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整改方案_

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全面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及其全体人员的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促进全市统计事业的发展,针对“三讲”教育中查摆出来的问题,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一、认真抓好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领导水平

(一)切实搞好理论政策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自学制度,有计划地、系统地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要始终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重在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上下功夫,力求准确完整地把握理论的精髓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融汇贯通,学以致用,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通过深入地学习,使局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讲政治,顾大局,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议、指示和命令在我局不折不扣地得以贯彻执行。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职责范围、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办事。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不搞一言堂,紧紧围绕统计工作抓大事议大事,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大家的智慧,把问题议清议透。严格遵循原则,当意见不一致时,不急于决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决策。决议形成后,党组每个成员都要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坚决防止和避免大事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现象的出现。

(三)进一步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战斗力。因此,每个成员都要把党组一班人的团结作为自觉的行动,说话办事都要时时处处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加强修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补台,遇事多从自身找原因。要定期不定期地经常进行思想交流和沟通,畅所欲言,坦陈己见,从大局着眼,既要讲原则,又要讲风格,彼此消除工作中的误解。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认真解决好班子及成员个人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其身正,不令则行。因此,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地从自身做起,在各方面给大家做出好样子,当好排头兵,努力做到:带头搞好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拓宽知识结构,提高全面素质;带头扎实工作,对分管的事情,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力戒空谈,多办实事,不断创出新成绩,开拓新局面;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规定,自觉落实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做到不贪不沾,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立党为公,勤政为民。

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继续深入地抓好政治、业务两个素质教育。政治教育要坚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及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放在首要的位置。按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制定好教育学习计划,重点对处级以上干部分期分批搞好理论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保证每年都普遍培训一遍,不断提高大家的思想理论水平。在搞好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公务员条例和行为规范等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尤其要突出抓好马克思主义和无神论教育,深刻吸取“法轮功”问题的教训,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的界限,增强辨别是非和抵制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为切实搞好教育,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周四学习日、考勤登记、补课、检查笔记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关党总支、纪检、人事处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效果。

业务教育要继续搞好统计理论、统计技术和统计方法的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统计基本原理,科学有效地搞准搞实统计数字。同时,针对新的形势的发展变化,有计划地安排现代科技、市场经济、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各队、处(室)、站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实际,积极开展岗位业务练兵活动,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努力提高大家的业务水平。继续完善和坚持“处长一堂课”制度,搞好“传帮带

”,使其把自身丰富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传授给大家,教学相长,共同提高,促进全局业务建设的不断发展。

(二)切实严格对干部的管理。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决消除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讲组织纪律、只要组织照顾的特殊干部。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认真搞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督。党内监督即通过定期组织生活,经常地听取党员干部的工作、思想情况的汇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群众监督即通过民主测评(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开展)或其他形式,广泛征求、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适时搞好问题的整改;纪检监督即在认真检查和收集情况的基础上,对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比较集中、有违法违纪苗头和现象的同志,按照局制定的《谈话提醒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达到教育、警醒、鞭策之目的,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认真实行干部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分管的面靠上抓,各队、处(室)、站、信息中心的负责同志要对本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干部管理工作消除死角,严之到位,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确立群众观念,在全局大力开展谈心互助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把手每半年对处级以上干部谈一次心,与其他同志的谈心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副局领导对分管的面的干部、职工每季度谈一次心;各处(室)、站、中心的负责人要与本部门的同志每两个月谈一次心。通过深入的谈心活动,切实了解大家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掌握思想脉搏,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要切实关心大家的疾苦,对同志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在政策和原则之内,积极想方设法、力所能及地认真加以解决,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征得大家谅解,创造和蔼、融洽、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落实《条例》规定,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

(一)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因此,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深刻领会《条例》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增强各级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按照《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具体的培养措施,认真研究和确定培养目标。对那些基本素质好、实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在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的同时,重点交任务、压担子,并充实到重要岗位上进行重点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丰富领导工作经验,成熟一个选拔使用一个。

(三)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和使用干部。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充分体现群众公认的要求;坚持搞好组织考察,深入细致地全面考察了解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既考察了解其工作情况、又注意了解其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切实选拔、使用那些政绩和工作实绩突出、品行优良的干部;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原则、程序办事,党组成员不全时不讨论干部,考察材料不完备时不研究干部,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监督检查,认真倾听党内外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透明度,及时纠正不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确、健康发展。

四、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大力压缩会议、精简文件、提高质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对确需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专业处要事先订出详细的计划、意见,呈报分管局长,然后提交局办公会统一研究确定,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特别要从严控制收费性会议,绝不能发生借会议之名行收费之实、谋取私利、假公济私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坚决禁止利用召开会议之机,安排游览参加活动的问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各种文件、电报的发放,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同时,严格对上级来文、来电的管理,对上级部署的任务,及时落实到人,按职责要求认真办理,坚决制止遇事推诿、办事拖拉的现象。

(二)科学合理安排调查任务,减轻基层负担。对确需基层办理的各项调查,各业务处及分管的局领导要加强通气协调,能合并部署的要合并部署。同时,下去搞调查,也要遵循这一原则,相互之间打打招呼,能一块下去的就一起下去,科学合理的进行安排,防止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不良现象,努力为基层创造宽松的环境,减轻基层负担。

(三)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写出高质量的调研分析文章,是统计工作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级要发扬勇于吃苦耐劳的精神,下大气力去认真实践。局级以上领导每年深入基层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处级干部要不少于两个月。要把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同指导基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为基层排扰解难。通过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牢固确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强化宗旨观念。

(四)坚持文明办公,再创文明机关。对来局办事的基层同志和进行信息咨询的社会公众,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实行文明用语。能当时解决和答复的问题,要立即予以办理;一时不能解决和答复的要认真解释,使其满意而来、高兴而归。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以优良的作风、实实在在的言行在全社会树立统计部门的崭新形象。

五、严格劳动纪律,建立规范的办公秩序

(一)坚持认真地组织学习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常组织大家进行对照检查,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领导带头,严格自律,形成遵守纪律光荣、不守纪律可耻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执行省、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限期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我局办公不集中,在市府外办公人员较为分散的实际,确定在外来局办事、开会人员一律按上班时间提前到达,以实际行动为政府机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做出努力。

(三)严格工作考勤、登记和检查。局成立由人事、纪检、办公室人员组成的劳动纪律检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经常不断地检查全局人员落实上下班、禁止工作期间串岗等项制度的情况,及时在全局进行通报曝光,对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串岗等问题突出的,严肃批评教育,切实防止和纠正思想松散、作风松懈、纪律松驰的现象,并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纳入半年、年终全方位目标考核,同全年考核等级、奖励惩罚相挂钩。通过严格有效的制度措施,真正建立起良好规范的工作秩序,促进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附件:1、关于提高统计数字质量的整改措施

2、关于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的规定

3、关于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规定

4、济南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5、济南市统计局谈话提醒制度

6、关于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