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宋朝历史小故事
有关宋朝历史小故事 有关宋朝历史小故事篇一:宋朝的皇宫失火案最后如何判决 时宦者置狱治火事,得缝人火斗,已诬伏,下开封府使具狱。权知府 事程琳辨其不然,乃命工图火所经处,且言:“后宮人多,所居隘,其锅醦近板 壁,岁久燥而焚,此殆天灾,不可以罪人。”监察御史蒋堂亦言:“火起无迹,安 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应变,今乃欲归咎宮人,且宮人付狱,何求不可,而遂赐 之死,是重天谴也。”帝为宽其狱,卒无坐死者。——《续资治通鉴长篇》卷一 百一十一 公元1032年,即宋仁宗明道元年,北宋皇宫发生了一场大火。本来在 这一天,刚刚修好了文德殿,当天夜晚却发生火灾,火势很猛,一路蔓延到崇德 殿、长春殿、滋福殿、会庆殿、崇徽殿、天和殿、承明殿堂、延庆殿这八处宫殿, 宫室基本被烧毁。当时已经就寝的宋仁宗和皇太后慌慌张张跑到御花园避火灾, “上与皇太后避火于苑中”。火灾后,皇帝没了处所,只好移居到延福宫。事后,为了追究失火责任,大内临时成立了火灾事故追查小组,查来 查去,得出一个结论:是裁缝的熨斗失火所致。该裁缝不知道是不是屈打成招,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和嫌疑犯都下达到了开封府,等着判罪,开封府的权知府事程琳 却执不同意见,出于科学负责的态度,他画了一张火灾路线图,分析说:“后宫 人口密集,御厨里的锅碗瓢盆和灶都接近宫殿的木制建筑,时间久了,质地又干 燥,很容易起火,这是天灾,不是人祸。” 除了科学的分析,监察御史蒋堂则从天意的角度来分析问题:“这场 火灾没有明显的缘由,说不定是老天爷惩戒陛下呢。陛下您应该加强道德修养, 以应付这场天变,而不是一味归咎于后宫的人。他们都是弱势群体,一旦投入监 狱,吓得什么都会招供,如果你再进一步赐死,那简直是加重天谴。” 在两人的劝说下,宋仁宗宽大处理了此事,没有人因为火灾而处死。
有关宋朝历史小故事篇二:宋朝如何监管食品安全 中国市场曾经充斥了许多假冒伪劣产品,现在比之前好了很多。古代 的话会有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吗答案很遗憾,是有的,而且还有很多,接下来我们以宋朝为例来看看。
制假售假并非现代人的“专利”,古人并非我们想象的那般淳朴,那时 候也有很多奸商通过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牟利。
宋朝就已经有了这种恶风陋俗。奸商们为了多赚黑心钱,想尽各种办 法坑害消费者,他们在肉里注水,在粮食里洒水,在盐里掺灰土,往鸡肚子里塞 沙子,把鹅和羊的身体吹胀,把腐烂的蔬菜装扮出新鲜的样子,把伪造的物品假 冒成正宗的品牌,真是一点儿良心都不要了。
南宋大臣洪迈去金国出差,途经开封,在粮油市场上买了一袋小麦, 当时感觉很干燥,哪知没走到张家口就发霉了。众所周知,小麦吸水能力很强, 100斤小麦中注入20斤水,摸起来还是非常干燥的,而且籽粒饱满,卖相极好。
买家不知道真相,没有及时晒,水分出不来,小麦自然就发霉了。
宋朝奸商可以说俯拾皆是。宋人有首曲子:“浙右华亭,物价廉平, 一道会买个三升……这一瓶约迭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称,有一斤酒,一斤水, 一斤瓶。”华亭就是现在的上海,这首曲子唱的就是上海假酒—要价不高,一贯 纸币能买三斤酒,其实光瓶子就重一斤,掺的水又有一斤,一贯纸币最后只能买 到一斤假酒。
不过,那时技术手段落后,假酒只是掺水,对人体没什么危害。事实 上,宋朝风气之坏和人心之恶并不亚于今天。
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几回文庙,祭祀完的猪肉,一般大伙分掉,可是 到了盛夏,天气炎热,上午祭祀的猪肉,下午就臭了,谁都不愿意要。为了避免 “浪费”,他们就把那些猪肉兑给肉贩子,肉贩子用血水泡洗一番,异味儿暂时没 了,肉色还挺好看,可以一文不少地卖给不懂行的消费者。肉贩子奸恶倒不奇怪, 满口圣贤大道理的秀才们竟然也把变质的猪肉转售他人,看来孔夫子“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的教导并不管用。
