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会学校音乐教育分析] 民国教会学校

民国教会学校音乐教育分析

民国教会学校音乐教育分析 民国教会学校音乐教育分析范文 19世纪后,滥觞于西方的现代性开始强烈冲击保守的古 老中国,中国近代史于是体现为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形变之链, 中国社会、文化、思想等各方面均面临“现代的变与传统的 守”的抉择。[1]31860年以后,当天主教再度进入中国, 兴办教育成为其传教工作的主要切入点之一①。天主教会和 基督教会在中国兴办教育几乎与他们的传教同时开始,教会 开办的各种层次的学校开启了中国现代教育之门,也使中国 原有的传统教育方式、制度受到西方教育理念的影响与冲击。

虽然教会兴办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在华宗教势力,但 他们的办学工作同时也推动了中国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和 发展。

一、民国时期教会学校的发展概况 清末至民初是天主教在中国办学的鼎盛时期,当时的江 南传教区(即今长三角地区的江苏、上海、浙江)成为天主教 办学的集中之地,而掌管江南传教区的法国天主教耶稣会更 是广开中、小学校。据1914年的统计,法国耶稣会在全国共 兴办8034所小学,招收132850名小学生。[2]教会因此成 为推动中国现代教育的重要力量之一:从“一九二�年到一 九四�年,中国的高等教育,即大专院校,有百分之十二到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学生是在教会学校念书”[1]3。民国时 期,据1931年江苏省三个主教区南京教区、徐州教区、海门教区统计,其所属大小学校共894所,学生达41560人。[3] 仅在上海地区,天主教会就办有大学、中学、小学、外侨子 弟学校、专业学校等40余所。[4]教会在不少论及教友主 要任务的材料中明确提出,教友除了要“洞明圣教道外,尤 当有进取思想,在政治上,社会上,学术上,常占据一重要 地位,不特为荣主救灵,为圣教广扬起见;然尤当为社会幸 福,为国家光荣着想也。故为今之计,一,注重子女教育。

……二,研究学术。……三,团结精神。”[5]可见,教 会已逐步认识到“前日只需安分守己,守好天主诫命,做一 个热心教友而已矣”的教育观念已不合时宜,“现在则当进 于是。”[5] 教会学校的这种世俗化倾向,随着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的政权形式在中国的建立和现代国家主义意识的进 一步增强,学校成为世俗政权塑造国家认同的重要场所。政 府直接介入办学的力度空前,教会学校在国家的强势之下, 不得不逐渐放弃通过单一的宗教课程教育进行传教的原有 办学宗旨。在课程设置上,教会学校除所开设的宗教神学教 育类课程外,其他课程大都与现代学校教育的科目相似,从 小学到中学的教学课程中都设有唱歌课,而且各科设置均注 重综合平衡[6]。民国政府成立以后,教育部即颁发《普 通教育暂行办法》《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其中规定唱 歌为中小学校随意科目之一,初小唱歌和体操合为每周四课 时,高小唱歌每周一或二课时,中学、师范学校音乐课每周一课时,师范学校第一、二学年音乐课亦可每周授课二课时。

[7]2此后,教育部又于1916年1月颁布的《国民学校实施 细则》中规定,“唱歌要旨,在使儿童唱平易歌曲,以涵养 美感,陶冶德性。宜授平易之单音唱歌,歌调乐谱宜平易雅 正,使儿童心情活泼优美。”[7]21类似的音乐素质教育 实际上一直是教会学校的传统,因此,对大部分教会学校而 言,国民政府教育部门颁行的教学大纲对于他们原有的教育 内容并没有产生多少负面影响,它无非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 加了一些世俗的内容。

二、民国时期上海教会中小学校的音乐教育 民国政府成立之后,即开始对宗教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进 行规范和限制。②教会学校也由最初以宗教课程、仪式为主 的教学内容,逐渐转入国家教育法规所规定的课程和教学方 式上来,从而逐步被纳入国家设立的国民教育体系。与此同 时,宗教课程及宗教仪式规程也逐渐退出了教会中小学校课 程设置。③1923年6月5日,教育部颁布新学制。教会学校根 据国家新学制规定,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规范、调整开设课程, 并积极参与国家、地方组织的各级学校会考,这不仅增强教 会学校学生的竞争能力,同时也提高了教会学校在社会上的 知名度。新学制具体规定小学分为初级四年、高级两年的四 二制;中学分为初级高级六年四二制或三三制。小学课程分 为国语、算数、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前四年卫生公民 历史地理合并为社会)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十一目。初级中学课程分为社会科:公民、历史、 地理三目;言文科:国语、外国语二目;算学科;自然科;艺术 科:图画、手工、音乐三目;体育科:生理、卫生、体育三目。

