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保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具体措施,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的重要性。

  二、工作目标

  截止今年6月底,除桃坑乡外,对全县所有农户承包的土地都要签定承包合同,并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内容输入电脑,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系统。

  三、工作步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4月)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成立工作班子,开展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

  1、摸清底子,造好清册。村民小组核实农户承包的土地地块名称、面积、等级、地类、基本农田等情况,登记好《农村土地承包清册》一式三份。

  2、排查纠纷,处理问题。村组对土地承包矛盾纠纷逐一排查登记,并依照法律法规、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群众认可的原则妥善调处。

  3、核实校对,张榜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核实后的农户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公示。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查清原因,妥善处理后再次张榜公示。

  4、完善手续,补签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签订或签订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重新补签。承包合同一式三份。

  5、编制登记簿。村民小组将《农村土地承包清册》(一式二份)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一式一份)交村委会,由村委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编制《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6、填写证书,颁发到户。各乡镇将各村上报的《农村土地承包清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审查汇总。审查合格后向县经管局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填写好以后,由村委会颁发到农户。农户在收到证书时,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字。送达回执单由乡镇经管部门存档。

  7、整章建制,立卷归档。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制度。收集整理经营权证补换发各种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同时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内容分户录入电脑,以便管理和查询。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6月)

  乡镇自查。乡镇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工作。自查主要内容:①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率是否100%;②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合法;③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四至)与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内容是否一致。④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做到农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承包合同,组里有《农村土地承包清册》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村里有《农村土地承包清册》,乡镇有《农村土地承包清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土地承包信息化系统。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乡镇自查验收合格后,写出书面材料报县经管局。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和经营权证发放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抽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积累矛盾多。要成立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要把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该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的,或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各乡镇要主动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县经管部门要广泛宣传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制定工作方案。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经费。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农田和建设征地有关数据,配合做好基本农田标注和土地变更手续。

  (三)筹措经费,包干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开支项目多,需要经费大。要积极筹集,并实行各级包干负责。县财政负责宣传资料、清册、表格、证书印刷、业务培训、县级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会议、指导、督查、验收工作的经费支出。乡镇负责本辖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经费支出(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原则上不向农户收费)。

  (四)认真组织,精密部署。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有利于减少土地纠纷,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认真组织,细致工作,确保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合法,经营权证颁发准确无误。要全面摸清底子,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土地纠纷。土地承包清册、表格、登记簿、经营权证填写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要及时收集各项资料,整理入卷,建立档案,长期保管。

  五、政策界限及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土地调整。本次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目的是完善承包手续。不得重新大面积调整承包地。除个别村组因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耕地或重点建设征地后,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讨论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在个别农户之间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一式三份随同土地承包合同、发证表格上交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保存)。

  (二)承包起止日期。以二轮土地延包确定的承包期为起止日期,即承包期限为1999年 1月 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发证日期填写现在的发证时间。

  (三)对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处理。农村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后,农村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部分合同内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要求,因此要重签。

  (四)对二轮土地延包颁发经营权证的处理。二轮土地延包以来未发经营权证的或经营权证遗失损毁的,要补发;并在补发证书上注明补发字样。二轮土地延包已颁发经营权证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换发;并在换发证书上注明换发字样;原发经营权证要退回到经管部门并加盖作废章。

  (五)下列情况收回二轮土地延包经营权证、承包地:①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②承包方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③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征收)、占用,导致土地经营权全部丧失的;④承包地全部用于退耕还林的。

  (六)对承包地部分经营权变更问题的处理。由于自然灾害、工程建设征用(征收)、占用等导致部分承包地丧失的,失地不再发证。但农户建房所占承包地仍然登记发证。

  (七)土地承包共有人的明确。共有人口计算仍以二轮土地延包时人口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