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诊所法制教学现况与建议
国内诊所法制教学现况与建议 国内诊所法制教学现况与建议范文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国内外发展概况 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是二十世 纪六十年代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主要是对当时 的美国法学教育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一种反应。它借鉴了医学 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导在实践和经验中学 习法律和律师的执业技能。2000年9月,在美国诊所法律教 育模式的启发和美国福特基金会的鼎力资助下,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和复旦大学在法学院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 程。至2002年,又有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四川大学、 云南大学四所高校法学院/系设立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上述11所院校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 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旨在开展国内外 诊所法律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诊所法律教育事业在中国 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截止到2009年9月,全国640多 所法学院系中有112所成为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 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迄今为止,开设“法律诊 所”的学校众多,几乎覆盖了国内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和政法 院校,并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措施和内容。在不同院校 中形成了各具特色、有所侧重的专门性法律诊所。例如:劳 动者权益保护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诊所、公益法诊所、弱者权利保护诊所、妇女权益保护诊所、公民权利保护诊所、 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诊所、民事诊所、诉讼诊所、立法诊 所、社区法律诊所,以及综合性法律诊所等等。现已出版了 《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学教 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互动教 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国诊所法律教育论坛论 文集》等专著、译著和论文集,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 了大量的学术论文。诊所法律教育是高校法学教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的一个重要创新,克服了传统法学教育弊端。诊所 法律教育以真实的案件作为背景材料,突出了实践性特点, 强调“从实践中学习”、“在行动中学习”、“从经验中学 习”。真正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师生互动,是一种启发式、 探索式的教育。诊所法律教育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课程深受学生欢迎,学生学习兴趣浓 厚。二、诊所法律教育推广和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各高校实施法律诊所教育普遍面临着经费、案源、师资 三大问题。
(一)经费 1.各高校普遍经费缺乏。诊所法律教育成本高。在美国, 政府、法学院以及协会、基金会等对诊所一起给予经费上的 支持。各州政府的法律援助基金、ABA(美国律师协会)、 福特基金会以及大学自身都为诊所教学所需提供先进和充分的设备与条件,使学生在代理活动中不因为经费等方面的 限制而影响案件进程和代理质量。我国法律诊所教育首先是 福特基金会资助国内11所著名法律院校举办的,现在仍然受 其资助,并资助其教师赴美培训、交流。许多高校没有任何 来自政府和社会的资助,举办了法律诊所课程。其课程的质 量和开课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可能难以保障。
