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自愿性信息披露体制探索: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

证券法自愿性信息披露体制探索

证券法自愿性信息披露体制探索 摘要我国证券市场从初期建立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年的历程,在工 作人员不断努力下,已经实现了稳定发展,同时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使得证券市场效率明显提升,其治理结构日趋合理。但是在 实际发展中还存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其自愿 性披露水平不高,继而对证券价格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及时性造成不利影响,因此 及时加强对证券市场研究是很有必要的。本文将对证券法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体 制作出详细探讨。

关键词证券法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体制 作者简介:吴琳,中国金融信息中心。

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1.281 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则代表着证券交易市场投资方利益被保护的程 度,这同时也代表着证券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其信息披露具有公共品特征, 它是上市公司自身行为的真实体现,但是因为信息披露成本较高,因而社会成本 也高,因此造成了信息披露具有不对称特征。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成本主要分为直 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这两种,其中间接成本信息包括了在证券市场竞争中产生的不 利态势,因此必须要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此更好的满足公众投资 者需求,及时发现自愿性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有效避 免信息虚假现象出现。

一、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一)缺乏违反自愿性信息披露义务法律责任 比如某公司是一家民营的上市公司,近两年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在信 息披露过程中出现信息虚假、不真实的现象,公告内容不属实,比如公告中涉及 到投资合作信息不真实,因此出现了业绩下滑,亟待转型的情况,公司董事及时 提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同时及时加强对公司自愿性披露信息质量的 科学管理,同时对公司目前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了有误的公告,以此方式提高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重视。(二)监管不足 1.披露信息虚假 目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情况发生。由于自愿性的信息披露主要是鼓勵 上市公司自觉披露信息,充分体现其自愿原则,但是某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披露 了不真实的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由此看来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与人员自身素质 有关,还存在监督不足的原因,由于某人员对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从而使得人员对信息披露工作不够重视,因此导致了披露虚假信息现象出现。

2.披露信息不及时 由于信息具有一定实际价值,及时准确的信息可以为人员投资决策提 供科学的参考,从而不仅保证了信息披露质量,还积极促进了证券法信息披露管 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在目前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披露信息延迟等现 象,这种情况发生不但影响到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还导致了公司业绩下滑,巨额 亏损,继而直接损坏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方式不当 目前我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形式过于单一,同时披露方式不当,比 如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某工作人员发现其内容多数都是纯文字叙述的,而且还是轻 描淡写,主要对表格,图形,数据等使用的太少,缺乏明确的内容,使得信息披 露工作的意义不够清晰,这样的内容对投资者来说缺少实用价值。

(四)内容不明确 比如目前我国某上市公司还在按照传统的管理方式对信息披露作出 强制性规定,从而直接影响到决策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由于信息披露体制不 够完善,内容不明确,因此无法满足投资者需求,使得信息披露存在形式化,缺 乏实质内容。部分公司有选择性的披露对自身有利的信息,最终导致投资者关于 发展方向,人员培训,经营预测等方面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不仅影响到公司的 更好发展,还对证券市场带来一定影响。

二、健全自愿性信息披露体制的对策 (一)强调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职责1.统一管理标准 为了保证信息披露质量,某公司管理人员对自愿性的披露信息职责进 行了明确并强调,对证券市场人员的监督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采用这种方 式大大提升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市场化管理,同时按照统一标准以及 职业道德执行,要求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着重强调自愿性披露信息的法 律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对有关资料信息,实物资产等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实从而确 保了监管工作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2.关注投资者需求 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增加信息供给量,得到投资者的认可,同时 帮助公司获得良好的声誉。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先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客观性以及 连续性。完整性指的是披露信息详细,客观性指的是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 靠性,将事实反映出来,严禁只披露好信息不披露负面消息,通过采用调查的方 式全面掌握投资者有关信息,这样做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投资者对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的满意度,还有效促进了人员专业水平大大提升。