共六学科。高级中学以选修为主,然亦分为公共必修科及分 组必修科。新学制的小学课程,用分数计数。各学年的每周 教学总分数:第一、二学年,每年每周至少得1080分;第三、 四学年,每年每周均得1260分;第五、六年每年每周均得1440 分。

中学课程则以学分计数,每半年每周上课一小时,又须 课外自习一小时为一学分。但有数课不须课外预备者,如艺 术科及各种实验工作等,折半计数。初中毕业共需学满180 分。高中最低学分限度定为150分。如果以1923年教育部颁 布的新学制课程作为一个标准,那么在新学制颁布前,即民 国建立的最初几年,教会学校的课程设置就已经非常接近新 学制规定课程开设标准。上海徐家汇崇德女校及徐家汇圣母 院所设女校圣诞小学校,是专供教中寄宿生的学校,兼授英 法文科。从该校1914年7月10日暑假奖赏优等学生的科目中 可知,该校所设的课程科目主要有:品行、问答、圣教史、 文课、讲读、科学、数学、代数、书法、手工、唱歌、弹琴、 图画诸科。④这些科目已含有新学制所规定的主要课程,如 文课、讲读(国语);数学、代数(算数、算学科);科学(自然 科、历史、地理);书法、手工、图画(艺术科、手工、图画);
唱歌、弹琴(音乐)。虽然英法文科未在奖赏范围之内,但至少说明学校已开设有外语课程。徐家汇启明女校的教学大纲 中所规定的课程内容则更为具体,分类更为详细:“本校教 授科目分为国文、科学(自民国起至中学及高等科止)、外国 文辞及艺术”。[8] 教会学校不仅在学制、课程设置等方面上开现代教育之 先,还十分重视对学生个性品行的修养教育。学生每日作息 都被严格要求,且安排具体。如下为启明女校校方规定的学 生作息时间表:……十八、六下钟一律起身,梳洗早膳;八下 至十二下钟,授中西文课、科学、算术、或自修;十二下至 一下二刻,午膳后散心,需散步行走,至一下钟始坐;一下 二刻至四下二刻,习西法歌唱、绣工、图、西乐及习字;四 下二刻至五下钟,点心散心;五下至六下钟,中文课;六下至 七下自修,温中西文学、算法、读新课;七下至八下钟,晚 膳、散心;八下钟读书,小学生八下钟安歇;八下二刻一律安 歇。……十九、每日除上课自修外,学习临摹画一小时;铅 笔或柳条画一小时,杂艺一小时。二十、每星期授修身伦理 一小时,体操一小时,唱歌一小时,卫身学一小时,又,家 政学一小时(或一小时半)。二十一、学习音乐之时刻,视学 生之程度以定,惟年在十六岁外者,不便学习钢琴。二十二、 学生不习西文者,兼习各种科学,兼读中西文者,科学中随 意择定一门。……[8]从以上材料可见,1923年教育部颁 布新学制之前,启明女校的音乐课程已有明确的学分和学时 的要求,所开课程也与新学制规定基本吻合:中文(国文);算术、算法(算术);西文(外文);科学(自然科、历史、地理);
音乐;图画;体操、卫身学(体育)。此外,启明女校还针对艺 术课程进行详细分类,并提出修习要求,如音乐科中要求学 习西法歌唱、西乐,每周有一小时唱歌,而且还对钢琴修习 者提出年龄的要求。美术科分为临摹画、铅笔画、柳条画、 习字、图画、杂艺。手工课则主要是绣工以及家政学。该校 的音乐教学理念、音乐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不仅体 现了教会学校办学的特色,而且也对当时中国音乐教育起到 了积极的影响。

