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1、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20分),现场抽查,发现证照每户不全扣5分,未按时年检每户扣3分,超范围经营每户扣2分。

2、加强市场日常监管,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度,建立食品经营企业经济户口台帐和食品质量动态监管档案(20分),查资料,日常监管制度不全扣10分,现场抽查台帐和监管档案不全每户扣3分,巡查笔录未建立扣5分,记录不规范每处扣1分。

3、督促食品市场开办单位和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食品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信誉卡、安全责任和“一户多档”等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30分),现场检查发现未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每户扣3分,未落实食品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及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每户扣3分,未实行“一户多档”制度每户扣5分。

4、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和检查,自觉规范执法行为,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20分),上报部署的专项检查落实不到位扣5分,专项检查记录未建立扣3分,记录不规范每处扣1分,现场抽查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每户扣3分,散装食品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每户扣3分。

5、及时快捷准确上报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和各项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查办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情况和案件(10分),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