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打造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全面小康村创建为抓手,以改善农村河道环境、交通环境、卫生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为主题,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科学、和谐发展道路。
二、整治要求
以改善农村河道环境、交通环境、卫生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做到道路通达河塘清、改水改厕饮水净、垃圾集中无四乱、绿色乡村面貌新,建立完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1、搞好村庄规划,全面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水平。
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创新制度为动力,以加强管理为手段,提升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水平。一是搞好村镇建设规划。今年要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调整、修编,编制小城镇重要地段、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居住小区等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列入省、市、县考核的24个示范村(示范区、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并逐步开工建设;完成规模较大、历史较悠久的221个先行村(各村名单由建设局分解落实)的规划编制。在镇村规划编制和村庄环境整治过程中,要弘扬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注重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特色民居的保护,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村庄申报历史文化名村。以强化功能特色为重点,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二是严格按规划建设。做好小、水、古的文章,注重个性化、特色化建设,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积极稳妥地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规划社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农村三集中;凡小城镇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否则,不予立项和供地。三是全面提升小城镇形象和品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街道整洁,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道路清洁,无垃圾杂物;河道保洁,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猪舍、厕所、无垃圾堆放;路灯亮化,集镇绿化,环境美化。以试点、示范为重点,加大新型示范小城镇、卫生镇、环境优美镇创建力度。
2、以河塘整治为重点,推进碧水工程。
坚持全面清、重点疏、强势推、长效管的要求,推广以河养河、以林养河等市场化运作的成功经验,加强治水、碧水、节水、饮水、活水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责任,对乡镇级骨干河道、村庄河塘水面上的水生植物、漂浮物、罾簖设施等,由乡村两级负责全面清理,对河道岸边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违章种植等,由乡镇组织全面清除。按市下达的年度计划,完成乡镇骨干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的工程任务。全面落实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以全面小康创建村、碧水工程示范村及示范河道为抓手,加大典型引导力度,推进区域联动,积极争创创碧水之乡。
3、以新一轮道路通达工程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
各乡镇要积极主动地与市交通部门进一步对接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对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工业集中区,要优先规划建设。坚持多渠道投入,高标准建设,全面实施好今年市通乡、乡通乡、小康先行村通组道路、通农民集中居住区道路建设的目标任务,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推进到所有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消灭断头路,同步实施桥梁改造,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交通环境和畅通水平。今年全市开工市通乡、乡通乡公路77公里,建成54公里,新建通村灰色道路250公里,改造危桥24座。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贯彻《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切实推进农村公路境综合整治。对公路沿线违章建筑要全面拆除,乱堆乱放、各种垃圾全面清除,非法市场全面取缔,严格按照绿化配套、路肩配套、水系配套、标牌配套和落实长效管护措施等四配套一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村公路的配套管理。
4、以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重点,实施村庄生活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农村垃圾处理的总体思路是组收集、村转运、区域处理。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扫,将垃圾送入指定垃圾箱;村组按规定建好垃圾箱,一般以每10户或庄台每50米设置一只垃圾箱,有条件的村庄可以推行垃圾袋装,定时上门收集;村负责落实专人、专车,一般每200户落实一辆垃圾清运车,每3天将垃圾箱的垃圾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除镇区至少设置1座外,一般每5个行政村在中心部位设置1座垃圾中转站;乡镇根据人口规模和日产垃圾量,合理落实垃圾运输专业队伍和专用车辆,负责将中转站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以区域为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要落实农村垃圾处理队伍和经费。农村垃圾的收集、清运要落实专人,定报酬、定标准、定责任、定考核,人员要公开招标,竞争上岗;垃圾处理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多渠道投入。区域性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管理、运行费用由市级财政投入,其人员由市环卫处负责管理;垃圾中转站建设、管理、运行及转运至垃圾填埋场的经费由乡镇财政投入,其人员由乡镇村建所负责管理;村组垃圾收集及运至垃圾中转站的经费由村组通过实行农民一事一议等方法筹资投入,其人员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同时,要在逐步加大公共财力投入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企业单位资助、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渠道,筹集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经费。三是要科学、规范处理农村垃圾。建设、环保等部门要会同乡镇,认真做好区域性垃圾集中填埋场的选址、规划和建设等工作,指导各垃圾集中填埋点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做好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形成新的集中污染源。四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乡规民约,规范村民卫生行为,改变部分农民的生产生活陋习,促进农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上半年重点规划建设区域垃圾填埋场,规划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建立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70%的村组农户完成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下半年将垃圾集中管理辐射到每一个村,确保年底全部村组农户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做到全面覆盖,长效保洁,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全市以25个示范村、75个创全面小康村为重点,以s333、332省道、s237省道和扬菱线、安大公路为线,以城区、城郊为片,组织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村庄环境在三清、八无的基础上,逐步达到道路硬化、水源净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庭院美化。
