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命教育与音乐教学的融合|生命的大融合

小学生命教育与音乐教学的融合

小学生命教育与音乐教学的融合 摘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发展全程负责、对个体生命全面 发展负责的“全人”教育理念,本文对将生命教育融入音乐 教学,使教师抓住学生的生命心理特点与音乐教学目标进行 教与学,实现音乐知识与心灵同步提高,音乐技能与感情共 同成长,进行了粗略探讨。论述了生命教育在与音乐必修课 程、学科领域拓展、特长发展选修课程融合中,创新课内、 外体验式学习,拓展学生的音乐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生命 品质。

关键词:生命教育;
音乐教学;
融合 一、一融:生命教育与音乐教学理论的融合 (一)小学教育阶段的生命教育 小学教育阶段是学生时代中最富生命活力,色彩最为丰 富斑斓,生命成长最为迅速、重要的一段时间。真正赋予学 生“人”的涵义、注重主体的自觉和内在力量的挖掘更是知 识经济时代对教育的深切呼唤。然而,我们现在的小学教育 还大多数采用性恶论,只注重对学生的外在规范的约束和行 为矫正,没有关注个性的全面发展和全面发展的个性。

(二)小学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生理、心理处于快速发展期,也 是人生接受音乐教育、增进音乐素养、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 重要时期。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 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但长期以来,以知识技能为价值取向的教学观,削弱了学生 生命个体的感知美、欣赏美和表现美的能力,同时扼杀了他 们丰富活泼的个性和爱乐天性,也出现了音乐课专业性强、 缺少对学生音乐兴趣的关注和培养以及喜欢音乐不喜欢音 乐课的怪现象。

(三)小学生命教育与音乐教学的有机融合生命教育融 入音乐教育,本质是教师抓住学生的生命心理特点与音乐教 学目标进行教与学的过程,要在音乐教学中融入学生生命成 长过程中积极的因素与心灵,本着对学生生命发展全程 负责、对个体生命全面发展质量负责的“全人”教育理 念,实现生命教育向音乐科常规课堂渗透。在以音乐必修课 程、学科领域拓展、特长发展选修课程等形式,实现课内、 外体验式学习,拓展学生的音乐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生命 品质。

二、小学生命教育与音乐教学融合的体系建设 长期以来,我们确定课程目标习惯于将国家政策话语直 接移植,导致目标缺乏针对性、科学性、空泛而抽象。在关 注学生生命发展的核心素养提出后,目标更加明确,指向在 同一课程标准、同样课程框架里明确定位学科教育和课程价 值,同时还清晰提示学科素养之外做什么。生命教育在小学 音乐教学中融创的实践研究基于核心素养的文化修养、自主 发展、社会参与三大指标体系,其中自主发展强调生命意识、学会学习、主动学习与创新,文化修养也提到人文与审美素 养,社会参与更是提到品德修养与社会责任、沟通合作、国 际理解等人的关键生命品质和能力的培养和塑造。将生命教 育融合到各学段的音乐学科素养建设中,从学生发展角度做 好融合基础上的创生研究。

(一)目标体系建设 一是低年段(1-2年)“激发培养音乐兴趣”为主的融 合目标体系。实现开发学生音乐感知力,体验音乐美感,乐 于参与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培养乐观态度和友爱精神。在 音乐教学歌唱、表演、模仿、演奏中实现对生命的认知、对 自然的热爱、对真善美的鉴别等学段融合目标。二是高年段 (3-6年)“激发、培养、保持音乐兴趣”为主的融合目标 体系。通过音乐教学中学生能正确听辩、自信演唱、体态或 图形等表现音乐的强弱、快慢、高低、段落、主题等。能在 自主参与音乐活动中得到美、得到愉悦、陶冶、创造。本学 段还可通过音乐教学合唱、合奏、创编、参与表演等实践活 动中锻炼学生与人沟通、诚信、合作、道德、意志等,在融 合中提升群体意识及合作能力、帮助学生建立音乐与人生的 密切联系,高尚情操和乐观向上的生命品质。

