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色 广西高校法学专业地方特色课程体系构建刍议

广西高校法学专业地方特色课程体系构建刍议

广西高校法学专业地方特色课程体系构建刍议 在高校办学“同质化”的当今,如何利用各地独特的地方资源开设地方特色 课程可以成为塑造地方高校品牌特色的一个重要内容。广西作为边疆地区、多民 族聚居区,现在又作为中国-东盟的通道,在区内高校开设地方特色课程既具有可 行性,又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尤其是被称为“地方性知识”的法学专业,更具可挖 掘之处。

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是每所高校每个专业必不可少的内容,就其实质而 言,是一种在对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之前对于育人方案的总体设计活动。

这种活动,应当根据各个高校自己所要培养的人才目标进行设计,而每个高校根 据其性质和办学定位的同,其所培养的人才也应当是不一样的,由此可以推导出 其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也应当是具有自己特点的。但是现实情况却是,高校“同 质化”或“趋同化”愈加严重。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利用地方 资源开发地方特色课程,既可充分利用地方独有资源,又体现出各地自己的独特 文化,塑造自己的高校品牌。

一、现实问题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对西部地区的倾斜性政策,作为西部省份之一的 广西,其招生规模也在年年增长,高等教育开始向“大众化”转变。然而,高校数 量不断增多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大好局面并不能改变办学质量仍有待提高的 客观事实。广西各高校在办学“大跃进”过程当中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的盲目“跟 风”现象越来越多。以法学专业为例,不仅综合型、多科性高校争开法学专业, 一些师范类、财经类都开办有法学专业。虽然各高校在国家规定的核心课程之外 也开设有选修课程,但限于学分,大多选修课名存实亡。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近几年,法学专业在各专业中就业率一直都在亮 “红牌”,法科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愈加激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学专 业泛滥化的原因,也有各高校在培养法科学生过程中培养目标缺位的因素。从历 年就业的表象来讲,法科学生就业难是供大于求所导致。

但从本质上来说,这种“供大于求是一种供需脱节的结构性失衡,而 非真正的数量性失衡,即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有一定 程度的偏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准、适应性不强,并存在较为严重的趋同现 象。” 这种这种趋同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课程体系的设置过于单一化。笔者搜集比较了广西各高校的法学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发现大部分高校的法学课程 极为类似,除国家规定的16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其他各选修课也雷同者多。

从广西高校的生源来看,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大部分学生来自于 广西区内,学生毕业后也基本上都会在广西区内就业。学生在校内学习的课程基 本上都是通识课程、基础课程,难以照顾到广西地方现状。据课题组对我校法学 毕业生的回访了解,一方面,因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与其他高校基本相似,在 就业竞争中不具优势。

另一方面,很多单位和企业不仅要求学生熟悉法学专业基本知识,很 多还需要对广西的民族地区政策、东盟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

而这些,恰恰是目前学生所没有掌握的内容。

因此,研究构建广西高校法学类地方特色课程体系,成为目前广西高 校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

二、构建法学专业地方特色课程的价值 广西作为边疆地区、多民族聚居区,现在又作为中国-东盟的通道, 在区内高校开设地方特色课程既具有可行性,又具有其独特的价值。

(一)能够开拓传承广西地方文化的新思路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包括广西在内的各地方文化都面 临着文化同质化趋势的冲击。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也在不断融合,在此过程中, 人们也在思考如何保存自己的特色文化,扩展其发展空间和彰显其价值。而构建 广西高校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对于传承广西地方文化能起到巨大作用,其通过对地 方特色文化资源的筛选和整理能够促进广西地方文化的系统化。

(二)能够服务于广西地方社会发展,培养地方性应用型人才 我国统一的教育管理体系虽在保证国家整体教育质量起到巨大作用, 但另一方面其又很难照顾到各地方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差异性,造成地方的教育与 地方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

广西作为西部省区,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为 开设地方特色课程提供很好的素材。如多民族聚居区对高校法学课程的影响,可 以研究民族政策在法学基础知识里面的应用,培养学生处理民族法律问题的能力。

再如东盟相关课程的开设,随着广西成为中国-东盟的通道,与东盟国家的法律问题愈来愈多,这也对传统的法学基础课提出挑战。这些法律实践问题的解决, 有赖于地方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因此,就要求我们构建创新型的地方特色 课程体系,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内容的革新,师资的培养等。