(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1.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为了实现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体制的有效完善,某上市公司积极对 自愿性信息披露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的理论分析与研究,从而发现由于 董事会员中独立董事人数较多,因此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信息就越多,以此说 明了,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发挥出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对公司内部独 立董事比例进行严格规定,有效大大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积极推行了《独立 董事管理体制》以此保证了信息披露质量有效提升,同时这一行为得到了管理高 层的一致认可,实践证明,强化公司内部治理,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的不断 完善有助于公司综合实力,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这样做还可以更好的保护公 司股东的根本利益。另外某公司管理高层根据目前公司管理现状以及人员工作进 度,积极加强对独立董事,人员招聘,约束制度等的不断完善,同时还构建了科 学合理的《独立董事绩效考评标准》,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公布,以此充分体现了 管理工作的制度和透明化,使其行为受到公众实时监督,有效保证了公司信息披 露体制的有效性得到最好发挥。2.完善治理结构 (1)积极实现投资多样化:及时形成科学有效的股权结构,从而有 效解决股权集中问题,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从而 大大提升治理效率,这对公司自愿性披露信息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助于促进 人员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2)对董事会组织进行明确规范:有效保证公司内部独立董事人数, 通过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有效增强董事会人员的责任感和独立性,设置董事会委 员会,这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以及公平性都發挥出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赋予 董事会一定实权,有效避免董事会虚设现象出现,根据董事会人员目前工作状况 从而及时制定董事会薪酬调整制度,以此对董事会行为进行制度约束和管控,大 大提升这些人员的主动性。

(三)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监管 积极加强公司外部制度的及时引导。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由于其管理有待完善,因此必须强化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 严格监管,给予这项工作更多的支持和鼓励,从而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更好保护。

必须对信息披露作出严格的规定,与此同时还对其信息种类进行了明确,为了避 免由于披露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而带来诉讼,监管部门将信息披露保护作 为日常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还积极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监督经验,从而将监管工 作得到及时有效落实,认识到只要预测信息准确,合理,就可以有效避免预测结 果和实际存在一定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同负任何责任,在此过程中能够 体现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同时积极促进证券市场逐步完善,有效增强投资人员的 法律意识,通过利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鉴于我国财务报 告中体现出的诉讼事件增多的问题必须要及时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保护 投资人员利益同时,通过采取科学手段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虚假行为,有效提高公 司披露信息工作积极性。

(四)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立法 在完善信息披露信息体制过程中需要及时制定保障措施,加强对自愿 性信息披露立法的科学完善,及时构建合理有效的控制制度,要求人员自觉、积 极的做好本职工作,并大力配合部门管理工作,以此来保证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

某人员在完善信息披露立法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健全各项工作并通过探讨及时找出公司对自愿性信息与信息使用 人员的结合点,以此保证自愿性信息披露符合信息使用者要求。

2.为了信息披露质量有必要在信息披露前要求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科 学判定,以此方式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有效避免了信息披露虚假现象出现, 最大限度避免了诉讼事件产生。

3.对信息披露形式以及操作流程进行规范,保证其信息有可信度。

公司管理人员要及时树立长远目标,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并鼓励 人员积极拓展信息沟通渠道,以此方式来确保信息披露的连续性与畅通性,更重 要的是最大程度满足投资者需求。但是在此过程中管理高层要注意,及时对公司 未来发展进行科学预测,并对公司预期事项保持肯定态度,同时积极采用现代化 科学的管理方式将信息披露的真正意义,潜在风险等进行充分考虑,从而避免投 资人员过多依赖于自愿性信息披露,同时防止诉讼事件发生。建立披露信息评价 机制,信息保障制度等加强对信息披露的保障,并通过具有权威性的中介机构来 对信息披露进行科学,严肃的质量评价,并在评价结束后将其结果如实公布,有 必要在信息评价结果公开中进行承诺:如披露内容与实际状况存在偏差,同时其 行为经过查证后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将依法对投资人员进行公开道歉并进行理赔。

三、结语 信息披露质量不但与公司管理机制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还与投资者 利益息息相关,同时它作为证券法机制规范化和科学性的重要体现,因此公司管 理人员一定要先从思想上提高对自愿性披露信息质量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对公司 董事比例进行合理的配置,强化公司内部规范化管理,同时不断加强对信息披露 质量的严格监督,以此促使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以此方式有效避免信息披露虚假现象出现,防止诉讼事件发生。

作者: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