2.我院经费的解决办法。我院诊所课程的经费主要来源 于两个方面:学院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免费的打印复 印,固定电话费。当事人本人负担交通费、食宿费、取证费 用等费用。法律援助站只提供法律知识和技术支持,不为当 事人承担诉讼过程中的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法律援助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可解决办案经费问题,大部分当事人有能 力也愿意承担,亦不违反法律。在没有政府和社会的资助下,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好方法。这样基本解决了办案费用的问题。
(二)案源 1.各高校普遍案源紧张。美国法律非常复杂,人权观念 强烈,,律师费用高昂。很多老百姓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无法 得到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和帮助,从而无法得到司法上的支 持,无法将自身合法权益予以实现。强大的社会需求为美国 法律诊所教育提供了充足而鲜活的案源。在美国,法律诊所 代理的个案总数远远超过了政府部门,使得诊所法律教育在 全美十分普及。
2.我院解决案源的办法。我院案源主要是通过发宣传单解决。从2007年至今,以发放宣传单2万5千张。通过宣传单, 获得了三十多个诉讼案件和几百个咨询案件。初步解决了案 源问题。我们的案源基本上能满足学生学生咨询和诉讼要求, 我们从不选择案件,什么案子都办,因为我们没有选择的余 地。宣传单是成本低,见效快的一种较好的获取案源的方法。
我们曾经与江西省法律援助处联系,该处希望我们派出学生 与律师共同值班、咨询、接案,由于教学管理部门担心影响 教学秩序而未能实行。我们与江西某著名电视台的一个栏目 组合作一年多,每个周六的上午进入南昌市的一个社区提供 现场法律咨询。花费人力、时间多而效果不好,因为咨询的 人少,仅仅获得一个诉讼案件。
(三)师资 在美国,与普通法传统相适应,大学法学教育从最初的 学院制到案例教学法,再到诊所式法律教育,其内容和方法 都是以通向职业教育为目标。因而,美国大学教师多数同时 也是律师,有些还曾是法官。这样,开展诊所教育,法学院 本身就具有无需培训的现成的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在我国, 高校的法律院系绝大部分教师不从事律师工作,从事律师工 作的教师不少人是时断时续。因此,师资紧张。另一个方面 是教师从事法律诊所教学,工作量较大且繁琐,他们的工作 难以像课题教学那样给予公平的计算,教师付出的劳动得不 到认可,这也严重地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使一些教师 不愿意从事法律诊所教学。这个问题在我们学院也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指导学生律师事务教师必须是经验丰富的律师。
为了保证诊所案件援助的安全性,美国法学院一般都要为诊 所教师购买专门保险。在中国,很少。所以,指导教师实际 上还有承担自己指导的学生办理错案的风险。
三、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各高校课程设置基本情况及分析 1.国内各高校课程设置基本情况。
(1)课程性质。一般为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硕 士研究生的选修课,每学期各开设一次,学生只需参加一次 课程。(2)课时安排与学分。各学校差别很大。有每周2学 时、3学时、4学时,以3学时居多;
每学期32学时至68学时 都有,以54学时居多。学分从2学分至4学分都有,以3学分 居多。(3)教学内容。不同的学校、不同的诊所差别较大。
但都有主要的共同的内容:会见当事人、法律咨询、调查取 证、庭审技巧、模拟法庭等。(4)教学方式。通常分为课 堂内教学和课题外实践两部分。课堂内教学以讲授、提问、 讨论、模拟训练为主,课题外实践是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处理 真实的案件。时间分配上两者大约各占一半。如果案源不好, 实际以课堂内教学为主;
如果案源较多,课题外实践费时更 多,这样效果也更好。(5)班级规模和师生比。一般以20 至30名学生为一个班;
一个教师指导4至10名学生。
2.分析。
(1)课时安排不合理。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一个学期的学习很难使学生完成一个完整的诉讼案件代理,而代 理诉讼是诊所教育最为重要的内容。(2)教学方式、教学 内容安排不合理。许多院校以课堂教学为主,与法律诊所教 育强调“从实践中学习”、“在行动中学习”、“从经验中 学习”相悖。这可能是缺乏师资和案源、经费的结果。教学 内容上,数量较多的模拟训练其内容、方法和效果令人怀疑, 需进一步提高改进。(3)学分少。根据各校的教学安排, 学生参加课堂内学习,按学时计算,即可获得2至4个学分。
