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化武汉”,关乎立市之本、治市之策、强市之路,关乎各级党委和政府、每一单位、每个企业和每位市民;建设“文化武汉”,应大力推进“文化的物化”、发展“主体的文化”、促进“文化的开放”,不断提高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以先进文化塑造城市。 “物化的文化”与“文化的物化”
文化分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
“物化的文化”,即文化以物化形式存在,属广义的文化,如书籍、绘画等各类艺术品,以至各类物质产品,包括工商企业产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式各样的建筑等。“文化的物化”,是人们用文化改造客观世界、建设城市、美化家园,实质上是文化与经济的结合。
武汉煌煌3500年的历史,文化遗址众多,殷商时期的盘龙文化遗址,近代的汉口老租界、辛亥革命的标志物红楼,现代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八路军办事处旧址”等。这些“文化的化石”、“凝固的史诗”,是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是武汉这座古老城市的“根”,是江城这座开放城市的“名片”。对于这些物化了的文化,各级高度重视,调查摸底、规划论证、修缮保护;各界也密切关注,建言献策,“抢救历史”、“保护文物”的呼声和行动从来未曾中断。这是历史的可喜的进步!
在强调“物化的文化”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文化的物化”。文化是经济、政治的反映,又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并开辟新的领域。武汉引为骄傲的盘龙文化、三国文化、木兰文化、黄鹤文化、知音文化、首义文化,历史悠久厚重,具有独特的人文魅力,但“物化”得还很不够。比如,餐饮业是武汉的一大特色,“吃在武汉”已形成品牌,然而富丽堂皇、特色各具的餐馆、酒店,向人们展示的往往是进口的大理石、水晶灯、西洋画,黄鹤传说、三国史话、木兰故事、知音诗画等反映武汉个性文化特色的东西则鲜有所见,武汉个性文化之“重”之“特”体现得很不够。这说明,如何充分释放文化的活力,通过文化的融入和渗透,春风化雨,潜移默化,使之转化为生产力和竞争力,这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武汉市提出“文化强市”方略,整体规划城市文化布局,旨在推进“文化的物化”。这是把悠久的历史文化“物化”为城市形态、城市亮点和城市景观。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把武汉悠久的历史文化,把我们要弘扬的城市先进文化,渗透到每个地区、每个部门的工作之中,物化到每个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产品之中,熔铸到城市精神之中,让精神的、无形的东西变为物质的、有形的东西,提升企业、部门和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竞争力。
经过“文化的物化”的洗礼,往往又会形成新的“物化的文化”。“物化的文化”与“文化的物化”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形成文化与时俱进、生生不息的生动图景,从而永葆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
“文化的主体”与“主体的文化”
文化的主体是人,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在创造光辉历史的同时,也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文化发展的源泉、动力。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城市生活中的每一位市民,都是文化的传承者、创造者和体现者,都承袭了地域文化的文化因子,是地域文化的有机细胞。
文化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教育全国人民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有文化”是其中的重要一条。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就必须“有文化”。现代社会,“有文化”不简单等于有学历,“文化人”也不仅仅局限于从事文化工作的人。
我们要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化武汉”的需要,大力抓好义务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市民的全面发展,实现市民的现代化。同时,要加强市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扶正祛邪,激浊扬清。武汉市这几年组织开展“讲社会公德,做文明武汉人”活动,深入推进“四个百万”(百万市民进课堂、学礼仪、看武汉、献爱心)工程,在这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城市文化的主体——广大市民素质与时俱进,过去的一些陈规陋习、不文明的言行大为减少,展示了武汉人“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兼收并蓄、热情和谐”的新形象,城市文明度也有了明显提高。
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要围绕做大做强文化企业,冲破“体制性障碍”,
打破文化资源分散、地域分割,组建报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演艺等产业集团,吸引更多热心文化的有识之士投身文化产业,构筑武汉文化“高地”,塑造充满活力的“文化武汉”的主力军。企业文化是企业内在生命力的综合显现,企业精神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撑。有胆识、有眼光的企业领导人应具有深厚的文化修养,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去塑造企业精神、凝聚企业职工、培育企业产品、创新企业品牌,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独具个性的特色占领市场,取得良好效益。
“开放的文化”与“文化的开放”
文化无国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面对的是开放的、多元的文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们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创造的文化,各具特色,交相辉映。各种思想文化有吸纳又有排斥,有融合又有斗争,有渗透又有抵御,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相互交织、相互激荡之势。
一位著名的思想家说过:“不同文化的接触是人类进步的路标”。今天,文化的开放是大势所趋、历史所向。问题是,面对鱼龙混杂、良莠并存的外来文化,如何推进文化的开放?因为有问题就关上大门不行,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更不行,关键是用先进文化去引领,牢牢把握文化开放的主导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反对和警惕各种文化霸权主义、文化奴隶主义、文化沙文主义和文化分裂主义,高扬自己的文化理想,高举自己的文化旗帜,改变国际文化竞争中“西强我弱”的被动局面,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全世界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本质性力量,马克思主义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和灵魂。龚自珍云:“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灭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在开放、多元的文化背景下,西方敌对势力一刻也没有停止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如果我们动摇或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党和全国人民就会失去最根本的思想准则,我们的文化既有“守不住”也有“打不出去”的危险。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才是不可替代的。面对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我们要发起“文化攻势”,积极主动地以马克思主义引领文化发展潮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道德精神,坚决抵制带有迷信、愚昧、颓废、庸俗等色彩的落后文化,坚决反对一切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努力扩张我们的文化版图,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不断提高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能力。
现代社会,网络、手机等新型信息传播渠道迅速兴起,成为“第四媒体”、“第五媒体”,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时指出的,这些现代化的工具都是“好东西”。文化传播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发生的变化,对传统主流媒体产生了冲击,对传统的文化管理方式也提出了挑战。我们不能把“好东西”视为洪水猛兽,要善于学习它、利用它,“为我所用”,经过“国产化”、“本土化”的“嫁接”和改造,使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要主动应对,积极适应,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化高科技工具的作用,坚持以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的新阵地,培养壮大网上评论队伍,加强对网上信息、手机短信的引导,牢牢掌握网上宣传的主导权,运用先进工具推进“文化的开放”。
创新,是先进文化永葆生机和活力的灵魂、源泉和不竭动力。没有历史积累的文化是“化而不文”,没有现实活力的文化是“文而不化”。在开放的条件下,我们要遵循“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去伪存真”的方针,立足于现代化建设实践,大胆让西方的进步文化进入中国,让中国的民族文化走向世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积极创新内容和形式,从而让一切创造先进文化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中华民族文化以深厚的东方底蕴、鲜明的民族风格、绚丽多彩的中国气派屹立在世界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