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钓鱼岛冲突看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公民参与
从钓鱼岛冲突看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公民参与 一、概念界定。政府危机管理,指的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应付各种危机情景所进行 的信息收集、信息分析、问题决策、计划拟定、措施制定、化解处理、动态调整、 经验总结和自我诊断的全过程。随着恶性危机事件的增多和当代政府危机管理的 发展完善和,现代意义上的危机管理已由危机发生后的被动应对转向从危机前预 防到危机后提高的全面危机管理。公民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 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
二、公民参与对政府危机管理的现实意义。
政府危机管理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政府的作用,而且受制于公民参与 的有序性。不管是在危机预警阶段,还是危机发生后的处理阶段,都离不开公民 的有效参与。
政府的危机管理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完整的组织 体系,是涉及多部门、全方位的应对网络。
但是,由于危机事件的发生具有多重不确定性,即具备发生的时间、 地点、危害程度、危害对象等多重因素的不确定性。政府在短期内所能提供的公 共资源有限,必然对于某些突发危机事件无法采取及时和有效的应急措施从而造 成损失。因此,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实现危机应对的高效、快速、协调和灵 活。公众参与,是政府危机管理中提供公共安全、预防危机发生、减轻危机危害、 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在保证。
这一次钓鱼岛危机中,虽然政府没有有序组织公民参与,但我国公民 自发参与其中。日本企图“国有化” 钓鱼岛消息传出后,与政府相对冷静的态度相比,中国民众的反应极 为强烈。首先,香港保钓人士登岛宣示我国主权,用行动来抵御此次危机。接着, 中国各地自发掀起了如火如荼的“保钓运动”。在西安、青岛、成都等城市,数万 名群众自发组成游行示威队伍,打出“抵制日货”、“宁愿中国不长草,誓死保卫 钓鱼岛”等口号,举行了一场场大规模的保钓爱国游行运动。在这些爱国游行运 动中,也衍生了一些不理智行为,比如冲砸他人日系车辆、袭击日本人、砸抢日本人开办商场等。我们承认有些属于违法行为,也呼吁大家要理智爱国,但是这 些、“抗日”的爱国游行运动,也让日本看到了中国群众的愤怒和决心,客观上对 日本起到了威慑作用。另外,国内群众掀起了大规模的抵制日货行动,越来越多 的中国消费者不愿购买日货。例如,日系车 9 月在中国销量大幅下滑。丰田 9 日 宣布 9 月在中国新车销量比上年同月下降 48.9%,为 4.41 万辆。中国市场是 日本制造业的出口大国,更是日本企业盈利的重要来源。如果中国群众不再买日 货,中国减少从日本的进口,日本可能很难找到可替代市场,经济势必遭受严重 损失。还有旅游业。
往年十一是北海道的旅游旺季,会接待百余个中国旅游团。钓鱼岛事 件后,中国游客纷纷退团,现在去往北海团的中国旅游团已经所剩无几。
总之,这些民间自发的公民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为这次钓鱼岛危机的处 理提供了群众基础,舆论造势,也让日本乃至全世界看到了我国人民对钓鱼岛主 权的捍卫,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利益,减轻了此次危机带来的国家利益损 失,同时为政府危机管理提供了基础。但是这些公民参与中也暴露出我国公民参 与政府危机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我国公民参与政府危机管理的问题。
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实现有序的公民参与是发挥公民主体的作用,以最 终战胜危机的保证。但是我国公民普遍危机应对能力不高,使政府处理危机的成 本大大上升,很多人不能积极配合政府的危机管理措施,甚至有的人故意散播谣 言,制造社会混乱。这说明公众的非理性情绪和盲目性过强,缺乏面对危机的正 常心态。
目前从整体上看,我国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组织基础薄弱,公民参与 的社会组织,如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等,在数量和能量上 与世界水平相比差距较大。有些组织为官办性质,行政色彩浓重,缺乏民间团体 的灵活度和创新性。而且,我国公民参与政府危机管理尚未纳人法律和制度化轨 道,对于公民参与危机管理的权利、参与的责任方面没有比较清晰和,明确的法 律规定和保障。还有些社会组织与政府缺乏制度化的联系沟通,难以有效地参与 危机治理。
总之,处理和解决各种危机不仅是政府自身的事,也是政府、公民和 社会组织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