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行政法学》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文章针对当前《行政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教学方法单一 等问题,提出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采用一体化教学、行动 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增强《行政 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1.《行政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性强,概念繁多。《行政法学》概念多,知识点繁杂,现实 生活中几乎每一个领域,每一种行为,都需要行政法调整,都会受到行政法的管 理。一个领域中会涉及许多行政事项,每一个行政事项又包含一系列行政行为, 而每一种行政行为又会涉及到概念、特征、性质、效力、实施条件、基本程序、 基本种类、法律形式及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都需要学生了解和掌握。
(2)教师讲授过程费劲,课堂效果一般。在讲授本门课程中,教师要 不断地搜集素材、典型案例、事例,每堂课都要讲授概念、原理,分析法律特征 和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要生动形象地讲清楚一个问题很困难,这个问题讲完又 进入下一个问题,经常是老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听得毫无反应。
(3)学生学习热情不高,兴趣不大。在行政法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 热情不高,兴趣不大。许多学生不做课堂笔记,课前很少预习,课堂参与较少, 互动较少,不积极思考,课堂上回答问题不主动,时间一长,对这门课程就有了 抵触情绪、畏难情绪。
(4)知识掌握较差,学生过关率低。《行政法学》课程可以说“难讲、 难学、难考”。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基础知识掌握不牢靠,运用行政法 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实际执法动手能力不强。考试中有许多 人挂科,需要补考或重修。
2.现存问题的剖析 (1)教学模式缺乏创新,教学方法单一。《行政法学》的教学,目前 主要还是以课堂讲授为主,老师基本上是一本书、一本教案、一支粉笔讲到底。
许多教师讲课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离不开课本,课堂教学满堂灌,按 部就班,缺乏创新。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应用较少,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互动较少,学生参与性不够,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涉及领域广泛,内容极其丰富。现代社会需要行政法,也离不开 行政法。行政法涉及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可以说,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生 中都离不开行政法,都要受到行政法的约束和调整。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广泛,内 容极为丰富,概念多,理论多,知识点多,需要学生掌握的东西太多,又缺乏完 整系统的体系,知识比较分散,庞杂,学生难以掌握。
(3)行政法案例学生难以亲身感受。受到自身生活环境的限制 ,学生 人生阅历和生活经历较少,难以切身感受到行政法,没有参与行政执法活动过程, 对行政法不能形成直接的感性认识。不同于民法、刑法,发生在身边,随处可见, 随时可以接触到,老师讲授形象生动,学生学习得心应手。而行政法典型的案例 本身就少,教师列举一个案例,学生觉得距离自己生活遥远,学习缺乏积极性、 主动性,最终对本门课知识的掌握就比较差。
(4)课程设置不太合理,影响学习效果。本门课程一般安排在大二第 一学期开设,学生只学过了宪法、法理学、民法、刑法,有的学校民法或刑法还 没有开始学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基本上都没有学习。而行政法课程的学 习,必须是在掌握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之后才能学 习的,《行政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课程同时开设弊端明显,学生基 本知识掌握不全面,不能很好地理解《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这样学习起来就 比较吃力。
《行政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的基本思路 1.一体化教学模式。一体化教学就是理论与实践一体化以及教、学、 练、战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就是打破理论课与实践课的界限,采取边教、 边学、边做,或是在短时间理论课后即让学生进入实训的方法来完成教学任务。
在《行政法学》课程中,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行政 诉讼等内容,可以采取一体化教学模式,教师讲授基本知识后,让学生动手训练。
2.模块教学的教学模式。《行政法学》课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模块, 即行政法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教学过程中,既按 模块进行教学,又注重各模块之间的衔接,由于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与行政行为和 行政救济密切相关,所以在平时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梳理清楚模块之间的关系。
由于每个模块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有针对性地采用最适合的教学方法。比如行政法理论和行政主体部分,运用较多的是归纳总结法和对 比分析法,侧重于梳理清楚基本理论知识,为后面的教学打基础。而行政行为部 分注重运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行政诉讼则运用模拟法庭进行实训。
3.问题导向教学模式。注重主体培养,强化学生参与。由于传统教育 一直以知识灌输为主要任务,因而教学活动一直是以教师为中心而展开的,教师 作为知识的垄断者,智慧和真理的化身,掌控着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学生被视为 教学过程的客体,只能成为特定观念和知识体系的被动接受者。问题导向的行政 法教学是以学生的广泛参与和自主学习为基础的。问题导向式教学的基础理论之 一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不仅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更主要受学习者本身的认知 方式、价值观等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却往往被传统教学观忽略,进而提出以“学 习者为中心”的理论。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问题去思考。
《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方法设计改革 1.双向互动教学法。从课堂上教师的单向灌输,改变为讨论交流式的 教师和学生双向互动教学。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正面临着由应试教育向素质 教育的转变,教师的主要作用不再是单纯的传授知识,而是传授学习的方法,引 导、组织学生自主学习,切实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行政法 学教师可采取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教学方式,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在自学基 础上提出问题、与老师进行探讨,帮助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鼓励教 师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介绍行政法学的研究现状及最新发展动向,指点研究问题 的方法,使教学过程变成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己的研究探索过程,激发学生的求知 欲和探索欲。
2.多媒体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利于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效率。《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也应该恰当运用多媒体 手段。进行多媒体教学需注意几个问题:(1)不能把采用多媒体手段作为衡量《行 政法学》课程教学质量好坏的标准,而一味强调多媒体教学。(2)条件充分时才 使用。在开展多媒体教学之前,要加强对教师的多媒体应用技术培训、教学课件 或软件的制作等准备工作。(3)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多 媒体教学不能取代教师的讲授、引导,同时要注意增强学生的学习自觉性。(4) 在成功使用多媒体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网络辅助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 要补充。
3.兰德尔案例教学法。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创造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通过学习、研究大量的案例来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推理,而 不是死记硬背具体的法律条文。(1)选取案例。一是以案释法,这种案例相对比 较小,是为了解释某个理论知识而设置的,理论为主,案例为辅,应用在平时;
二是真正的案例分析,这一般是在学完某个完整的行政法理论知识体系时进行系 统分析而设置的。可以选取没有定论的案例或司法实践案例。(2)预测结果。教 师应将学生分析结果提前预测到,这不仅可以保证教师对课堂的掌控,还可以积 极地指导学生。(3)制定讨论方案。任课教师首先要对案例进行理论铺垫,然后 找个适当的机会引入案例,让学生有初步的分析思路,再逐步对案例分析进行延 伸补充。(4)总结点评。总结点评是整个案例教学的压轴。这个阶段教师要梳理 分析思路,对独到的个人见解和创造性的解决思路给予充分的肯定,查漏补缺, 将大家没有分析讨论出来的知识点给予进一步讲解补充。
作者:李赵奎 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