5、以农村一池三改为重点,改善农村卫生环境。
要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三改任务。道路两边,河道两岸,所有镇区、村庄要全面清除所有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村组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50%以上,其中全面小康先行村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75%,新建房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达100%,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农户改厕任务。今年全市完成农户改厕10000座,建成改厕普及乡镇1个、改厕普及村10个。创建省级卫生镇、扬州市级卫生镇各1个,省级卫生村2个、高邮市卫生村20个。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加快一池三改,完成市下达的一池三改任务,今年新建一池三改2500座。所有沼气池建设必须与改厕相结合,并与相关补助政策挂钩。积极推进农村二次改水,制定区域供水调研规划,加快湖西、临城区域供水步伐,全市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2.12万人,100%农户用上安全自来水。
6、以推进绿色银行大行动为重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按照镇村绿化达标建设要求,统筹村庄、集镇、企业的绿化建设。一是着力实施好四大造林工程,即成片造林建设工程、五沿林业建设工程、围庄林建设工程、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市下达植树造林任务,今年全市新增植树造林折实面积5万亩。二是科学合理调整林木品种结构,成片造林、五沿造林、农田林网,要以发展速生经济林和混交林为主,有条件的地方,成片造林、围庄林以发展名优果树和速生经济林为主,集镇绿化、庭院绿化以景观林、常绿树木为主,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三是明晰林木产权,健全管护制度,经营林坚持不栽无主树,公益林按照招标竞争,落实专人,明确责任的要求建立健全管护制度。
7、以清理乱埋乱葬为重点,加快小公墓建设。
农村乱埋乱葬不仅浪费耕地,而且严重影响农村环境,要下决心,花气力坚决整治。首先对京沪高速公路两旁500米内,s237、s332、s333省道、扬菱公路 、澄营公路、车樊公路、马横公路两旁可见的墓碑,市内主要河渠以及乡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墓碑,由所在乡镇负责年内彻底清迁。清迁墓碑可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也可迁至乡镇、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具体清迁任务和时间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安排。其次,要立足长远,从治本抓起,加强骨灰处理配套设施建设。临城片各乡镇及区域要建骨灰存放堂,统一安放各村逝者骨灰盒,其他乡镇以乡镇或区域建公益性小墓园和骨灰存放堂。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按民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模式、统一绿化、统一收费标准的要求严格管理,既要保证清迁坟有去处,又要杜绝发生新的乱埋乱葬。乡镇一般以2-3万人规划建设1-3个小公墓,每个小公墓一般占地面积在10-15亩左右。没有建设公益性公墓的乡镇,今年必须至少建成一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配备2-3名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公墓的管理、看护、维修(经费可从向丧户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中列支)。力争通过3年时间,所有乱埋乱葬的坟墓全部迁入统一规划建设的小公墓。今年确保1/3村原有乱埋乱葬的坟墓全部迁入小公墓。从现在起,一律不得有新的乱埋乱葬。
三、工作分工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职责,工作分工如下:
1 、农工办、新农办: 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并监督实施。
2、环保局: 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具体牵头工作,编制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编制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各乡镇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为抓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指导镇、村工业向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集中,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彻底清理十五小,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督机制。
3、建设局: 负责指导各乡镇小城镇与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并按照规划搞好建设;促进规模小、布局散的自然村适度向镇区或农村集中居住区集中;探索推进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的集聚规模和适宜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路子;制定并推动农村垃圾收运管理与处理和适合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法,组织整治村落、街巷、庭院环境,保持村庄整洁卫生。
4、交通局: 负责农村道路和桥梁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和规划保留的村庄内部的农村道路延伸,并大力度整治农村公路两侧环境、规范道路管理。
5、农林局: 负责指导生态农业建设,指导、监督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畜禽粪便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其污染防治工作,推广使用秸杆气化和沼气一池三改工程;负责指导农村宅旁、路边植树绿化,利用村边、镇边荒地或废弃地营造环村林带。
6、水务局: 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农村河道和塘坝清淤等整治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建设部门、环保部门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水源的保护;制定农村二次改水、区域供水规划,并指导实施。
7、卫生局(爱卫办): 负责指导农村改厕,加强农村饮水卫生监测和传染病防疫;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指导卫生镇、卫生村创造工作。
8、民政局: 负责编制全市清理乱埋乱葬和小公墓建设的实施办法,指导各乡镇拿出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和管理。
9、财政局: 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必须经费安排和使用管理。
四、考核验收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由市新农办总协调、环保局具体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订考核实施细 则,并组织监督考评活动,实行月度通报、季度督查、年度考评,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列入所在乡镇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考评先进镇村由市政府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