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荔波县委办公室、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荔波县200*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荔党办发[200*sc]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0*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200*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00*年三月十二日
荔波县国土资源局
200*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荔波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纲要(200*)》(荔党发[200*]3号)、《荔波县200*“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荔党发[2007]2号)和《荔波县国土资源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五年规划纲要(200*)》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现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划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200*年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部署的“整脏治乱”工作,在2006年“重点治理”的基础上,着力在“初见成效”上下功夫、抓落实。通过进一步加大对我局办公环境、基层所和住宿区环境的“脏、乱”的治理力度,实现办公环境更加整洁有序,住宿区域无脏乱现象,提高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进一步整治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局机关办公环境以及住宿区域的脏、乱问题,纠正干部职工和职工家属乱吐乱扔、乱帖乱画、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的问题。
三、整治区域和任务
(一)局机关办公区域
1、加强对局机关办公区域的办公室、过路、走廊、楼梯间及其墙面等区域环境卫生工作,做到业务资料有序排放,确保办公环境整洁。
2、对局机关办公区域的车辆(主要是摩托车)的乱停乱放进一步进行治理,使之停放有序。
(二)局职工宿舍区域
1、加强对宿舍的楼梯、共用院坝、值班室等区域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整洁。
2、加强对宿舍楼各出租门面的管理、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安全、整洁、有序。
3、做好公用院坝停车的管理,使车辆停放有序,车辆整洁,
(三)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办公区域
做好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整洁卫生,业务资料有序排放。
(四)取缔城镇和风景名胜区周边、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打沙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200*年我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
(二)专项整治
按照上述整治区域和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对整治区域进行清理,同时对各门面承租户进行宣传,督促其进行整改,以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环境。坚决取缔城镇和风景名胜区周边、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打沙场。
(三)监督检查及信息反馈
“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督查组和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宿舍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设立举报电话(3612223),举报电子信箱,“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在局网站“整脏治乱”专栏及时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将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信息以简报形式及时反馈县局“整脏治乱”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每月不得少于一篇。县局“整脏治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整理、反馈、发布、上报工作。
五、经费及考核
落实专项经费,确保“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列入本年度各股室(站、所、大队)及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将整治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荔波县国土资源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和上下联络工作。
设立“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督查组,组长:杨元生,副组长:王文锦,成员:覃建能、杨通文。
七、责任分解
荔波县国土资源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详见《荔波县国土资源局“整脏治乱”责任区域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