实际上,如果有案可办,学生在课堂以外所花费的时间和精 力,所学到的东西,远远多于课堂内的学习。
(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分析(仅限于我院教学和 法律援助工作) 1.课堂内教学效果总体上看,是不好的。讨论课要好些, 讲授课效果较差。主要原因是教师缺乏律师事务教学经验, 需不断学习、总结、提高。从我们收集的资料看,学生称赞 课堂教学效果很少见,学生感兴趣的是真实案件的处理。这 也说明我国诊所教育尚处于较低水平。
2.模拟法庭。组织一次模拟法庭要二十天左右。它涉及 案件的选择、角色的分配、学生熟悉庭审程序、认真阅读和 分析案件材料,收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准备相关法律文书。
每次模拟法庭使用的案件都是法律援助站已经代理而尚未 开庭审理的案件,有时,也请当事人到场,作为原告,参加 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当场点评。一般每学期举办两三次,每次旁听的学生有200人左右,还有不少非法学 专业学生。模拟法庭效果不佳。虽然学生作了很多准备,材 料都写了一大堆,但毕竟是模拟,学生内心缺乏对案件本身 的激情、紧张,更多的是面对旁听者的紧张和不安,所以更 像蹩脚的演员在演戏。经常是这样的,学生在法庭上的表现 比他们在模拟法庭上的表现好得多;
凡是出过庭的学生,对 模拟法庭一点兴趣都没有;
没有出过庭的学生还是喜欢模拟 法庭。
3.会见当事人与法律咨询。首先是指导教师与学生一起 会见当事人,以教师为主,教师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学 生观摩并作咨询登记笔录,学生可以提问。会见完毕后,师 生交流、讨论。而后,学生可以单独或者以学生为主,会见 当事人,并提供法律意见。但该法律意见必须事先经教师审 查,或事后立即与教师联系,如有错误及时改正,告知当事 人,以免误导当事人。总体来看,由于法律咨询涉及范围非 常广泛,学生知识经验缺乏,事先不可能有准备,因此,学 生是难以独立进行法律咨询的。但法律咨询对学生来说仍然 是非常好的锻炼。
4.调查取证。取证的过程往往是辛苦的,有时虽然付出 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不能得到满意的证据。到工商局、 房产局、劳动局、消协等单位调取证据比较容易,一般法律 援助站出具介绍信即可。但各地各有不同的要求,学生碰过 不少壁。向个人、企事业单位取证较难,需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学生往往不能确切地指导需要哪些证据、什么样的 证据,也不能很好地判断各种证据的形式和效力,需教师启 发。有时取证非常辛苦且成效不大,教师须及时鼓励、指导。
当学生通过取证最后胜诉,他们会真正感到证据的重要性, 也会有成就感。5.代理诉讼。这是诊所教育最核心的部分, 最能锻炼学生了能力。一般是一男一女两名学生为一组共同 代理一个案件。两人共同办案,调查取证法律规定需两人, 他们在庭审更需互相配合。学生代理诉讼案件的过程长,程 序多。每一个诉讼案件都是一个完整的诉讼程序。学生要经 历会见当事人、咨询、调查取证、制作各种法律文书、起诉、 做好庭审方案、做好出庭前准备、然后才是出庭。最后是判 决后给当事人提供咨询。主要的、大量的工作在庭审前要完 成。庭审前的工作没有做好,庭审将会很被动,当事人会不 满甚至投诉、索赔。幸好,我们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凡是 代理过诉讼的学生,对学院和指导教师,即使毕业离校了, 也是满怀感谢之情。
四、结论与建议 1.诊所法律教育以其实践性强的优点而充满活力,弥补 了法学学历教育缺陷,是我国法学院(系)法律实践教育改 革的一个模式、方向。
2.诊所法律教育成本高,在没有来自政府和社会资金的 资助下,只有本校充分重视才能持久开设课程。
3.目前国内诊所法律教育水平比较低,需同行教师多交流、互相学习、总结和提高,并借鉴美国经验。
4.应当给予诊所教师工作合理的评价和报酬,并加强教 师的培养,没有好的教师,不可能有好的诊所教育,甚至诊 所本身也难以存在。5.发放宣传单是一种成本低、效果较好 的获取案源的方式。
6.一般由当事人承担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可解 决办案经费问题,大部分当事人有能力也愿意承担,亦不违 反法律。7.课堂教学应当少而精,课堂教学有待提高。
8.教学周期应当为一个学年,而非一个学期,以便于学 生完整地代理一个诉讼案件。第一个学期可以以课堂教学为 主,第二个学期主要以课堂外实践为主,这样,对其他科目 教学影响很少。
9.从事了大量课堂外实践的学生,学分可以提高到6至8 学分,或者直接代替其实习学分。
10.高校法律援助大部分没有国家行政拨款的资助,我 国法律援助法规规定的援助范围过于狭窄,不能满足低收入 群体的需要,所以高校法律援助应当扩大,这也能扩大法律 诊所的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