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必然生长数学的理性向往 理性的思维

思维必然生长数学的理性向往

思维必然生长数学的理性向往 摘要:“生长数学”理念下的思维必然主张是指教师根 据数学学习的具体内容,结合学生的思维发展规律,在数学 知识的结构中,构建合适的思维场景,让学生在这个“思维 场”中内生地、自然地产生必然的思维方向。教学中,可以 固化类比源,激发最近联想,让学生“想得到”;
构建思维 链,营造逻辑连贯,让学生“想得妙”;
编织体验包,聚焦 一以贯之,让学生“想得透”。

教育不是注满一桶水,而是点燃一把火;
不仅要帮助学 生掌握知识,而且要帮助学生学会思考。大道至简,万物相 通。“生长数学”的理念倡导教给学生具有生长力的数学。

“生长数学”理念下的思维必然主张,是指教师根据数学学 习的具体内容,结合学生的思维发展规律,在数学知识的结 构中,构建合适的思维场景,让学生在这个“思维场”中内 生地、自然地产生必然的思维方向。同时,教师在这个“思 维场”中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帮扶、提醒、点评,发挥类似 于植物生长过程中浇水、施肥、修剪的作用。正因为此,它 既对应自然生长的意蕴,又体现数学思维的本质,是“生长 数学”的理性向往。那么,教学中如何创设思维必然的场景, 发挥“生长数学”的智慧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下面三个方 面入手。

一、固化类比源,激发最近联想,让学生“想得到” 对于思维的生长与生成,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让学生“想得到”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方法,产生一个念头。事实 上,这就是让学生对问题进行把握与分析,依赖于学生的 “想”:有方向的想、有效的想。其本质要求则是让学生想 到与待解决问题关联度最大的原始问题,然后用类比的思维 来解决问题。类比是由两个对象的某些相同或相似的性质, 推断它们在其他性质上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的一种推理形式。

因此,教学中首先要固化类比源,用来激发学生的最近联想, 从而让学生“想得到”。

比如,教学“不等式”时,就要引导学生将其与最近的 类比源“方程”进行联系,产生最近联想。为此,首先要解 决的问题就是让学生对“方程”这个类比源十分熟悉,即对 方程的相关定义、求解方法以及实际应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这个过程就是固化类比源的过程。

那么,如何固化类比源呢?一是在教学“方程”时,就 把它教好,让学生学好,形成一个扎实的基本模块。但是, 学生即使当时学得很好,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可能产生遗忘。

要知道学生究竟遗忘了多少,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教学“不等 式”前,对“方程”进行一个前测。如果学生忘得较多,就 应在教学“不等式”前对“方程”进行一个专门的复习。如 果学生忘得较少,则可在教学“不等式”的过程中通过唤醒, 固化“方程”这个类比源。因此可以认为,通过前测,选择 恰当方法进行补救,是固化类比源的第二个路径。

固化了类比源,学生解决不等式问题时才能顺利地“想得到”——因为接下来发生的思维事件离学生之前的学习经 历最近。不过,不等式毕竟不是方程,它有异于方程的一系 列的特性。这是在实际教学中应该重点强调的事情,因为只 有这样,才能抓住牛鼻子。

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是不等式相关概念的构建。对于不 等式的概念,学生由方程的概念可以自然地类比得到。不过, 要引导学生分析不等符号“>”“<”“≠”“≥”“≤” 的意义,这是不等式与方程概念不同的地方。特别要在对 “≥”“≤”的理解上下功夫。比如,“≥”读作“大于等 于”,表示“大于或者等于”,但是,初学时有很多学生认 为“大于等于”是“大于且等于”,由此认为“3≥2”这类 式子是错误的。这里要讲清楚“或”怎么表达,“且”怎么 表达。尤其要指出“且”在数学上用大(花)括号表示。其 实,方程组中就用大(花)括号表示“且”了,只是,学生 当时对它没有强烈的认识罢了。

这里讲明这一点,学生在解不等式组时才能根据大(花) 括号找其中每个不等式的公共解集。

要注意的第二个问题是不等式解集这个概念的构建。为 什么根据方程求得的结果称为“方程的解”,而根据不等式 求出的结果称为“不等式的解集”?这个问题要让学生搞清 楚。“解”是什么意思?“解集”又是什么意思?要把它分 析到位。对此,可以设计下面的活动来构建:一元一次方程 x-3=0的解只有一个,而一元一次不等式x-3>0的解有多个;
一般地,方程的解有有限个,不等式的解有无限个;
有 限个的解可以具体地说出来,无限个的解没办法说全,数学 上就把它称为“解集”,这里的“集”是集体的意思。接下 来的问题就“生长”为如何表示不等式解集的问题。数学人 永远都是充满智慧的。在数学上要表示一个东西通常有三种 方法:第一种是用符号表示,第二种是用表格表示,第三种 是用图形(像)表示。具体到不等式x-3>0中,用符号表 示它的解集,就是x>3。这样表示很抽象,怎么办?那就举 些例子,于是想到了列表格来表示。这样表示还是不够直观, 怎么办?那就画出图形(数形结合思想),于是自然地就想 到用数轴来表示。这样,用数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就不是教 师强加给学生的,而是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自主构建(发现、 创造)的,这个过程意义重大。