(二)课程体系建设 根据《意见》指出要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要求,科 学定位课程目标、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结合生命教育和音 乐教学实践,构建1+N课程体系。“课程―――显性课程”是指以音乐教学作为主体的音乐学科基础课程;
国家课程统 一执行的音乐课程标准和配套音乐使用教材。实现国家音乐 课程教材中不同学段的音乐认知技能和“生命主题”课程融 入。“N课程―――隐性课程”是指以音乐教学、生命教育 相结合生成的活动拓展课程,即非认知课程。具体构成是以 将生命教育的尊重自然生命、追求智慧生命、引导精神生命 在音乐教学中进行有机融合和创新的,音乐与学生生命发展 各项领域延伸发展的校本课程。

(三)教学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核心素养的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 人文底蕴、科学精神等领域,选择和实施音乐教学。同时基 于“音乐教与学高度融合”“音乐教学与生命教育深度融合” “课内与课外有机融合”“研究与创新有机融合”“学习与 成长共融合”“音乐与相关艺术领域融合”等策略,进行“融 创”教学创新尝试、拓展融合领域,让音乐教学和生命教育 相关的能力素养竞相涌流。

(四)评价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音乐课程标准中音乐教学的三维 目标”进行音乐教学学段目标评价,在目标落实评价的基础 上,要面向全体、关注差异,充分尊重学生、教师的感受。

二是评价学生以衡量学生全面发展,从单纯考查学生的基本 知识和基本技能转向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核心素养转变。

三是在评价过程与结果上注重创新和生成的要求(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的价值和其在音乐教学中的运用)。例如, 可采取学习和探索知识统一、传授知识和发展能力统一评价 方式;
也可采用根舍因的“范例教学法”来评价学生,通过 基本、基础和范例性知识学习,同时培养学生独立主动学习、 批判、决定事物的能力,使学生获得关于世界与生活的经验, 实现教学与教育的统一目的。积极鼓励教师在基本的“融创 教育”实施中派生出、创造出、衍生出不同风格的教学模式 和思想。四是依据《“融创教育”课堂教学评价表》《“融 创教育”创新评价表》《“融创教育”学生学习、成长监测 反馈表》,进一步完善评价管理机制。五、研究预期成果、 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第一,课题研究总报告。实验基地校成 功经验;
实验教师实施经验、优秀实施课堂教学展示、教师 实验经验论文和反思集等。第二,构建“生命教育在音乐教 学中融创”的1+N课程体系。形成有生命教育、音乐教学融 合的独到特色、可实施借鉴的校本教材。第三,构建“生命 教育在音乐教学中融创”的教学体系建构。构建显性教学的 “三主课堂”认知教学操作模式、隐性教学在“四个明确” 前提下的非认知多领域教学拓展。汇编有典型特点的教学设 计,推出有显著风格特点的优秀课例、锻造一批在本研究领 域有创新和影响力的骨干教师。第四,构建“生命教育在音 乐教学中融创”目标体系:一是低年段(1-2年)“激发培 养音乐兴趣”为主的融合目标体系;
二是高年段(3-6年) “激发、培养、保持音乐兴趣”为主的融合目标体系。第五,构建“生命教育在音乐教学中融创”评价体系建构:一是“按 照国家规定的音乐课程标准中音乐教学的三维目标”,形成 音乐学科教学学段认知目标评价。二是评价学生以考查学生 的综合素质等核心素养的非认知目标评价。三是在评价过程 与结果实施中派生出、创造出《“融创教育”课堂教学评价 表》《“融创教育”创新评价表》《“融创教育”学生学习、 成长监测反馈表》。音乐家伍德曾说过:“音乐能使人们沟 通思想、联系感情、改进德行;
它能把人们带到更高更美的 境界!”音乐是学生生命成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生命 教育在小学音乐教学中融创研究,能带给学生犹如音乐一样 阳光、灿烂、丰满的人生,他们的生命在灵动的音乐教学中 惠泽、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