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06年度党员
民主评议和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个人
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组部关于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的规定及厅直机关党委实行党内目标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06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
二、时间安排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及各支部对党小组、党员个人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从2006年11月1起至2006年12月20日前完成,局党委对各支部目标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方法和步骤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和党员个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结合进行,根据中发[1988]13号文件精神,按以下方法和步骤开展:
(一)学习教育。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党内材料。
(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党支部会议(无党小组的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支部大会评议和表决。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和群众对党员个人的意见,对党员个人形成支委会评议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五)表彰和处理。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对评议中揭露出的违法乱纪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向局党委推荐为局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但优秀的人数不应超过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5。
四、具体要求
1、今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目标考核要以局党委开展的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示范岗活动、先锋工程活动以及各支部、各党小组适应新形势抓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开展党内活动,在岗党员如何适应形势,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离岗党员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等重要内容,各支部、党小组、每一名党员同志要认真总结,支部、小组、个人在活动中要总结经验,找到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2、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是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局党委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
3、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于2006年12月25日前将评议工作情况(附:推荐的先进党小组名单、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优秀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报局党办,并及时将评议结果填入“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经局党委批准为优秀党员的情况也应填入记载表中。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