当然,我们还可以用上述方法来构建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不等式的解法、不等式组的解法、不等式解集的检验等—— 这里就不一一呈现了。

二、构建思维链,营造逻辑连贯,让学生“想得妙” 数学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想得到”解决问题的策略与 方法,有时还要通过艺术的处理让学生“想得妙”,形成一 个定数,这样才能优化学生的思维,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

如果说“想得到”是对解决问题的把握与分析,那么“想得 妙”则是在更深的层次上对“想得到”的综合与优化。学生 “想得妙”依赖于教师巧构教育形态的思维链,来营造前后一致的逻辑连贯。

比如,对“全等三角形”的教学,现行教材都是将全等 三角形的定义、性质、判定分开来研究的,特别是将全等三 角形的判定公理(基本事实)、判定定理按判定条件从少到 多的方法,分内容、分课时来构建。这样可能会使学生产生 盲人摸象的感觉,不利于整体思维的培养,更不利于数学核 心素养的形成。为了克服上述不利因素,就要构建让学生“想 得妙”的思维链。

教学“全等三角形”时,可以开门见山地向学生提出:
如果仅从图形的形状、大小这两个要素来研究任意两个图形 的关系,你打算怎么研究?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让学生能自 然地想到,要以形状和大小这两个标准,用分类的思想将任 意两个图形转化成“形状相同,大小相等”“形状相同,大 小不相等”“形状不相同,大小相等”“形状不相同,大小 不相等”这四种情况来研究。这种“化无限为有限”的思维 必然十分神奇,事实上它就是一个“想得妙”的招式。

在此基础上,可以继续向学生提出:上述四种情况又应 该按怎样的顺序研究呢?学生很容易发现:要用从特殊到一 般的方法来研究,即先研究形状与大小都一样的两个图形。

这时,可以顺势指出:我们把形状相同,大小相等的两个图 形叫作全等图形。

接着,可以追问:同学们,你们准备如何来研究全等图 形呢?这个问题是要让学生回到研究几何问题的基本套路上来,就是让学生知道要研究全等三角形的“定义—性质— 判定—应用”。

由此,可以追问:你们能给全等三角形下个定义吗?学 生有了前面全等图形的概念,给全等三角形下个定义就是水 到渠成的事情了。要注意的是,学生给出的定义可能是“形 状相同、大小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叫作全等三角形”的静态定 义。此时,要启发学生得到“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三角形叫 作全等三角形”的动态定义,为下面探究三角形全等的条件 打好基础。

知道了全等三角形的定义,问题就应该“生长”为研究 全等三角形的性质了。可以追问:谁能说出全等三角形的性 质?学生在此之前已经积累了一些研究几何图形性质的经 验,此时根据定义说出全等三角形的性质也是件容易的事情。

了解了全等三角形的性质,问题就应该“生长”为研究 全等三角形的判定条件了。这是“全等三角形”教学的重点 和难点。要想让学生顺利地完成这个探究任务,就得让学生 回顾研究图形判定方法的经验,即研究判定首先要从定义出 发,得到“定义法”;
还可以根据图形自身的特点,探究出 比“定义法”更好用的“判定定理法”。有了这个经验,就 少了一些障碍,接下来的探究尽管还有难度,但是会顺畅得 多。

根据定义,学生能够说出:把两个三角形放到一起,看 它们能否重合。如果重合,它们就全等;
如果不重合,它们就不全等。此时,可以反问:你如何确定它们是不是重合呢? 学生会必然地想到,这种重合法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在 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不靠谱”,因此有必要探究其他判定 方法。

这时,可以追问:其他判定方法是什么呢?这是真正的 重点和难点。可以让学生还是回归到定义。如果学生不得法 的话,可以提出:两个图形重合反映在数量关系上是什么意 思?学生就可以得到“在两个三角形中,只要三个角分别相 等,三条边分别相等,这两个三角形就全等”的结论。

这时,要指出:这种方法相对于上述“重合法”是一种 进步,因为可以进行量化处理了;
但是,它要具备六个条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不是有“不好用”之嫌?这样来逼学生 思考:判定的条件能不能少一些?如果能,能少到什么程 度?这种从多到少的方式是一个积极的创新。现行教材中, 判定两个三角形全等时都采用判定条件由少到多的思路进 行探究。但是,这种从少到多的方法在实际探究过程中很难 让学生想到,只能由教师强塞,为此教学就显得不自然。

接下来的问题就“生长”为对六个条件逐个减少的问 题:减少到五个可以吗?四个呢?还能减少吗?两个行不 行?其中有丰富的探究内含,应该是本课探究的主体部分之 一,需要靠教学智慧在教学中进行绽放——这里就不对其中 各个细节逐一说明了。通过探究活动,把结果定位到要且只 要具备三个判定条件,就行了。那么,问题就“生长”成要具备什么样的三个条件。这 就很巧妙地引导学生对这三个条件进行分类探究,即分为 “三个角分别相等”“一角和两边分别相等”“两角和一边 分别相等”“三条边分别相等”这四种情况分别探究,并且 对“一角和两边分别相等”“两角和一边分别相等”这两种 情况再进行分类探究。所以,上述问题主要是一个二级分类 的问题:对上面的每一种情况进行分别探究,找出三角形全 等的具体条件——这些内容教材上都有体现,这里就不一一 赘述了。

