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腐败与政治稳定的关系
论反腐败与政治稳定的关系 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反腐败与政治稳定 是内在统一的,反腐败是整个社会繁荣发展和政治稳定的需 要。政治稳定才能保证社会的发展,当方法不对或者领导不 力时,也会出现不稳定的因素,影响社会的繁荣发展,所以 必须更好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摘 要:
反腐败 政治稳定 标本兼治 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当代中国 的最高利益。我国当前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 时期,腐败问题呈现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虽然我们的 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腐败的势头仍然凶猛, 严重的困扰和阻碍着现代化发展,影响和破坏政治稳定。因 此,深入研究反腐败与政治稳定的关系,积极探求稳健的反 腐败对策,对推进转型期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现代 化进程的稳步有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反腐败是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 政治稳定是指政治系统运行的有序性和连续性,它包 括稳定的政权性质、合理的国家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 三个不同层次的范畴。政治稳定并非绝对不变,它是一种变 与不变相互制约下的动态平衡和有效系统控制下的积极运 动,是一种发展中的稳定状态。政治稳定要求民众对现实制 度、改革方略认同,要求国家这一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机关合理、公正、平等地分配社会资源,要求政治体系中 核心力量具有凝聚力、号召力。腐败正好是对政治稳定这一 本质的严重破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和维 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
但是,现在一些腐败的党员和干部完全违背了党的宗旨,肆 意践踏人民赋予的权力,跑官买官、行贿受贿,腐化奢靡, 严重的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败坏了党在人民群众心 目中的形象,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势必造成一部分群众对 党和政府不满乃至失去信心,甚至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腐败侵蚀了我们的党魂、国魂和民魂,破坏了政治稳定 的环境和资源,反腐败就是要重振政治权威性,使政府行政 体系得到加强,使权力的人民性得以充分发挥。使民众在感 受到政治民主性、权力公共性的同时,增强对国家制度、核 心力量、运行机制、意识形态的认同,其结果必然是政治稳 定、人心归属。因此,反腐败是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
二、标本兼治反腐败能促进政治稳定 当前在治标问题上,首先要下决心坚决刹住官吏腐败和 司法腐败,堵住腐败现象的源头。官吏腐败和司法腐败是最 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主要原因。从近几年查 处的腐败分子看,大多数集中在党政司法和其他执法部门。
其次,用重典治吏,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惩处腐败分子,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人,必须用重典。只有严惩腐 败分子,提高腐败的成本,才能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维护党 纪国法的严肃性,才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振奋党心民心。
再次,要针对不同阶段,有所侧重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 腐败问题。
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法制是发腐败的重要保证。
邓小平曾经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 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 使好人无法充分做事,甚至走向反面。对于法制建设,一方 面要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建立专门高效 的发腐败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 法必严、违法必究。
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体制改革是反腐败的根本条件, 只有搞好体制改革,才能弥补改革中的空隙和漏洞,才能消 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温床。如果不对有可能出现腐败的体制 方面的漏洞补上,权力的失控和滥用、权钱交易仍然会不断 发生。
三、反腐败必须保持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反腐败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只有政治稳定, 基本制度、基本政策稳定延续,反腐败才能顺利进行。没有 政治稳定,反腐败就难以推进也难以谈起;
反腐败的落脚点 也是政治稳定,反腐败本身不会,也不应该影响政治稳定。
腐败现象的存在本身就是不稳定因素,反腐败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达到政治稳定以求得政治发展。反腐败工作也不是要否 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自觉地、有组 织地进行的,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象在 “文革”时期搞群众运动那样。
但是,如果反腐败操作不当、领导不力,很可能会出现 事与愿违,出现不稳定因素,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 分析、正确对待。反腐败很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大致有四 种情况:其一,群众没有真正掌握反腐败斗争的方式方法, 对腐败切齿痛恨,出现情绪激烈、过激言行;
其二,群众反 腐败的期望值过高。尽管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腐败分子继续作恶却 安然无恙,群众气不顺而出现不稳定因素;
其三,反腐败斗 争可能涉及一些“重要人物”、“有功之臣”,他们被查处 也可能带来一些单位的、局部的震动;
其四,国内外反动分 子和敌对分子利用群众反腐败的激烈情绪,打着“反腐败” 的旗号,蛊惑人心,煽动群众制造动乱。
针对不同的情况,我们应该采取相应对策,尽量化消极 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同时保持政治 的稳定。对第一种情况,我们要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 作,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 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反腐败 斗争。针对第二种情况,我们要把反腐败的长期性和阶段性 结合起来,既充分肯定反腐败取得巨大成就,增强和坚定人们反腐败的信心,又看到反腐败的长期性和紧迫性。一方面 要针对反腐败斗争要有全面的认识,有长期的思想准备,认 腐败不是段时间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它只能慢慢的随着其存 在的条件而消亡。在这里我们需要鉴定不移的坚持党的领导, 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秉公执法,把反腐败的工作斗争到底。
另一方面又要认清腐败的严重危害,增强对反腐败的更强的 更深刻的认识。党和政府要加大对反腐败的投入,加强反腐 败工作的制度要求,制定更好的反腐败的措施。加大党风廉 政建设的力度,查处一大批要案,着重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 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取信于民。对第三种情况,我们 要把事实公布于众,舆论曝光,以揭穿其“功臣”、“能人” 的假象,震动是暂时的,只不过是临产前的阵痛,接着而来 的将是新的生机、新的稳定。针对第四种情况,我们要对煽 动群众闹事的破坏分子,坚决予以揭露和打击,使他们的阴 谋不能得逞。和一些反腐败的分子做最后的斗争,保证人民 的权利和利益不受损害,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的繁荣发展 作为党和人民的首要任务,更好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切 实的与腐败的组织作斗争,在党的领导下扬正气,以事实为 依据,把腐败的嚣张气焰扑灭,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人民 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
参考文献:
[1]禹桂枝:《依法治国与反腐倡廉》,中国统计出版社[M] [2]张体魄:《论政治稳定问题》,湖湘论坛[J], 2003年第8期 [3]何增科:《中国转型期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研究》, 学术与争鸣[J] [4] :《对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的几点思考》,宿迁 纪检监察网 [5]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个人简介:王合生:1959年12月 性别:男 籍贯:河南鹤壁 职务:教师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