不光秀才,有些农民也很过分。南宋战乱之时,死伤无数,江浙的农 民用人的腐尸喂猪和养鱼。腐尸毒性极大,猪和鱼吃了尸体,毒素必然在它们体 内残留。农民把这些猪和鱼卖掉,自己只吃正常喂养的,真是既自私又奸恶。
既然食品安全问题如此严峻,监管也就势在必行了。当时,河南商丘有个皇家农场,出产的五谷、蔬菜和禽蛋也是专供皇 室享用。此外,皇宫及附近还有“御苑”,里面也种菜种粮,可以供应御厨。所以 宋朝皇帝吃的都是“特供”。
皇帝们还搞了一些严刑峻法,让御膳房那些掂勺的和切墩儿的不敢马 虎大意。严峻到什么程度呢如果菜不新鲜,或者择得不干净,相关伙计要判处一 年劳改;要是御膳里出现了苍蝇或者老鼠屎等脏东西,相关御厨就得判两年劳改;
万一让皇帝吃出了毛病,那御厨就得判死刑。
如何保障平民百姓的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给他人, 导致食物中毒或出现某种疾病的,劳改一年,同时赔偿医药费;如果导致死亡, 处绞刑,家产一半充公,另一半赔偿给死者家属。北宋中后期,法律进一步规定, 肉贩在猪牛羊肉里注水出售的,打六十大板,再犯则要判处一年劳改。
但奸商横行的普遍现象说明,法律条文并没有起太大作用。为了让自 私商贩惮于继续作恶,唐宋时期产生了一大批因果报应作品:卖注水肉的贩子来 世投生为猪;卖变质面粉的商人来世投生为驴;某年某地晴天霹雳,八十个造假商 贩同时被雷劈…… 靠因果报应之说能否挽救古代的世道人心可能会对一部分人起作用, 但总体上来说恐怕不行。食品监管还得靠法律,而专制社会缺乏法治根基,所以 真正有效的监管也就无从谈起了。
有关宋朝历史小故事篇三:南宋初期穷人厌战 说到南宋时期的北伐,我们往往会想起陆游临终前的“王师北定中原 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想起李清照的“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亦或是辛弃疾 的“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但这些其实都只是文人们一厢情愿的爱国情怀, 并不代表当时大多数民众的意愿。
南宋立足的江浙地区自古号称东南膏腴之地,“天下赋税,尽出其半”, 但在南宋初期却并非如此。经过宋徽宗20年花石纲的征掠、席卷几百万人口的方 腊起义以及宋金战争的动荡,这里人口锐减,满目荒凉,已经变成土匪、盗贼、 叛乱者和豺狼出没的地方。
南宋建立之初,国土面积只有北宋时期的一半多点,人口也大幅度下 降,但来自北方的军事压力却丝毫未减。南宋为了应对战争,常备正规军平时大约保持在40万人,战事激烈时人数还要增加许多。在南宋民众急需休养生息、恢 复生产的情况下,如此庞大的军队无论从军需供给还是人员补充上看,都是当时 南宋民众的沉重负担。
再看税收,南宋初期的国家财政收入平均在每年4500万贯左右,其中 1300万贯左右用于皇室开支,2400万贯左右用于在和平时期供养军队,其他所有 开支只有七八百万贯。而一旦战事爆发,军费会成倍激增。这多出来的费用,政 府只会不停地用通货膨胀和增加苛捐杂税的方式转嫁给民间。于是南宋一朝苛捐 杂税的科目之多、赋税水平之高,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经常达到北宋时期的 一倍左右。
可见,仅仅和平时期供养军队就已经让南宋百姓力不从心了,而战端 一开,他们甚至连生存都成问题。因此,对于社会底层的穷人们而言,主要矛盾 是吃饭问题而非民族矛盾,他们的意愿只能是如姜夔在《扬州慢》中表述的那样 ——“废池乔木犹厌言兵”,只要北方政权不入侵,是绝对不愿意打仗的,更不必 提什么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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