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怎么样_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调查研究

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调查研究

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调查研究 一、研究方法 (一)被试。选取黑龙江省八所特殊教育学校,包括哈 尔滨市两所,绥化市两所,鸡西市、鹤岗市、七台河市和佳 木斯市各一所。在选取特殊教育学校时适当考虑学校所在区 域等特征变量。

(二)研究工具。本研究的测量工具采用自编特殊教育 学校在校生情况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为四个维度:在校生总 体规模情况、在校生性别情况、在校生障碍类别情况和在校 生城乡差别情况。为确保调查问卷具有良好的结构和内容效 度,调查问卷的编制严格按照一般问卷的编制过程进行。

(三)数据的整理与分析。研究者对回收的问卷进行审 核,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ForWindows(18.0)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 (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及性别情况(见表1) 表1数据显示,八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在校生862名,其中男 生511名,女生351名,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59.28%和40.72%。

八所特殊教育学校中,在校生人数最多的达216人,最少的 只有35人。

(二)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障碍类别情况(见表2)。

表2数据显示,八所特殊教育学校中自闭症、智障、听障学 生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14.39%、58.70%、12.99%。

(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城乡来源情况(见表3)。表3数据显示,八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在校生862名,其中城 市学生419名,占在校生总数的48.61%,农村学生443名,占 在校生总数的51.39%。

三、结论与分析 (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差别较大。从调查结果 来看,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平均约为107人, 在校生人数最多的达216人,最少的只有35人,分别占所调 查在校生总数的25.04%和4.06%。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 差异如此之大与学校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大 城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较多,如哈尔滨市的一所特 殊教育学校,乡镇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较少,如绥化地 区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教育部特殊教育专家组2010年对全 国特殊教育学校的调查数据也反映了这一特点。该调查表明, 省市级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都远远高于100人,而县 镇特别是农村的特殊教育学校则规模偏小,有的特殊教育学 校就仅招收二三十个残疾学生[7]。尽管特殊教育学校所在 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其在校生规模的重要影响因素,但特 殊教育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水平,教师的工作态度等因素 也不容忽视。

(二)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障碍类别多样化。此次调查 表明,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有听障、视障、智障、自闭症、脑 瘫和多动症等六类残疾儿童。其中,智障学生比例最高,占 所有被调查学生的58.70%。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也显示智障学生最多。该统计公报中,智障学生为18.67 万人,在所有障碍学生中列在首位。自闭症学生占第二位。

这与我国自闭症儿童数量增多有关。“全国残疾人普查情况 表明,儿童自闭症已占我国精神残疾首位,发病率逐年上升 且速度惊人,已由原来的万分之三上升到千分之六(即203 名儿童中就有1位自闭症儿童)”[8]。同时,调查也表明, 特殊教育服务对象的类别更细,而且有进一步扩大[9]的趋 势。特殊教育学校以三类残疾儿童(智障、听障、视障)为 主要教育对象的局面已被打破。

(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男生多,女生少。此次调查 表明,在校的男生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59.28%,女生占 40.72%。男女生之比约为1.46:1。残疾学生男多女少的情况 反映在多项统计数据中。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 特殊教育学校女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为35.38%[10],由此推 算,特殊教育学校男女生之比为1.83:1。尤其是自闭症儿童, 相关调查结果表明,自闭病男女发病率差异显著,在我国男 女患病率比例约为5∶1[8]。(四)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农 村生比城市生稍多。调查显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城市学生 与农村学生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8.61%和 51.39%。城市与农村学生之比为0.95:1。依据2006年第二次 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全国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 为2071万人,占24.96%;
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 75.04%[11]。农村残疾人口为城市残疾人口的3倍多。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为什么特殊教育学校中 农村生只比城市生稍多呢?可能原因有三:一是部分适龄农 村残疾儿童到普校随班就读。黑龙江省是较早开展随班就读 实验的省份之一。1987年就已经开始在部分小学进行随班就 读实验,2011年全省设立了40个随班就读实验区,80所义务 教育阶段实验学校。随班就读实验学校多设在农业区,使可 以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二是部 分适龄残疾儿童已进入教育康复机构,上文已有论述。三是 有些边远农村地区的适龄残疾儿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入学。

根据2012年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报(残联厅 〔2013〕37号)[12],农业户口的残疾儿童63258名,约占 未入学残疾儿童总数的80.62%。其中黑龙江省就有314名农 村残疾儿童未入学。

四、建议 (一)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适当扩大招生规模。

特殊教育学校在我国特殊教育体系中起着骨干作用,但目前 普遍存在生源不足的问题。国内学者王辉对特殊教育学校校 长的调查表明,半数以上的特殊学校生源不足,尤其是聋校 [13]。在校生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学校能否正常运 转。特殊教育学校与普校相比,投入大,成本高,如何充分 调动特殊教育学校的积极性,适当扩大招生规模是当务之急 [7]。目前,这一问题已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 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七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提出,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支援现 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1]。现阶段,特殊教育学校 扩大招生规模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扩大招生类别, 招收各种障碍类别的残疾学生。本次调查表明,虽然特殊教 育学校已在招收各种类别的残疾儿童,但除了三种障碍及自 闭症外,脑瘫、多动、其他障碍类别所占比例都较低。二是 增开非义务教育学段,招收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儿童。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特殊教育学校由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 高中教育两头延伸是必然趋势。

(二)强化特殊教育学校多元服务功能,提高残疾儿童 教育质量。1.服务普校。在国际融合教育的理念下,尤其是, 我国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实践下,特殊教育学校正面临功 能的重新定位,特校对普校的多重服务功能是其新的功能之 一。具体表现为,特殊教育学校要对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提 供教育咨询、为普通教育学校提供指导、接受特殊教育相关 问题咨询、开展教师培训等[14],进而保证和提高普校随班 就读的质量。2.服务康复机构。近年来,各种特殊教育机构 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学前残疾儿童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 残疾儿童纷纷进入特教机构,这一方面反映了家长对特殊儿 童康复训练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正规的特殊教育机 构对于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问题是, 特殊教育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质量良莠不齐,多数特殊教育 康复机构教师的专业技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所以,如何建立有效的机制,既能保证中重度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又 能使特殊儿童较好的接受康复训练,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台湾特殊教育发展的早期,也曾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的成 功经验是在康复机构中设置特教班。针对程度较重的,必须 进行长期康复训练的义务教育适龄特殊儿童,单独编班,使 这些适龄特殊儿童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中,进行学籍管理。

我省可以借鉴台湾早期的经验,选派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到康 复机构进行授课,一方面使特殊儿童接受国家教育体系内的 规范教育,另一方面对机构教师的教学起到示范作用,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三)加强监管,拓宽就学渠道,增加农村特殊儿童的 入学率。201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残疾人扶 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纲要提出,到2015年,我 国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0%以上,并逐步提高巩固率[15]。但目前我国城镇残疾儿 童入学率74.2%,而农村残疾儿童入学率仅为71.4%[2]。综 合国内外经验,增加农村残疾儿童入学率的措施主要有三 种:一是建立省级特殊儿童通报系统。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残 疾儿童进行普查,采集残疾儿童年龄,性别,障碍类型、程 度、安置形式等基本信息,全面掌握全省残疾儿童的基本情 况,合理布局,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同时与医疗 部门合作,对新生残疾儿童做好登记工作,并对其成长教育 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二是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特殊教育的宣导力度。主管特殊教育的相关部门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 社会及残疾儿童家长,尤其要向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残疾儿童 家长宣导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使他们不至于因为不了解 相关政策,而错过本应享有的教育机会。三是组织开展送教 上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 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 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