和效能,其应当与要承担 起捍卫人民主权、个体尊严、社会公正的责任的实践呼应起来。在不断强调民主 科学的行政管理的今天,行政管理学教育应当借鉴法学不断追求从程序性问题上 展开思考,让学生理解在行政管理的绩优性之外还要理解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利义 务的合理性。

二、理论知识的融合 在行政管理学教育与 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师队伍结构中有一定比例的法学教师参与,提供包 括公法原理、行政法学在内的相关法学课程如法理学、宪法、公务员法等作为必 修课程是非常必要的。唐桦指出,应当在公共管理学科中,建立以行政法学为主, 以调整公共权力包括行政权力在内的相关领域的法律学科为辅的公共管理法律 知识体系。在美国公共管理教育已经采用法律思考途径开设课程的影响下,我国 的行政管理教育更应思考将符合中国政府体制的法律理论体系作为公共管理学 教育的有益补充。通过法律思维的培养和法学基础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养成通过 法律途径思考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在法律基础上分析公共政策的思维模式, 并且懂得以程序和规则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这对于培养具有扎实理论知识的行政 管理人才至关重要。

除政府行政管理之外,企业行政管理也应在行政管理学中有一席之地,企 业行政管理教育同样离不开法律角度的研究和实践。首先,作为企业管理者不仅 要有管理内部组织的技能,还需有对外部环境的敏感度,这包括关注外部的法律 制度,使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外部的法律制度相适应;
其次,法律制度制约企 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的范围和作用,管理的决策不能忽视对法律制度的研究。

目前,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已经运用法律方法展开了研究和实践,当代管 理者愈加离不开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在未来,企业模式的转变将为企业管理包 括企业行政管理与法学的互动带来挑战。因此,企业行政管理教学不能只注重技 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还应在教育中融合包括法学在内的多种知识,使之成为复 合型人才以适应企业组织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需要。

三、实践的多重性在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用法律思维和应用法律技术对行政管 理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相对于单纯灌输法学理论知识而言,实践课堂注重讨论、 发言甚至辩论的形式,能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这有利于学生真正学会 从法律思维角度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精神和技能。同时,在实践中,学生亦可 应用管理知识于法律,多角度的思考立法的科学性和效率。

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项目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实 践一样,难以突破形式大于内容的瓶颈,更难以看到培养具有实践能力人才的效 果。在完善高校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块时,在建立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的 同时,也应将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互动关系纳入考虑。李邵平,何晓华在谈到面 向公务员的MPA教育中指出的一些理论关注点,值得在行政管理学实践教育中 有所思考。比如,多重主体的执法问题、相对集中处罚权问题、职能交叉的执法 问题等2116,必然都不是只有在行政法学与行政管理学闭门造车又自说自话的情 况下就能得到答案,也不会在纸上谈兵中得到解决。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学科的复 杂性必然带来其实践的复杂性,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也许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创新。

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项目中,应当综合思考理论和实践的焦点和热点, 设计有利于此类问题解决的社会实习和社会实践。

总之,在逐渐以人作为维度的时代,在学术研究回应现实问题不断发展和 教育教学为培养人才逐渐整合的背景下,许多新的学科方向正在蓬勃发展,行政 管理学和法学正是如此,彼此面临诸多领域的合作和许多复杂的挑战。在法学视 角下进行的行政管理学教育是在改革浪潮中服务社会转型的必然之路。

作者:黎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湖南长沙4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