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自我保护】 大学生自我保护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自我保护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自我保护 【内容摘要】随着高校逐年扩招,高等教育大众化,毕 业生人数居高不下,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许多大学生在国家 创业政策的鼓励下选择自主创业,但是,囿于法律等专业知 识以及实践经验的局限,致使其在创业准备与经营管理期间 难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过 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探讨分析,希冀能够对增强大学生 群体的自我保护与创业成功率有所裨益。

【关键词】大学生自主创业;合法权益;法律风险;自我 保护 通常来讲,大学生自主创业就是大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理 论知识与经验技能,通过自筹资金或寻求投资等方式来创建 新的企业组织,在现有的市场体系之内把握机会并充分实现 自我价值,同时以此来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据人 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计,2016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大概为 765万,比2015年增加16万,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但是,在 创业帮扶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愈来愈多的大学毕业生开始投 入到自主创业的热潮之中。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创业城市与金融市场的日趋活跃,大学生 自主创业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探讨的焦点话题,本 文将从内部发展与外部环境两个方面针对当前我国大学生 自主创业的现状进行探讨分析。(一)从内部发展层面来分析。大学生群体在自主创业领域所占的比例逐步增加,创业项目 日趋多元且契合当地域情与自身优势,互联网平台优势日益 显现,市场观察分析能力不断提升,经营理念紧跟时代且不 断更新,主观能动性与务实态度持续增强,在许多市县中, 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已经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 量。(二)从外部法制与政策环境来分析。全国人大、国务院 以及各省市县政府通过完善立法与制定政策等手段来鼓励 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例如,2003年的《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7年的《就业促进法》、2008年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 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的《吉林省大学生自 主创业优惠政策》、2016年的《长春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解读及计划措施》,此外,2006年上海市政府决定连续五年 每年向天使基金会提供1亿元的专项拨款来支持大学生自主 创业,这些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的共识主要在于简化企业创 建审批程序、提供创业培训与指导、提供小额贷款优惠、给 予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强化高校对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教育 与技能培训。从整体层面来看,当前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领 域的政策环境不断宽松、创新氛围持续增强、融资途径日趋 拓宽、法治意识有所提升。

二、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风险 (一)个别政府官员对大学生的创业项目进行权力寻租。

尽管《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没有专门针对大学生自 主创业的专项法律,这些法律真空地带就为一些政府官员进 行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趁之机。例如,在大学生创建企业组织 的过程中,有些政府官员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审批权力来换 取大学生的物质回报或是谋取其他方面的个人利益。长此以 往,不仅会影响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热情与信心,更会削弱政 府部门的社会声誉与公信力。(二)自主创业过程中可能面临 歧视偏见的风险。尽管国务院和各省市县政府针对大学生自 主创业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是囿于一些歧视偏见 (户籍、性别、残疾等)的局限,致使有些大学生难以享受政 策优惠。例如,有些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或信贷优惠政策带 有户籍限制,许多外地大学生被排除在外。再如,有些政府 工作人员认为女性较之于男性存在许多短板,也就使得女大 学生在自主创业过程中获得政府帮助与支持相对较少。再如, 有些政府部门在审批残疾大学生的自主创业项目时,往往带 有抵触情绪甚至是打击残疾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与积极性。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由于企业 组织审批、经营场所选址、税收缴纳、贸易往来、员工合同、 工伤医疗保险等诸多方面均会涉及法律法规,因此,法律风 险可以说是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必须认真学习思考的重 要问题,本文认为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 险主要包括:选择创业项目的法律风险、企业融资的法律风 险、选择组织形式的法律风险、租赁经营场所的法律风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客户违约的法律风险、知 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等。

