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年终奖评比制度】

从2006年1月1日起到12月30日止,每月车间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评比,每人每月以十分计,每一分为十元奖金计,对照条例评分汇总后,各车间主任签字,送部门经理确认,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存档。三、行政部于2007年元月份进行累计每人的总分数,加上基数即是2006年生产员工的年终奖金,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发放。

评比条件(每条1分)

1.当月要满勤,请假1天以上(含1天),此条无分。

2.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者,此条无分。

3.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不挑肥减瘦,不服从1次者,此条无分。

4.按时完成班组长交给的生产任务,否则此条无分。

5.注重产品质量,对上级交给的生产产品质量要百分百合格,发现1次以上质量不合格,返工,此条无分。

6.安全生产,按规范操作,对于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此条无分。

7.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文明礼貌,吵架、打人,此条无分。

8.爱护公司财产,偷盗、故意破坏者,此条无分。

9.注意各自的仪容仪表,发现染发、男性戴耳环、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带厂牌被处罚者,此条无分。

10.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发现赌博、宿舍里喝酒,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或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被处罚者,此条无分。

注意事项

1.旷工2天及违反操作造成严重工伤及设备事故或各种假期超过15天(含15天),当月取消评比资格。

3.新进员工出勤天数未满15天(含15天),不参与当月评比。

4.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能收到一定效果,当月加十分;发明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加50分。

5.在当月评比中,违反评比条件超过三条(含3条)者,取消当月评比资格。

6.各车间主任、班组领班应严格按照评比条例进行评比,不得循私。一经发现所评出的数据有存在虚假或不真实者,将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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