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生产中的道德绑架现象与规避
网络新闻生产中的道德绑架现象与规避 在快餐化的信息时代,受众对于文本单元的停留时间越来越短,原本主要 通过传统媒体发挥作用的社会舆论,现通过网络平台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而网 络新闻生产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之一就是道德绑架。新闻的生产者或从业者一旦对 于价值做出仓促的判断之后,就容易出现道德绑架新闻的现象。道德绑架网络新 闻现象的出现有其深层次原因,它是媒介生产过程中各种力量因素作用的结果, 同时也是一味迎合受众需求的产物。网络新闻的公信力虽不及传统媒体,但其受 众面更广,传播更为快速,产生的影响力也更广泛。作为媒介内容的传播者,在 维护公众利益和宣扬道德品质的同时,更需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去体现社会 主义价值观与人文关怀。相较于传统的媒介平台,网络空间作为新闻发布和传播的场所有其独 特性,“其特殊的动作方式使它既难以被归入‘发布者’,也不完全符合‘传播者’的 特征。”在这样的空间里,舆论的参与度和传播速度被极大地提升,这在为社会 道德建设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生成了不少负面问题:道德的评判被媒体或受 众唯一化甚至绝对化。打开网络新闻平台,每每总能看到关于日常民生的歌颂或 是对于市井冲突的扩大。网络社会是如何让用户忽略对真相的探究呢网民获取的 信息越来越多,仔细阅读的越来越少;储存的信息越来越多,消化吸收的越来越 少。原本主要通过传统媒体发挥作用的社会舆论,现通过网络平台发挥了前所未 有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其消极表现之一就是导 致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道德绑架问题。
一、道德绑架 (一)道德绑架现象 在当今网络信息快餐化的时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受众对于文本单 元的停留时间越来越短。在此种背景之下,面对即使是纷繁复杂的新闻事实和被 “市场”标准渗透的新闻生产模式,广大网民也更倾向于接受意识形态泾渭分明的 信息,从而能够快速做出价值判断。尤其是与道德判断相关的新闻,能够让网民 快速得出结论的信息更易被大肆传播。迫于此种需求的媒体从业者,自然也习惯 于对事实的性质进行简单的归类;而一旦对于价值做出仓促的判断之后,就容易 出现道德绑架新闻的现象。道德绑架常见的类型有两种:一适用于事件,涉及陷 入困境的个人或团体和经网络传播后生成的支持救助行为的网民;二则针对某一 种行为,此类行为往往与施行道德绑架行为的网民和媒体的道德判断相冲突。譬如某报曾报道过一起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向无证摊贩下跪的新闻。虽 然有网友认为既然执法正确,就不该有此举动;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此举可以 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赞同柔情执法。在社会生活中,违法者企图通过道德绑 架来逃避责任的情况时常发生,这直接给执法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间接 引发新闻读者和网友的舆论压力。这些都会给执法者带来极大的困难,甚至导致 执法无法顺利进行。更进一步看,这类行为不仅加大了执法难度,还拖延了案件 处理的时间,增加了执法成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德绑架执法者,并不能帮 助违法者逃避责任,反而会助涨社会不良风气。
(二)道德绑架的特点 道德绑架虽然是以发扬道德为出发点而展开,并非就是符合特定文化 背景下的实际社会道德的。首先,即便它以道德为目标而非其它原因带动网络舆 论,但这不能意味着此种行为就是符合道德本质的,只能说其初衷或许是行善。
其次,虽然行动者要求被绑架人完成的行为是道德的行为,但是由于采取手段的 软约束性甚至是非道德性,最终也使道德绑架成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此外,道 德绑架通常发生于公开的媒介平台上,而不是私人间的救助行为中。这是因为绑 架施行方需要借助公共平台来形成舆论的压力,这也是能够胁迫被施行方履行所 谓道德义务的前提。也就是说,没有公开的报道或信息传播,就不存在道德绑架 这一舆论现象。
任何个人或者团体都有可能成为道德绑架的对象,而社会公众人物更 容易成为被绑架的一方,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焦点,而且普遍被 认为是能够实行救助行为的实体。因而与此产生对比的是普通人更容易在道德绑 架事件中成为被施予道德义务的那一方。道德绑架要求发生的行为是符合绑架者 道德判断的行为,而不必是符合所有涉事方共同价值观的行为;所以此种行为因 带有的强迫性而失去了道德的光辉。在网络社会中,最为常见事例之一的是对社 会弱势群体的救助行为。例如在2016农历新年期间,在微信朋友圈上被大量转发 的关于女孩赴江西男友家吃年夜饭随后毅然分手的事件,在多家新闻媒体的转发 和评论之后逐渐变成了一个全网话题。
二、道德绑架之于网络新闻生产 (一)道德绑架的成因道德绑架网络新闻的现象出现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它是媒介生产过程 中各种力量因素作用的结果,同时也是一味迎合受众需求的产物。在这里可以用 多种理论去理解,包括“框架理论”、“议程设置”、“第三人效果”、“创新扩散”、“面 子理论”、“知沟理论”、“有限效果论”、“沉默的螺旋”等。从新闻生产的视角可以 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因素。
