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中心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中心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中心论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 目“利益冲突视域下执政党的纯洁性建设——苏共蜕变的教 训及对策研究”(13YJA710010)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苏 共亡党启示下的反特权研究”( 14BDJ063)的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7)04-0095-0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思想指引和行动遵循。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常态, 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过程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新的征程和新的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理 念不断得到丰富,不断得到完善,并呈现出新的特征。以人 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根本价值理念。以民为本是以人为本的现实表现形式。

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和政府以民为本思想 的集中体现。当前,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 在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是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价值理念的新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 须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以民 为本的辩证统一,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以人为本 和以民为本的理念有机结合起来,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价值理念的集中体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一、“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 以人为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又是构建和谐社会 的手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此, 我们说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首先, 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以人为本的理念。一是就“人”这个概念 本身来说。在哲学上,“人”往往与“神”和“物”相对。

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相对于神本思想,强调用人性反 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认为人的价值是第一位的。而中 国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强调的是“人贵于物”,即主张 人是第一位的。现代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人本思想 都是相对于物本思想而提出来的,都把它作为一种发展观来 看待。二是就“本”这个概念而言。以人为本的“本”,不 是指的哲学上“本原”的本,而是指哲学的“根本”的本。

以人为本,属于价值论范畴,目的是要回答在我们生活的这 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是最重要的,什么东西是最根本的,什 么东西是我们最为关心的。以人为本,就是说与“神”和“物” 相比,“人”是最重要的,“人”是最根本的,不能本末倒 置或舍本求末。其次,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我们党摒弃了旧哲 学人本思想中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和历史唯 心主义的理论缺陷,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而提出的科学理念。

以人为本,不仅强调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 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强调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 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就是说,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 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再次,建设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这是由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所决定的。党的十七大针对我 国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念,提 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目的就是以人的发展来统领经济 社会的发展,使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一致, 从而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始终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前 进。因此,我们说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 理念。

二、新时期“以民为本”的新内涵 首先,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是统一的。如上所述,以人 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它体现的是人与 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关系,它从总体方 向和最终目标上界定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它更 多的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中描绘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价值蓝图。相对于以民为本,就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历史过程而言,以人为本反映了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高级形态的价值取向,或者目标价值取向。

而以民为本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个历史过程中,体 现出不同的特征。以民为本,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是 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也就是说,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既是历 史的统一,也是现实的统一。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长河中,一切先进的社会形态和一切进步的统治者,都不同程度地崇 尚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其次,以民为本是以人为本的现实 体现。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践中,以人为 本主要体现为以民为本。正因为如此.2013年8月19日在全 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说,“坚持人民性, 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 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这里,首次 在讲“人民性”的时候,同时提出了“以民为本”和“以人 为本”。应该说,它深化了科学发展观关于“以人为本”的 理念,鲜明地昭示了我们党在人的问题上的根本立场,体现 了对马克思主义人本理论的创新。我们党提出的“以民为本、 立法为民”的新理念赋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加清晰、更加 鲜明的价值取向。提出“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主要从法 治的角度体现人民意志,它侧重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为长 期以来中国的传统文化都强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水 可载舟,亦可覆舟”,强调视察民意、体恤民情。我们党确 立“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新理念,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官 与民的关系。中国几千年这种良善的执政观念,也启示着当 今的执政党,但中国共产党超越了历史上所有的执政者,赋 予“以民为本”全新的内涵,这就是以人民为主体,把人民 摆在首位。与“以人为本”相比,“以民为本”的政治意蕴 更为强烈,政治色彩更为浓厚。只有坚持了“以民为本”, 反映了人民意志,得到了人民拥护,才能说明我们是真正把人民置于主体地位看待,是真正把人民放在首位的。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 理念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 们的奋斗目标。”“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 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这些朴实、生动、 真切的语言,涵盖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 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共同奋斗实现中国梦等方面,阐 明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表达了我们党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发展为了人民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发 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 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 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增强全体人民 的获得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坚持人民主体 地位,强调人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实现 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建设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因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 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充分 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不断 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实现梦想的机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并以鲜明的发展理念引领实现更加科学的发展, 绘就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前进的美好蓝图。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目的和基本目标,就是使全体人民的生活 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 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因此,我们说,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思想的有机 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遵循和集中体现,它 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理念的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