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政务工作考评办法:

县乡镇政务工作考评办法

  

  县乡镇政务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乡镇场政务“阳光行动”向纵深开展,根据《新干县开展政务“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干办字[2006]112号)的要求,现将《新干县乡镇政务“阳光行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评内容和方法

  (一)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领导重视情况10分,扣分情况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没有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的扣3分(查会议记录);(2)没有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扣3分;(3)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没有明确责任领导、专人负责的扣4分。

  2、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10分,扣分情况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没有认真梳理问题意见扣2分;(2)查摆的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的扣3分;(3)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不全面、不真实的扣5分。

  3、乡、镇机关公开情况45分,扣分情况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每季度首月7日前公开前一季度的内容(含对外公开、对内公开),少一次扣10分;(2)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不真实的,每次扣5分;(3)对外公开栏不整洁、不美观的扣5分;(4)公开栏不方便群众阅看的扣5分。

  4、指导乡、镇直属单位及行政村公开情况25分,扣分情况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乡、镇直属单位及行政村全部有公开栏,每少一个单位或行政村扣5分(以抽查为准);(2)要做到定期公开与临时公开相结合,每季度也应公开一次,全年公开次数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5分;(3)公开的内容要与群众息息相关,特别是财务开支情况,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不真实的,每次扣3分(以督查情况为准)。

  5、材料报送及收集情况10分,扣分情况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未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每次扣2分;(2)档案资料不健全的扣2分,没有的扣6分。

  6、加、减分项目。(1)政务公开工作县内做典型推广的每次加5分;被市级作典型推广的加10分;被省级作典型推广的加15分;(2)政务公开工作县内做典型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市级作典型批评的扣10分;被省级作典型批评的扣15分。

  (二)考评方法

  由县政务“阳光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各单位政务“阳光行动”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平时效能督查、群众投诉、民意测验的情况,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结果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当年度效能建设工作考评政务公开项目得分,《新干县2006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方案》中第四项“政务公开方面”考评标准以本考评办法为准。

  三、考评时间

  乡、镇政务“阳光行动”考核工作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评人员

  抽调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有关人员及效能监督员组成。

  五、其他

  本办法由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解释

  新干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