网络媒介平台在新闻生产的过程中,无论是记者还是编辑,每位都是 发布源的把关人。而这些媒介信息的把关人必须具有自我审查的意识,包括在道 德层面的审查。除此之外,每个新闻传输者受个体主观因素影响,其认知也会作 用到媒介内容的再生产过程中。这些主观因素可以包括价值观、生活背景、教育 程度、职业角色和职能定位等。部分读者认为有了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就 可以了解整个世界,其实他们不过是活在柏拉图的洞穴隐喻之中。试想读者日常 所关注的都是其自身所感兴趣的,而不喜欢的内容会不自觉的被忽略甚至屏蔽, 这种协调过滤机制只会强化群体极化的舆论生态。虽然无论是信息的发出者还是 接收者,都只有在激荡中才会得出真理,但是网络的新闻生产往往是基于协同过 滤的。从“第三人效果”的角度来看,在涉及道德绑架的新闻中,无论是信息的把 关人还是参与者,都高估了舆论对于受众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站在道德高地, 刻意地拔高了编辑或评判新闻的道德标准,从而产生了道德绑架新闻的不良结果。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下,道德绑架不仅是网络中部分个体的表现,也 是现实社会的问题。它反映了我国舆论传播之外中的不足,包括国民法律意识的 淡薄、权利保护与平衡的缺乏,以及社会结构的不稳定等。此外,主流媒体发布 信息必须经过审查,媒介平台在宣传时往往需要考虑到道德意识的弘扬。新闻工 作者要满足受众的新闻需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媒体会受到诸多限制,不能完全 依照事实的新闻价值来选择。如果从传媒与政治的关系来定性传媒职能的话,其 中一个方面便是传媒具有教育、引导群众的职能;但由于信息传播的不对等性, 媒体用单方面设定的道德标准去评判新闻变得更加困难。于是,赋予报道以较强 的道德色彩成为传统,正面宣扬而忽视对于人性的探讨。例如在灾害报道中,媒 体常会淡化对灾害本身的描述,缩小人与自然的冲突,往往以救灾内容撑起新闻 的主体,从而宣传大爱与道德的一面。“在干预中,网民的反应过度表现为对事 件本身、当事人缺乏应有的‘置入’和理解,陷入某种‘正义幻觉’引导的质疑迷恋, 从而导致‘舆论审判’、‘道德绑架’。” (二)道德绑架的规避措施 对于道德绑架的规避可以从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谈起。新闻传媒首先有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责任,且也确实在担负起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其 次,新闻生产必须是合理、合法与合乎正义的;此外,面对社会的各个阶层,媒 介的信息传播必须一视同仁,既不能排斥弱势群体,也无须过分地倡导人道主义 关怀。p,在新闻生产的语境下,道德绑架可以产生诸多影响,包括绑架新闻生 产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例如早在2009年就有为了衬托抗震救灾主题、宣传大 灾中的大爱的林浩救人事件;在2015年,安徽利辛女子被恶犬咬伤,随后被伤者 男友编造谎言骗捐的新闻也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些新闻报道生成的原因,既有媒 体对新闻验证的缺失,也是过分追求立典型的道德任务的结果。而受众也需要自 我调整和培养新的道德观念与行为习惯。一方面,网民和读者不能为了满足自我 的表现欲望而将评论极端化;另一方面,应由孤立地提倡某一种道德观念改为实 现文明道德行为的良性循环,例如将现实社会中的助人为乐精神网络化传播。从 立法的角度来看,完善对“道德绑架”的处罚规定,对情节严重者明确刑事处罚, 而不应该仅仅是口头道歉等轻微处罚草草了事。道德绑架的行为通常发生在公共 领域,绝不仅仅限于私人范畴,因此,需要新闻宣传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合作, 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结语 道德绑架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它会阻碍国民道德素质的培 养与提高;会瓦解不同群体问互相关爱信任的意识;还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如今,各种新媒体的出现,各种传播途径彰显,使得新闻报道更要客观公正和以 客观的态度面对受众。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又是触手可及的。在社会开放程度 越来越高的今天,各种网络新媒体层出不穷,公众也越发依赖这些网络新闻生产 平台。网络新闻的公信力虽不及传统媒体,但其受众面更广,传播更为快速,产 生的影响力也更广泛。因此,媒体对于道德的培养不应人为地操控,而是要通过 不断引导,在潜移默化中生成。作为媒介内容的传播者,在维护公众利益和宣扬 道德品质的同时,更需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去实话实说和体现社会主义价值 观与人文关怀。
(作者:王誉俊,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新闻传播系博士研究 生,主要从事媒介与电影理论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