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各中小学,x成校,区成人中专: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8〕150号),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对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的办学管理,规范招生,在全面总结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区外国语学校、芦江书院各招收2班,各约90人;东海实验学校招收4班,约120人。

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统一为xx年4月中旬。

四、报名方式:本区各小学在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学生及家长自主向所在小学报名,领取并填写《2008年北仑区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区外在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向招生学校自主报名。

五、招生办法:

1.xx年招生采取将三校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校的办法,分配依据是各小学毕业生总人数和近两年各小学通过学业测试择优录取升入三校的学生人数。

2.招生计划的分配分两部分:其中50%的招生计划按各小学毕业生总人数占全区总数的比例确定分配指标,另50%的招生计划按2006~2007年各小学通过学业综合测试录取人数占当年招生学校总录取人数的比例的平均值确定分配指标。

3.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各小学后,由各小学负责确认招生对象。在确认过程中,应按三所不同招生学校分开报名,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报1所招生学校,同时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报名、择优确认、公开公正公平、学生全面素质综合评价的原则。

4.各小学应提前公布报名办法、确认的原则和标准,须按六年级期末考试和学校平时另行组织的一次公开测评的语文数学学业成绩(占80%)、科学英语学业成绩(占15%)、素质特长加分(占5%)的比例择优确认。二次考试分别以4:6比例计分,考试组织及批阅必须严密组织,实行任课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子女参与的教师回避制度。各校的素质特长加分办法在实施前须报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备案。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有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与。被确认的学生须在校内公示3天。

5.每所小学报名的学生不超过该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数,即直接确认。

六、工作要求:

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初中学校招生是我区招生工作的重要部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均十分关注,各校要严格按照我区制定的招生工作程序、纪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相关招生方案、素质加分办法、程序、结果应及时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x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