因此,构建广西地方特色性课程体系,通过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才 服务于地方社会发展,能够培养学生跨文化的适应能力和处理民族、文化多元发 展问题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三) 能够打造广西高校的品牌特色课程 近年来,广西高等教育获得急速发展,高校增多,专业不断扩展。但 实事求是地说,知名大学并不多,品牌性高校则更少,难以与东部、中部省区的 高校形成竞争力。但广西作为边疆省区,有自己独特的区位优势,如多民族聚居 区、面向东盟等。如何利用这些独特优势,开设相关地方性特色课程,形成自己 的办学特色等就成为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利用广西地方资源来建设法学类地方 性的课程体系,进而转变“千篇一律”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广西高校特色品牌 课程。这个课程体系涉及到对广西地方资源的筛选和整理,还涉及到对已有课程 内容的融合和改革,更涉及到相关师资的培养。不仅解决课程教学中的趋同化现 象,而且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甚至学生就业后的职业知识需求也具有重要作 用。

因此,以广西高校法学专业为研究范本,探讨构建广西高校地方特色 课程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构建措施等。第一,可引为广西兄弟院校法 学特色课程体系改革的范本。第二,通过构建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制定“差异性” 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最终能为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相关政策 提供建议和对策,有助于破解当前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

三、构建地方特色课程的宏观路径 地方特色课程的基本依托是具有特色的、丰富的地方资源,而这些地 方资源能够进入课堂,成为一门严谨的高校课程,还需要众多具体的构建路径和 客观条件为保障。

(一)成立地方课程开发委员会 严格说来,“只有那些最终走进课程的课程资源才能够实现课程资源 对课程的支持价值。” 因此,对于何种地方资源能够进入学校,成为课堂课程,必须经过严格的遴选、论证和评审。这项工作可由地方课程开发委员会负责。此 机构开展课程建设工作研究和论证,在地方资源的选取、课程建设的规划、立项、 评审等方面为地方高校决策提供依据,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咨询和指导的 机构。其成员由各学科教学团队负责人、学校遴选的教学论专家组成,以保证课 程选取方面的客观、全面和可行性等。

(二)经费保障 作为高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课程建设尤其是地方特色课程建设,更 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传统的课程建设,仅需要考虑何种课程更符合人才培养目 标、更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无须过多考虑该课程的教材、师资等工 作。而地方特色课程的开发,则是一个完全创新性的工作。使一种或几种地方资 源成为课程,首先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地方资源的调查、资料的搜集、 选取的路径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则面临着教材或讲义的编写、教师团队的组成、 与原有课程的契合度、学生的接受程度调查等。最后,还需要对该开发课程进行 课程评估、学生满意度调查等。这些大量的工作没有充足的资金是难以完成的。

因此,经费的保障是地方特色课程开发的有力保障,如此,才能够调动老师们探 索开发地方特色课程的积极性,才能够保障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建设的质量。

(三)建立地方特色课程质量监控机制 建立地方特色课程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办学“同质化”现象,培养高 素质、有特色的人才。但该课程建立起来后,其效果如何、质量如何保障等还需 要长时间的检验。在此过程中,更有必要建立起质量监控机制。该机制的建立应 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地方特色课程的质量标准。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 订课程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涵盖日常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教材管理、实验 教学、实习实训等主要教学环节。在理论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方面,对主讲教师 职责、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选用、课堂讲授以及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答疑、 考核等环节的质量标准等方面也应作出明文规定。

2.建立课程质量评价体系。特色课程所在的院系应当建立多维度、多 层级的质量监控组织。从横向来说,应当建立成立包括校内外专家、同行、学生 等在内的评价体系。尤其是学生,他们是课程最直接的受众,对于课程的好坏具 有最直接的感受,他们通过对多门课程的学习,可以更直接地发现特色课程的优劣。因此,学生的评价应当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建立地方特色课程经费分期拨付制。借鉴精品课程、科研项目等经 费拨付方式,按地方特色课程的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拨付相应经费,对于建设完 成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地方特色课程,可以采用停止或收回拨付经费等,这将有 效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

总的来说,课程建设不仅关系到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水平,也直接关 系到每个高校的教育质量问题,更是塑造高校品牌、显示高校办学特色的重要内 容。而如何开发地方资源,建设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应当成为尤其是地方高校的良 好方式。在广西这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份,建设地方特色课程,其意义更为重 大。

作者:方勇 刘芳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6年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