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应着眼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满活力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型政府;着力于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的能力,维护稳定、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政府行政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提高行政能力,是各级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我们应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在实践中科学把握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环节和基本要求,通过提高行政能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科学把握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主要目标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确立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一定位,政府提高行政能力的主要目标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坚持行政为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是提高行政能力的根本目的。只有坚持行政为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服务理念落实到政府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切实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需要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努力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良好政风。
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设充满活力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型政府。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是对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必须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让政府集中精力履行好应尽的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制度约束,真正做到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精简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间的沟通和衔接,形成政府工作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型政府。依法行政是政府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其本质是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建设法治政府,关键是摆正政府与公民、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抓住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契机,通过制度建设,使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好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被追究、侵权要赔偿。
紧紧抓住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重点环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结合政府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各级政府应着力提高以下五个方面的能力:
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决定》强调,地方政府应根据地方党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做好经常性的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促进地方发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政府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中,要坚定不移,努力做到传达不走样、贯彻不拖延、执行不“变通”,同时又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当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政府坚持从省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针对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出因素,着力解决“素质贫困”问题,制定和实施了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针对人口增长较快的问题,全面推行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有效地降低了人口增长率;立足于发挥本地优势,选择烟草业、生物资源开发业、旅游业、矿业和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和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发展路子。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三步走”战略
,力争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走在西部地区前列,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不断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发展的能力,既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又坚持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并将经济发展的成效最终落实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
云南省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增长速度持续走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省委、省政府把千方百计扭转经济增速持续走低的局面作为最大任务,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在2002年止住了经济增速下滑的势头,在2003年巩固了恢复性增长的成果,在2004年实现了快速发展的目标,使全省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时期。今后,应本着“调优第一产业、调强第二产业、调快第三产业”的原则,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扎实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全力保持当前经济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
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力。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当前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力,是对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近几年来,云南省在统筹发展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很突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府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能力的任务仍很紧迫。
推进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的能力。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提高推进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的能力,就是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云南作为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必须始终把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和边境安宁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局出发,制定和实行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政策,深入实施“安居温饱工程”、“易地开发工程”和“劳务输出工程”等扶贫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机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分裂和破坏活动,保证边疆稳定和边境安宁;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维护稳定、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当今世界形势复杂多变,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努力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应当看到,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重视不够,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工作不足,缺乏快速反应能力,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都很繁重,各级政府必须更加注重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积极有效地应对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在不断变化的国际格局中认真研究自身的开放和发展问题,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二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协调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下功夫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意识,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妥善处理相关事务;妥善处理群众上访和群体事件,坚持防早防小,防止简单粗暴,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三是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建立预警、处理、控制、善后、信息披露等机制,完善信息准确、预警及时、资源整合有力、指挥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处理体系和灾害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损失和负面影响。
始终坚持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基本要求
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推进科学行政。科学行政,就是不断探索和遵循客观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和理论、科学的制度和方法为人民行好政。学习借鉴成熟的经验和理论,并善于与当地实际结合,创造性地用于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当前应准确把握市场经济规律,明确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责,加快职能转变,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民主行政。民主行政,就是坚持为人民行政、靠人民行政,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都应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认真进行决策评估和咨询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通过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健全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保证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能够把情况、问题和意见及时反映上来。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实行“谁决策、谁负责”。
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政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能,使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应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部门职能交叉问题,理顺政企、政事、政社关系,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为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反映客观规律不够、无法可依以及法规之间互相冲突等问题,确保所依之法的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责脱节等问题。创新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
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方式的三个基本要素,三者是辩证统一的。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全面把握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自觉体现科学、民主、依法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