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切实贯彻湘办发[2006]2号及国家6部、局联合下发的农经发[2007]14号文件和绥政办发[2008]63号文件精神,切实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我乡农村责任田承包,纠正第二轮责任田承包中部分村民小组在承包期内搞小调整,全乡承包经营权证未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等问题,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与目标 这次换发证基本任务是:按省、市、县统一的要求,在1999年第二轮延包合同书的基础上,对全乡农村责任田重新进行清查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对全乡承包责任田的农户换发、补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建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档案。 工作目标:省、市、县要求到200x年底,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证到户率达90%,2009年第一季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证到户率达到100%,并建好乡土地承包合同纸质档案,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电子档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 乡里成立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导小组,由李卫东同志任组长,莫世清、谭宗嗣、陈辉同志任副组长,杨松华、黄宗平、杨宝驰、彭美艳、朱大林、杨胜华、杨志韬、谢泽华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松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乡农村经济管理站。 三、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搞好宣传发动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必须高度重视,站在严格执法,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来做好这次农村土地承包期纠正及换发证工作。今年秋收后,乡、村、组要逐级召开专门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对农户讲清依法纠正承包期及换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进一步明白换发证书,是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确立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举措。 (二)搞好摸底调查,清理登记,汇总情况,开展试点工作 各驻村干部进组入户,会同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上户调查摸底,对农村土地状况(包括地块名称、土地面积等级、地类、丘块四至、基本农田等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对未发包的土地也要逐一清理登记,并将清理登记情况汇总,同时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政策,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历史,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的遗留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村要在广泛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周密安排,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换发证工作,对在第二轮延包进没有按政策调整到位的村民小组,则由驻村干部及村干部组织按第二轮延包政策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到位,将承包合同签到2029年年底,并重新发证,承包期为30年(200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对已按土地承包法承包30年和不需要调整的村民小组,由乡组织力量,核实承包面积、丘块、丘块四至等相关资料后,按省规定的统一模式逐户重新填写承包合同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核实无误后,将承包合同书交农户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全乡统一为1999年12月30日,原证宣布作废,换发新证。在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中,各村要根据本村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正确制定换发证工作方案,防止引发新的土地矛盾纠纷。 (四)做好承包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要切实做好工作承包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村里要设置承包合同专柜,乡经管站也要分村设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柜,对土地承包合同书统一存档保管。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将承包合同信息录入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软件中,逐步建立省、市、县、乡、村联网的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总结验收 各村必须在200x年12月20日以前将农村土地承包换证工作的总结交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农村经济管理站),并接受县里检查验收。 四、时间安排 这次换发证工作,时间服从质量,但全乡统一要求在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个换发证工作,个别情况特别复杂,工作难度特别大的村组也必须在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19日9月30日,乡、村、组逐级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搞好宣传发动。 10月1日10月31日,调查、摸底、汇总、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11月1日11月30日,对承包合同,权证重新填写、核对。 12月1日12月20日,换发新证,整理资料,建好档案,上报总结。 12月21日2009年1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