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院内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内部可防案件的发生,保证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吉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推进创建“平安吉首”活动的深入开展。为维护局机关院内安全与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加强单位内部综合治理专项会议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加强领导,明确重点,集中力量,协同作战,做到“内治”与“外治”相结合,切实提高我局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水平,有效防止被盗案件发生,确保质监工作安全稳定,为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做出贡献。二、工作重点加强我局安全稳定工作,健全安全机制,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强化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构建安全防范网络,确保局机关院内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协调综治办整治局机关院内秩序,净化局机关院内部环境。保障州局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主要措施1、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一是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局机关院内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局机关要加强保卫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要从州公安局保安公司聘请两名合格保安人员承担门卫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家属、暂住人员、外来人员进入证件审查,严把进口关,防范被盗事件发生。二是强化安全措施。健全并严格落实门卫、巡逻、消防安全等制度,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财务室、办公室、住宅楼、仓库、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范,严密防范各种违法案件的发生。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坚持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各科室所要对安全工作的布置、检查、整改,都要建立规范的资料。三是加强局机关院内巡逻制度。联防巡逻队负责每日23时前的巡逻,但不得少余两次;保安人员负责午夜后的巡逻,不得少余三资。2、深入排查,及时修改。一是全面细致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科室所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二是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尤其是局机关院内重点设施和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责任,限期整改,消除隐患。3、加强教育,预防为主。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要起带头作用,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本单位的人员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警示标语、点讲台、专题板报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防火、防电、防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4、落实制度,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我局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各科室所的主要领导在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要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挂钩,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1、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各科室所要研究制定安全保证方案,做到任务分包,责任分包。2、是集中整治,协调联动。要针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措施,重拳出击,依法整治,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迅速及时消除本单位存在的治安隐患。做到一般问题经常查,重点问题重点查,重要场所集中查,重要时期提前查。对扰乱和破坏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案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加大力度及时解决,有效维护局机关工作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