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救助政策优化研究_临时救助政策

就业救助政策优化研究

就业救助政策优化研究 摘要:我国就业救助政策被赋予期待低收入者积极脱贫 自立的目标。结合目前成都市就业困难人群就业的相关研究, 发现现有的政策设计对部分人群就业起到了正面作用,但是 在技能培训、岗位援助等方面都无法满足目标群体的需求, 政策目标功效待提升。本文从政策探究出发提出相关优化建 议。

关键词:就业救助政策;就业困难人群;职业培训 1成都市就业救助政策发展现状 1.1探索阶段 1.1.1社区就业和就业援助热线为了充分挖掘社区就 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成都市人民政府2004年出 台了相关文件,指出社区就业的开展依赖于社会就业网络的 搭建:一是建立社区就业台账,二是开发和收集社区就业岗 位。2006年,成都市成立“就业援助962110”服务中心,通 过开通“就业援助962110”服务热线的方式,为就业困难人 员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并承诺在两日内帮助就业。

1.2发展阶段 1.2.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动态管理机制。2012年成 都市人社局出台了《成都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①, 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持证者可享受各级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 导等服务;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同年,还出台了《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等。1.2.2公益性岗位 和就业激励。公益性岗位②是指以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或通过 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用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给予岗 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 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社 区服务类岗位和当地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 标准的岗位。就业激励主要包括:就业补贴;就业渐退;创业 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

2成都市就业救助政策取得成效与存在问题 2.1就业救助政策实施成效 2.1.1已初步建立起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新格局。

成都市目前已经从就业困难人群认定和管理、就业失业登记 管理到公益性岗位开发,再到就业困难人群税收优惠及就业 激励,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困难人群就业促进体系,并在 实践中逐步取得效果,这对后期就业救助政策的继续探索和 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2.1.2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人群的 就业问题。就业救助政策实施后,再就业数量显著增多。2015 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 89万人。开展12个行业培训就业项目,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 13549人,新增吸纳2414人。2016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7. 8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7万人。开展11个行 业培训就业项目,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1.64万人,新 增吸纳1896人。③2.2就业救助政策存在问题 2.2.1救助政策的非正式性。从成都市实践情况看, 在就业指导服务援助、职业技能培训或公益性就业机会援助 上都缺乏稳定的制度性安排,多表现为零散的行政行为,甚 至为一年一度集中开展的结对帮扶活动和偶尔的职业推荐。

就业救助政策的项目虽比较健全,但是仔细考察这些制度的 规定及其运行,无论是整体设计还是具体实践操作,都存在 非正式性特点。2.2.2培训和推荐工作不合适。就培训来 说,政府培训项目总体来说仍是一种粗线条式的提供,对于 实际培训效果缺乏跟踪和监督,致使培训流于形式。就业救 助的职业技能培训如果忽视低保对象自身的致贫原因和就 业意愿,只是千篇一律。目前的就业培训大多限于简单的统 一培训课程,这样没有针对性的大班课培训不能很好的提高 相关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无法实现再就业。2.2.4救 助政策难以应对就业障碍。成都市现行的就业救助政策忽略 了就业困难人员面临的儿童照料、老年人和病患者的看护问 题,亦没有相应健康教育障碍的应对措施。使得就业救助 政策对低保对象的就业障碍回应不足,难以帮助其克服和消 除多重就业障碍,在促进其就业并脱贫自立方面作用有限。

3成都市就业救助政策完善建议 3.1精准培训 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定期进行就业指导、劳动技能培 训,根据其不同状况和不同用工岗位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成都市目前的就业困难者多是40、50 人员或身体患有小病,很多培训如计算机应用不能适应所有 人群,家政服务培训也要根据性别做出调整等,不能“一刀 切”。应当使其掌握符合自身特点的服务技能及工作本领, 以适应新岗位的需要和提高在新的岗位上的竞争力。

3.2推进宣传 现阶段应当依托街道和社区资源,加强就业救助相关政 策宣传,应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开栏、传单、漫画等群众喜 闻乐见的形式向每个家庭进行就业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材料, 就业救助人员多组织开展送宣传教育上门、送政策咨询上门、 送用工信息上门、送培训资料上门等活动。④ 3.3岗位援助 就业困难者年龄和身体状况等特点决定了这一群体就 业适应性较弱,需要量身定做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和社区 就业无疑是其比较理想的就业渠道。针对现阶段他们被排除 在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之外的情况,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推 进社区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就业向其倾斜,各级人民政府开发 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群中有劳动能力但 未就业的成员。对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