三、民国时期江浙地区教会 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民国以来浙江教区由浙东、浙西两个 主教区组成:浙西教区以杭州为传教中心和主教府所在地, 主教田服法;浙东教区则以宁波为传教中心及主教府所在地, 主教赵保禄,教务主要由味增爵会会士管理。杭州自明末清 初由耶稣会传教士郭居静、金尼阁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 开教以来,成为全国传教中心之一,公教教育及教务“有蒸 蒸日上之势,为其时传教之中心区域。曾创立公教公学一所, 及初学院一所。郭居静、阳玛诺、艾儒略、伏若望、费奇规 诸司铎均历掌教鞭。……是为浙省公教教育之嚆矢也。”[9] 但在经历雍、乾、嘉、道禁教三百年后,耶稣会传教士重回 江南传教时发现,杭州教务已大不如前。而1840年《南京条 约》的签订,宁波成为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其教务随之逐 渐发达。据1926年全国省区天主教小学总数统计,宁波共有教内小学7所,其中男校4所,女校3所。2所中等学校均为男 校。作为早期传教中心的杭州,教务则相对发展缓慢。同期 教内小学没有统计,中等学校也仅有男校1所,女校2所。

[10]当时的一份教会文件有云:“杭州公教向不注重外务, 已知教务每落誓凡教之后。谢总铎安东公有鉴于此,商诸曾 唯道司铎。议将仁慈堂内旷屋改作女校。”[11] 1919年,杭州公教学校―――粹贞女校成立,在包括杭 州在内的浙西教区为数较少的教会学校中,该校的办学宗旨、 教学内容、管理制度等方面,皆具有地区代表性:定名粹贞 两等女子学校,请某会女修女为该校教员,附设法文专修科, 及幼稚园等。定明年二月开学,俟办有成效,再办高小中学, 如此计划,不但造就人才,且广扬公教,爱主爱人,莫逾于 此。兹将该校招生简章照录如下:仁慈堂粹贞女校(国民学校, 附设幼稚园、女子高等小学,附设法文专科。)招生简章宗 旨,留意儿童心身发育,施以女子生活适用知识技能,并授 以真正道德基础,养成他日贤母为宗旨。学科按照部章,特 加法文,音乐绘图科,另有简章。资格,身家清白,人品端 方,身体健全,有志求学者为合格。年,高等小学,十二岁 至十五岁;国民学校,七岁至十二岁;幼稚园五岁至七岁;法 文专科生,十二岁至十八岁。纳费,高等小学生学费,每月 半元;国民学生,每月三角;膳费,均每月三元。余参观简章。

校址,设在武林门内天汉洲桥北首仁慈堂内。报名,本校事 务,所及各处天主堂司铎处,皆可报名,自阴历十一月十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日止。开学,阴历正月初十日。杭州仁 慈堂启。[11]这所学校附设有法文专科、幼稚园,以及女 子高等小学。在中小学校设置法文专科教育,可说是当时江 南地区耶稣会传教士开办学校的主要特色。这主要因为江南 传教区大部分属法国巴黎耶稣会管理,所以在耶稣会所管辖 的教区和堂口学校中都普遍开设有法文课程,学习法文因此 在江苏、上海,及浙江教区非常盛行,而上海各堂口学校尤 为突出。粹贞女校学科设置完全按当时教育部章程执行“学 科按照部章”,即民国政府教育部于1916年1月颁布的《国 民学校实施细则》。该细则对国民学校的音乐教学目的、方 法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唱歌要旨,在使儿童唱平易歌曲, 以涵养美感,陶冶德性。宜授平易之单音唱歌,歌调乐谱宜 平易雅正,使儿童心情活泼优美。”[7]21按照民国教育 部要求,中小学校必须开设音乐、绘画等艺术课程,以陶冶 情操,提高国民素质。

从以上简章可见,粹贞女校不仅将音乐、绘画列入教学 课程,而且还加以强调:“音乐绘图科,另有简章。”该校 招生简章还对各层次学生年龄、学费等事项作了详细要求: 幼稚园入学年龄为5-7岁;7-12岁可入国民学校;12-15岁 适合高等小学;12-18岁可修习法文专科。按照年龄招收学 生的做法完全吻合当代招收中小学学生的年龄要求。另从上 文关于粹贞女校的介绍中,我们还可推断出,该校当时的学 制应是小学五年制、初中三年制,完全吻合现代国家教育体制规定的学制要求。民国以来杭州地区的意大利及法国耶稣 会还建有中学和小学,即廷筠中学和淇园、廷筠、海星、圣 心4所小学。此外还建有仁爱护士学校。按常规,这些学校 课程设置都应符合教育部要求,由此也开设有音乐课。虽然 教会中、小学音乐课程设置基本符合教育部要求,但由于当 时教育部对与音乐课程标准相应的教材还没有统一要求,故 各校在具体实践中选择不一。这一现象在1936年教育部令中 小学采用部编音乐教材之后得以统一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查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早经本部颁布施行。为音乐教材 之选择,各校多漫无准绳,影响于音乐教育,实非浅鲜。本 部先后组织中小学音乐教材编订委员会暨音乐教育委员会 负责选集中小学音乐教材,小学音乐教材初集业经编辑发行 并由本部通令转各小学采用在案。”[12]教会学校不仅积 极配合民国政府规范教育、调整教育,还在不断地变化中努 力建立与社会、地方的联系,以期在获得社会各界认同的基 础上扩大教会影响。从1932年7月1日浙江临海赵巷天主堂附 设原德小学举行的毕业典礼中,即可看出教会是如何利用办 学进行传教和扩大影响并获得社会认同的。