需要说明的是,探究三角形全等的某个具体条件时,除 了让学生用教材上的“实验操作”来感受“基本事实”的真 实性、正确性、合理性之外,对于数学思维能力较强的学生, 还可以让他们用“确定的思想”来感受判定条件的自然性、 必然性、应然性。比如,对于“边边边”这一基本事实,可 以引导学生根据条件,静态地感受自己画出的三角形应该与 班上的其他学生画出的三角形“完全一样”,也应该与其他 班上的学生、美国的学生、日本的学生等画出的三角形“完 全一样”。这里的“完全一样”就是全等的本质含义,即形 状、大小都一样。这就是“确定的思想”,这种思想是对全 等三角形的一种巧妙的理解与把握,它的思维价值极高,品 质内涵非常丰富。

这样通过问题链的形式让学生产生思维必然,是引导学 生探究的主要方式。“生长数学”的理念就是要强化这些方面的思维要素。上述思维活动的巧妙之处还在于,教师不断 地将思维点生长成思维链,让学生在思维点、思维链上感受 到前后一致的判定思想。这种前后一致的思想,从宏观上来 看,就是数量关系决定位置关系——就学生学习的经验而言, 具体表现为两直线垂直是由两直线形成的交角的数量关系 决定的,两直线平行是由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的数量 关系决定的,点与圆的位置关系、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是由 圆心到点的距离、圆心到直线的距离决定的。从微观上来看, 就是任何一个判定都有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定义来判定,产 生了定义法;
二是挖掘图形,将定义法在图形自身的特性上 延伸,产生了异于定义法的判定定理法。这样的思想理应成 为研究判定的通性通法。

三、编织体验包,聚焦一以贯之,让学生“想得透” 在解决问题的思维之旅上,不仅要让学生“想得到”“想 得妙”,更要让学生“想得透”,获得一种境界,这样才能 让学生的思维走向远方。如果说“想得妙”是对解决问题的 综合与优化,那么“想得透”就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对“想得 妙”的领悟与提升。学生“想得透”依赖于教师巧织综合、 打通的体验包,让学生感悟一以贯之的数学魅力。

如果说“想得到”“想得妙”是“术”,那么“想得透” 则是“道”,它可以使问题的本来面目昭然于天下。因此, 数学中一以贯之的不仅是一道题目、一课内容、一章内容的 前后一致,而且是整个知识体系的前后一致。教师要独具慧眼,开发好、整合好、积累好相关的教学资源,逐步形成资 源包,在教学中有机地让学生感受到这种一以贯之的思维策 略。

一方面,作为一个清晰完整的知识体系,数学中有不少 一以贯之的思维形式。对此,在教学中要加以揭示和提炼。

比如,定义一个数学概念,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文字描 述,表现为“……叫作××”“把……称(简称、统称)为 ××”“……就形成了××”的形式;
二是用符号描述,表 现为“样子+条件”的形式。显然,后者更能凸显数学的特 色,在数学中十分常见。例如:“有理数——nm(m≠0,m、 n互质)”“科学记数法——a×10n(1≤a<10,n为整数)” “分式——AB(B中含有字母)”“二次根式—— a(a≥0)”“一次函数——y=kx+b(k、b是常量, k≠0)”“二次函数——y=ax2+bx+c(a、b、c是常量, a≠0)”“反比例函数——y=kx(k是常量,k≠0)”“一 元一次方程式——ax+b=0(a、b是已知数,a≠0)”“一 元二次方程—— ax2+bx+c=0(a、b、c是已知数,a≠0)”等等。如 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数学命题,那么每一个基本事实、定理 都可以用“样子+条件”的形式表示。例如,“同位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这一基本事实中,“样子”就是同位角,“条 件”就是这两个同位角是相等的;
“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 等”这一定理中,“样子”就是三角形,“条件”就是这个三角形中有两条边相等;
等等。

另一方面,因为人为编写的原因,教材中也有一些前后 不一致的教学内容,造成了不是一以贯之的思维形式。对此, 在教学中要进行调整,至少要予以说明。例如,教材中研究 平行线时,先研究判定,再研究性质;
而研究特殊的四边形 时,先研究性质,再研究判定。对此,从落实学术的规范性 上看,应该先研究判定,再研究性质。这是因为《义务教育 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规定为基本事实,只有发现了作为判定的基本事实,才能证 明作为性质的推论。从认识事物的功利性上看,则可以先研 究性质,再研究判定。这是因为研究性质说到底就是研究“好 处”,研究判定说到底就是研究“获得”,只有认识了“好 处”,才会想要“获得”。于是教学中,可以在研究特殊的 四边形时,调整研究的顺序;
也可以在研究平行线时,说明 逻辑的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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