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优化霸州的外部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了营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局涉项工作(市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市区废品收购和煤炭经营行业专项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圆满完成,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计划进度,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密切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三大战役”(即:市区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废品收购和煤炭经营行业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动态进程,针对整治工作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市范围内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宣传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确保圆满完成三项整治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主要围绕我局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三个阶段”(即:宣传发动与清查摸底阶段、集中治理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进行,用宣传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运用报刊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在《新霸州报》开设《市区专项整治活动专栏》,对我局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做到期期有内容。在霸州城管网站设定专项整治行动板块,每天及时将整治期间简报、快讯、影像资料、图片等在网站上公布;设立法律咨询站和群众意见箱,对群众上网咨询有关法律条文给予及时答复,及时整理反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和建议等,为整治活动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与此同时,及时向《河北法制日报》、《廊坊日报》等其他报刊杂志编送稿件,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负责人:刘金乙

  责任部门:办公室、情报信息室

  (二)运用信息简报宣传。制定专项整治行动专刊,每周至少向市领导和上级部门反馈2篇以上的信息,及时反映我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典型事;每周四向市政府五科、督察室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取得的成绩。

  负责人:武会甫

  责任部门:办公室(主要抽调杜立辉负责信息宣传工作);人事督察股(负责挖掘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人、典型事进行宣传);政策法规股(负责每周汇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汇总报表)。

  (三)运用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霸州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我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通告;对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市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在市电视台及时曝光,打造声势;每周在市电视台录制一期专题节目,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同时,及时向上一级电视台投送报道稿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负责人:刘金乙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运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栏进行宣传。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30—5:00,利用宣传车在市区各主要干道及人流量较多的商业地段(学校、幼儿园及医院周边除外)进行宣传;在市区繁华地段悬挂专项整治行动标语,利用大型广告牌匾招商期间进行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公益宣传;定期在市区明珠超市门前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示牌;印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向过往市民发放“明白纸”,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等。

  负责人:武会甫、武根旭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直属二中队

  (五)做好入户宣传发动。7月31日前,对市区内违章建筑、废品收购点、煤炭经营点的当事人发放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通告,做好前期思想动员工作,讲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目的意义,重点向当事人宣传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方向,积极赢得当事人的支持与配合,自行搬迁或整改;8月1日至8月15日,对在政府通告规定期限内仍不动迁的,由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进一步耐心细致的做好经营者的思想工作,说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督促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迁出。

  负责人:宋黎明、张民强、武根旭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各相关工作组

  三、几点要求

  (一)宣传工作要在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股、室、中队要在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协调联动,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的始终。

  (二)要严守宣传工作纪律,注意宣传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充分发挥宣传的导向激励作用。对反面典型案件的宣传坚持领导把关,慎重开展。

  (三)宣传工作要服从整个专项整治

行动的全面开展,根据总体工作部署,积极稳妥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