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初探
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初探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在西方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我国2015年 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通过各效力层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最终形成完 整的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法学法律制度,例举国外食品 追溯事例,为我国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的构建提出建议。近几年间,三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 肉作为原材料、沃尔玛使用过期食用油烹炸食物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 曝光后,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下简称新《食品安全法》),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做了很大改进。
值得一提的是,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新《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 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 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 制。” 一、食品安全追溯的概念和分类 食品安全追溯指,对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记 录,使之有据可查,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消费者放心程度。
追溯体系按性质划分可分为技术追溯体系和环节追溯。技术追溯是指 通过检测技术确定食品的成份等特质,环节追溯是对食品的生产到消费者购买之 间的流转环节的记录。
食品安全追溯按照参与主体可分为内部追溯和外部追溯两部分构成。
内部追溯是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等主体为确保食品安全而构建的企业内部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外部追溯指食品生产经营参与者之外的主体,包括国家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通过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构建食品安全追 溯系统。
二、我国食品安全追溯法律法规及存在问题新《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提升到法律的高度,提纲挈领 的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方向,也为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提供主旨 依据,但此条款是概括性规定,缺乏可执行性,需要在制定下位法的过程中进一 步细化和完善。
2015年,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新《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陆续 颁布食品安全追溯的专门性规定,对构建我国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具有极大的 推动作用。例如,《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企业、政府、监督管 理部门的权力与义务、追溯制度建立要求、信息公开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但 目前此类专门性规定效力层级较低,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实施,缺少统一的标准。
因此,相关部门在未来立法工作中仍需继续探索,制定效力层级较高 的食品安全追溯法规规章,并确保内容详细、完善、具有可执行性。
三、国外的食品安全追溯法律制度 国外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已久,有完善的制度和案例,可供我国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参考借鉴。国外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规范的总体思路是:以从事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溯制度规范的重点对象和主要责任承担者。监管部门和消 费者在这一体系中处于辅助地位。反观我国的实际情况是,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督 工作、消费者维权行为是维护食品安全的主导力量,企业自查和自我约束实际上 处于从属位置,这一状况未来需要扭转。
(一)全面性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要求企业针对农作物和食品的生产、 加工、包装、运输、分销、接收、保存、进口全流程的每个环节建立追溯制度, 并根据产品性质和企业规模提出了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二)严格性 欧盟对于加工食品企业的追溯要求非常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 须详细记录食品每一种原材料及添加成份的供应商。对于农业初级产品,以牛肉 和牛奶为例,通过在牛耳上安装电子纽扣的方式记录牛的信息。牛所在的牧场、 身体健康、饲料供给等信息均可通过电子纽扣的记录,并在食品安全系统中查到, 成为奶源和肉制品安全性追溯的重要措施。(三)高效性 澳大利亚对食品信息标识包含信息的精准性做了严格的规定,通过编 码或标识可以准确、快速的追溯到食品的全部信息,有利于在食品问题发生时以 最高效率追溯问题根源,及时处理,从而降低社会危害程度。
四、构建我国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 (一)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的主要原则 1.以确保食品安全为主旨的原则。构建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的主旨 是确保市场上流通食品的安全性,确保消费者购买食用前的每个环节都可追溯制 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必须符合我国食品生产加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各方责 任主体而言均具有可执行性,实施后能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和消费者身体健康。
2.以预防为主,以治理为辅的原则。食品安全事故具有波及范围广、 危害大、影响深的特点。因此做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仅是为了发生食品安全 事故时可以及时、高效的处理,更重要的是为食品安全监督、质量检查、风险评 估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依据,预防有害食品流入市场。
3.特殊食品区别对待原则。由于食品本身或食用对象的不同,部分食 品存在特殊性,如婴幼儿食品、保健营养品等。新《食品安全法》对特殊食品的 功效、检测等方面做了专门规定,以维护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权益。构建追溯法 律体系时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规定有别于普通食品的安全追溯条款。
4.全社会联动原则。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顺利推行需要全社会共同参 与。食品监管部门统筹规划,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确保食品抽检信息及时公 开,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生产经营参与者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自觉履行 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信息,建立内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行业组织和消费者应积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追溯信息是否完 整,对于虚假信息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我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法律基础 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体系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构建,与现行法律法规 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既不发生效力冲突,内容重叠,又不会出现无法律依据的“真空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