原德小学的具体做法是[13]:(1)毕业班学生参加县教 育局举行的毕业会考,考试科目包括国语、历史、地理、算 术、工作、三民、图画、体操、音乐等,成绩合格者准予毕 业。该教会学校作为私立小学参加国家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所 举行的考试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其积极向国家教育体系靠拢的倾向,表达了其希望得到当地教育部门认同的愿望。(2) 结交精英人士并建立关系网。每届毕业典礼,学校都邀请社 会各界重要人士参加。1932年7月1日毕业典礼的参加者有当 地行政教育当局、团体的人士,包括县长、教育局长、第一 区教育员、民众教育馆长、县党部常务委员,以及各界人士、 学生家属和台州教区宗座校董主席、校董等,共计400余人, 隆重程度可见一斑。(3)扮演特定的社会角色。当时以宗教 力量办学的做法得到国人的普遍接受,教会办学已成为国家 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4)传播西方文化、科学、艺术,在 音乐素质培养方面尤为突出。学校组织有军乐队,典礼时奏 军乐;唱歌普及,典礼时全体唱“党歌”、校歌、“送别歌”、 “留别歌”等。(5)采用中国社会的交流渠道和方法。典礼 礼堂装饰上体现出中国传统装饰风格,额为“敬业乐群”, 对联为“学无尽期,喜今日小成初步”。“业荒於怠,愿此 后孟晋前程”。典礼开始前,全体起立,唱“党歌”;向总 理遗像行最敬礼。接着,主席恭读总理遗嘱,静默三分钟。

教会学校完全遵守民国政府在公开场合集会时的规定。在校 长主席发给文凭后,则是官长训词、校董训词、教职员训词、 来宾演说,等等。发言顺序由地方官员到校董,由学校的行 政训导官员到教职员,层级分明,秩序井然。(6)建立本土 化的教会基础。私立学校引进欧美管理方式,设有董事会, 虽然是教会办学,但学务基本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及地方教育 行政相关规定执行,这样不仅保证了教会学校在地方拥有的声望、地位,而且也为宣教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民国时期,天主教遵循自利玛窦以来的传教方法,不断 修正与国家、社会、地方各界的关系,以谋求更长久的发展。

由于音乐是宗教礼仪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故教会学校在 遵守民国教育部相关规章的同时,尤其注重音乐培养。而就 教会发展而言,音乐还是帮助其传教的重要手段,因此,教 会还有意识地培养教友及学生的音乐素养,使他们既能服务 教会,又能在社会上发挥所长,为宣教打下基础。出于上述 方面的考虑,教会学校开设了一些较专业的音乐技能培训, 并在年龄、经济上有明确要求,以保证学习者能学有所成。

如上海徐家汇启明女学1920年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惟 年在十六岁外者,不便学习钢琴。”[7]该校开设钢琴等 器乐课,另收取一定学费,“学西琴(钢琴)及味奥隆(即四 弦琴)者。每月加五元。(每年五十元)”[14]。1943年启 明女校招生简章中对修习西洋乐器者仍另行要求,“欲学西 琴加二十元……细章另纸分阅兹定正月二十二日开馆到时 考试分班即日开课有志者请即来堂报名也”[14]。现代钢 琴教育在年龄上也有相似要求,而学习者另交学费的做法, 恐也始肇于此。从1920年到1943年,启明女校学习钢琴的学 费增长了四倍,究其原因,除了通货膨胀的因素外,修习者 人数的增加以及学校各项费用的增加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 钢琴教育,无论由学校提供,还是私人授课,学费均按课时 收取。事实上,通过独立收费的音乐教育行为,即教育消费模式,已经初显存在的地位等级差别,这些能够支付音乐教 育的消费群体或成员,日益成为一种符号象征,反映了一种 要跟上与自己社会地位相同的人的愿望,教会学校的社会分 层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