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上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省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依法打击网络色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恩施州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互联网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清除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和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顿一批管理秩序混乱的互联网单位;查破一批网上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网上违法犯罪团伙;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清理处置一批网上有害信息,设立网上报警网站,使互联网安全管理、行业管理、新闻、出版、文化和网上视听节目管理秩序不断规范,人民群众基本满意,建立健全网上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网上传播淫秽色情影视、视听节目、图片、小说,组织网上淫秽色情视频表演。

(二)建立诈骗网站,在网上发布虚假诈骗信息,利用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技术进行网上盗窃、诈骗活动。

(三)网上传播六合彩、销售违禁品信息,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和侮辱、诽谤信息。

(四)利用互联网传播非法出版物。

(五)部分托管主机、虚拟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到位,中小网站、论坛、聊天室和WAP网站管理责任不落实,互联网出版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六)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或群发违法信息。

四、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开廷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苏成强、县公安局政委张友刚任副组长,宣传、公安、文体、教育、广电、打非办、银监、互联网接入单位、外宣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公安局副局长向孔辉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18-4334395)。

五、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其职责分工是:

公安机关:

(一)做好专项行动的牵头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联系。

(二)负责组织全县互联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清理处置;开展互联网调查摸底和信息安全隐患的深入排查,规范和整顿互联网管理秩序;抓好互联网公开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全面落实。组织全县互联网淫秽色情等信息线索调查摸排,确定一批网上违法犯罪活动重要线索;组织指导开展网络淫秽色情、诈骗、赌博等案件的侦察办案,集中打掉一批网上违法犯罪团伙。

(三)组织各互联网重点单位、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员培训,提高各网络重点单位的防控能力,完善互联网群防群治组织,及时发现处置互联网色情淫秽物品传播和其他网络违法犯罪。

(四)完善互联网托管主机、网站、论坛、聊天室、博客、WAP网站、互联网出版物、留言板、播客、点对点服务的互联网用户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数据备份。

(五)按照上级要求,分阶段协调组织以会议检查、新闻发布会和通报等形式促进工作落实。

(六)组织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专班人员会议互通工作进展,制定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

(一)要在6月底前制定新闻宣传方案、计划;组织广播电视、新闻中心等单位,按统一部署,配合专项行动突出警示震慑。各有关宣传机构要以字幕专刊专版以及制作“远离网上黄祸”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6月30日至8月31日及时派员深入有关单位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典型事例、工作进展情况。

(三)互联网新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网上新闻管理,加强网上舆情汇总分析,引导网上舆论。6月30日至8月31日开展整顿,进一步规范网上新闻管理。

“扫黄打非”工作部门:

(一)按照《2007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搞好网上“扫黄打非”工作部署、指导、督办。在6月30日前将我县涉黄涉非情况及时通报给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参与全县此次行动协调调研组织及经验推广。专项行动期间,网上“扫黄打非”的重点放在清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方面。

教育部门:

(一)从6月到8月底在全县各学校开展“远离网上黄毒,培养健康情操”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开展一次对校园网和校内上网场所(电子资料阅览室)检查。

(三)督促各学校落实互联网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员、以及安全管理制度。

文体部门:

(一)文化经营单位的管理,6月以前对全县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处违法违纪经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二)6月至8月底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依法取缔;对未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查,擅自传播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提供含有淫秽色情文化产品的,依法查处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加强互联网出版物监管,在6月至7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上电子刊物、出版物清理。

(四)6月底至8月,整顿和规范网上电子期刊、出版物管理秩序,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出版单位。

银监部门:

(一)要在7月上旬召集有关金融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制定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网上淫秽色情、网络诈骗赌博等办案工作规程,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

(二)对公安机关需查证调查的可疑银行帐号等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搞好配合。

各互联网运营部门:

(一)6月以前对各自登记注册的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网站和IP地址备案等互联基础数据信息情况、互联网服务市场情况清理,并向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报送登记注册备案情况。

(二)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完善互联网服务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三)凡发生网上淫秽色情案件及其他有害信息涉及有关互联网运营商的,有关单位必须落实专人配合侦查调查工作,及时提供用户有关情况,及时按公安网监部门要求删除有害信息,情况严重的关闭有关网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上突出问题,既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维护网上和谐稳定,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维护政治安定和国家安全的紧迫感,迅速行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将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三)深入动员,发动群众。各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意义以及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互联网行业协会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站的作用,设立网上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网上有害不良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和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四)检查指导,总结表彰。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的检查指导,认真总结工作的经验,切实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各部门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事例。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要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县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专项行动期间,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赴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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