三、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合法权益自我保护的建议 (一)不断学习法律制度与相关知识技能,增强防范意识 与经营能力。实践业已证明,大学生自主创业已经成为实现 个人价值、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路径。面对创业过程中的诸 种客观风险与人为刁难,大学生既应该立足实际来理性选择 创业项目,也需要踏实学习专业技能、法律制度、人际沟通、 企业经营等相关知识,尤其要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体工商 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与政府规章, 力争为自己的创业项目做好充足准备,尽量规避可能遇到的 诸种法律风险与困难窘境,当发生矛盾纠纷时,能够熟练借 助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 选择创业项目方面。在选定创业项目之前,大学生应该查阅 《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创业项目是否属于法 律禁止或限制范围以及是否需要经过相关机构的行政许可, 如果选择加盟连锁的创业项目,大学生还应该认真识别特许 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避免非法经营或是被欺骗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融资方面。2014年的新《公司法》删除了公司注册 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为资金相对匮乏 却有创业想法的大学生减轻了资金压力与经济负担。但是,创业项目的启动与发展必然需要一定数量资金的支撑,这仍 然需要大学生借助多种渠道来筹集资金。目前,大学生的创 业资金融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基金、亲情融资、合伙融资、 众筹融资等,其中,政府基金的融资者竞争激烈且仅有少数 大学生能够获得政府基金资助,亲情融资可以说是大学生最 常使用的融资方式,政府基金与情亲融资的法律风险概率相 对较低。就合伙融资而言,如果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对于合 伙人投资份额、技术入股份额等规定不明确,就会引起合伙 人之间的冲突与分歧,甚至导致企业解散的风险。众筹融资 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与网络借贷平台的产物,但是,互联网 金融的法律监管力度不强,众筹平台鱼龙混杂,大学生在众 筹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四)选择组 织形式方面。通常来讲,大学生在创建企业组织过程中,能 够选择个体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但是,这几种组织形 式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存在差别。如果选择个体户、个人合 伙、个人独资企业,就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选择普 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就要对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如果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仅需以其 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选择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仅需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 于上述分析,大学生在自主创业过程中,有必要结合自身经 济条件及融资状况来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来分担责任。(五)租赁经营场所方面。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可 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等进行转租,出租人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大学生在租赁经营场所时应该确定该场所是 否适合工商业活动、经营场所的产权手续是否齐全、出租方 是否属于该场所的合法权利人、出租方是否同意转租、租赁 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水电等物业管理费用、租赁场所装修、 租赁场地维修费用及维修责任、租赁期内改建扩建的新建物 权属等问题,防止在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后出现各种法律纠 纷的尴尬局面。(六)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大学生选择 自主创业后就会成为企业的管理方,即使企业规模不大,但 也要招聘一定数量的全职职工或兼职人员,这就需要大学生 依据《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并及时了解 相关的司法解释与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从管理方的角度 出发来合理拟定劳动合同的诸种事项,例如,劳动报酬、福 利待遇、合同期限、实习期限、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数 额、奖惩措施、工伤医疗、离职程序、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保密事项、竞业限制等,尽量避免与员工在合同 期内或离职后发生劳资纠纷。(七)与客户签订合作合同方面。

大学生在自主创业过程中,不仅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也应该充分认识并防范客户可能违约的法律风险。创业大学 生在与客户订立合同时,既应该认真细致地审查对方的资质 条件、履约能力、行业信誉等细节问题,也需要合法合理地 拟定合同内容,尤其要注意合同的文本规范、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履约方式、违约责任、抗辩权限,而且要保存好合 同文本及来往票据,尽量避免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与精神伤 害。(八)知识产权方面。有些大学生研发出了新产品、新设 计、新方法,并经过专利申请获得了知识产权,却囿于资金 限制,不得不寻求合伙投资或创业贷款,但是,在向意向投 资人提交阐述创业项目与创业计划时,可能会泄露自己的研 究成果或专利产品,有些投资者会借此来非法获得个人利益, 即使付诸法律救济,往往也会因大学生举证困难而已失败结 束。此外,也有些大学生不了解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 可能会因无意违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而在此侵权纠纷。还有 些大学生缺乏实践经验,致使其企业标识、网络域名、产品 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最终导致自己的努力付诸东流。(九) 其他方面。创业大学生需要理清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在进 行工商登记时,规避一些不必要的繁琐程序、手续费、证件 费等。在税收登记时,确定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事项。在制 定企业规章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以及股权转让、收益 分配、风险承担、解散清算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四、结语 我国人口基数巨大,劳动力市场庞大,就业问题可以说 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而自主创业又是刺激区域经济、增 加就业人数的有效手段,大学生作为民族的希望与国家的未 来,理应成为最具活力、最能独立思考、最富创新思维与创 业激情的一个群体,但是,大学生在自主创业过程中更应该积极学习项目选择、企业创建、融资经营、人事管理以及创 业政策与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的专业知识,通过实践经验的 逐步增长来尽量规避创业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风险与 经营困境,尤其要借助法律手段来妥善处理经营过程中的诸 种问题纠纷,进而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与创业成功率,最 终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自我价值,而且通过吸纳一 定数量的劳动力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程 度。

【参考文献】 [1]王金华.大学生创新与创业[M].南昌:江西高 校出版社,2008 [2]周航.大学生就业与创业[M].重庆:西南师范 大学出版社,2008 [3]柏连阳.大学生创业问题及其发展对策研究[J]. 中国大学生就业,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