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实施方案

 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是我省基础测绘和海域勘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绘、发布全省海域行政区划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保证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福建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随着“数字海洋”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社会经济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长期以来,由于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开发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拓展,围海造地、港口建设、临海工业等大规模用海活动,导致我省海域岸线和岛屿岸线发生较大的变化和迁移。目前,我省历来沿用的海岸线信息数据已同现实情况有些不符,不能正确反映我省海域岸线和岛屿岸线的实际状况,无法满足海洋开发与管理的需要。因此,利用最新的测绘技术,对全省海域岸线进行重新修测,更新和完善全省海域岸线数据和基础资料,有利于促进我省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沿海各级政府贯彻实施有关涉海法律法规、科学制定海洋发展规划、保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于编绘《福建省海域行政区划图》,对加快“数字海洋”建设进程、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利于沿海地区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安全、有利于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海域行政管理的原则;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统筹协调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认真执行测绘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原则。

  三、范围和方法

  (一)范围

  这次海域岸线修测的范围是我省与浙江、广东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两个起点之间,福建省管辖的海域岸线和乡级以上岛屿岸线。海域岸线修测对象为200*年12月31日前已形成的人工岸线和调查时点实际形成的自然岸线,但200*年12月31日前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实际形成人工岸线向陆一侧凡有海水覆盖区域的水域边界线也应测绘标示。涉及海河口的岸线,待省政府明确海河管理分界线后再与本次修测成果对接。

  (二)方法

  在各级海域勘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民政、档案、水利等部门配合,各级海勘办会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承担单位要以最新版地形图及海图为工作底图,通过卫星遥感和航拍图片,结合DGPS等高精度定位测量仪器,对全省海域岸线进行实地测验修正,形成全省不低于1∶25000,县(区)1∶10000的海域岸线图件和资料。

  四、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任务

  从200*年5月至200*年底前,用一年半时间全面完成我省管辖海域范围内海域岸线和乡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岛屿岸线的修测工作。其中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承担宁德、福州、厦门市的修测工作,福建海洋研究所承担莆田、泉州、漳州市的修测工作。

  (二)实施步骤

  海域岸线修测工作主要步骤:

  1.编制并报批海岸线修测技术设计方案。根据省海域勘界办制订的《福建省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编制切实可行的测量技术设计方案。方案经测量技术承担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经与有关市、县(区)海勘办协商后,报省海勘办审核、批准。

  2.资料收集。收集测区的测量控制点资料、地形图、海图、遥感影像、航片,水面建筑物以及测区自然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以及沿海县(市、区)海域行政区域界线资料,对收集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3.外业测量。组织现场修测、测量作业,及时作好相应记录。

  4.海岸线长度计算与分析。对外业工作的数据处理、计算分析、归纳总结。计算各类海岸线长度,分布情况,量算沿海县(市、区)以及全省海岸线长度,并分析归类。

  5.编写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外业测量和内业数据处理、海岸线长度量算等工作完成后,应在全面总结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写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报告,并对所有资料、图件进行全面分析、深入研究,编写海岸线修测技术报告。

  6.绘制岸线修测图件。根据岸线修测数据分析处理及计算结果,绘制沿海省、县(市、区)二级海岸线修测图和海岸线类型分布图。

  7.成果验收和工作总结。海域岸线修测各项任务完成后,省海勘办会同省测绘局联合主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海岸线修测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同时进行工作总结。

  8.资料整理和成果归档。测量任务完成后,按照国家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将本工作所取得的所有资料,经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一式10套进行分别整理归档。

  五、时间安排

  全省的海域岸线修测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04年5月基本完成岸线修测前期准备工作,编写《福建省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草案)》,经专家会议论证后,形成《福建省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制定《福建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海域岸线修测工作经费,召开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会议,布置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任务。

  2.试点阶段。200*年下半年在泉州、厦门两市开展海域岸线修测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两市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3.全面实施阶段。200*年全面启动并完成全省沿海其余各市、县(区)海域岸线修测、资料整理、图件编绘等工作。

  4.总结阶段。200*年底进行成果评审验收和全省岸线修测工作总结及扫尾工作。

  六、组织领导

  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由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领导,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测绘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具体指导,负责拟定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起草全省海域岸线修测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组织研究、协商、解决、处理海域岸线修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海域岸线修测成果。

  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海域岸线修测工作的领导,各级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海域勘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本地区的海域岸线修测工作。

  成立福建省海域岸线修测专家组,审核各种有关技术文件,对海域岸线修测技术规程、技术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中未尽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经费保障

  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所需经费由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解决。省海域勘界办在海域勘界专项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并负责成果的编绘与出版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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