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路径及策略|路径和策略的不同

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路径及策略

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路径及策略 一、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路径线索 (一)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内部治理线索 通过对陕西15所具有代表性的高校关于党对高校领导 体制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部分高校党委与行政、行政与学 术的权责界限不够清晰;个别高校党政决策机构人员重叠过 多;书记和校长的职权运作模式不够清晰,缺乏统一规范的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 互交错较多;少数高校领导在准确判断形势、把握大局、推 进改革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等。可见,我国党委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在实践中有待进一步完善,使党委书记和校长互 相尊重,分清职责,共同推进我国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纲 要》指出,我们要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 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在我国大学治 理组织机构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存在不平衡及不协调的 现象,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过大、学术权力过小”。学术 权力的主体―――教授及学术组织的作用不突出。在学校重 大问题的决策中,学者及学术组织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有 限,学者及学术组织的权力得不到充分体现。教授作为大学 的办学主体,没有充分发挥其在学术上的领导决策作用,学 术管理往往被行政管理所代替。[4]在陕西高校的实地调 研中,关乎学校发展的一些重大决策,相当部分的高校是由 非学术人员讨论通过;而教师考核与聘任等,也多是由非学术人员制定,教授治学的力度仍需不断加强。完善大学民主 管理需要强化学术的民主制度建设,健全校务委员会、学术 委员会制度,确保专家学者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落到实 处。建立健全专业委员会和学科委员会制度,使学术权力发 挥更加合适、准确、高效。调研显示,陕西一些高校的学术 委员会中行政人员数量偏多,学术事务被间接行政化,我们 应减少学校行政对学者和学术事务的干扰,对学术与行政进 行合理分权,防止行政挤压学术生存的空间。同时,完善大 学的民主管理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充分保障教师的权益,使 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落到实处。然而调研 表明,陕西省部分高校在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 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为广大干部师生、基层院系提供的民主 参与渠道不够畅通,方式不够多样,因此学校的民主管理实 践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外部治理线索 现代大学制度在重构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方面,需要围绕 两个基本问题展开:一是如何促进大学组织的高度社会化, 使大学与社会之间形成有机的互动机制;二是如何解决好大 学自身的发展逻辑与直接服务社会的冲突,确保大学的健康 发展。[5]一方面,大学不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大学承 担着社会服务的责任,要面向社会,了解社会需求,让利益 相关者了解学校,学校也有必要倾听他们对学校办学的意见 和建议,营造和谐高效办学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确保大学的学术性是大学发展延续的核心。大学必须抗拒那种整个 为社会服务的倾向,大学必须随时警惕自己的利益由于人们 要求它更加实用、更为适应现实、更加受大众喜爱而受到损 失。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学术自由的基本理念,通过 重构大学、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大学的学术自治与学术自 由。首先,大学自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大学应 以独立法人身份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高等教育 法》明确了大学拥有的七项办学自主权。大学更应该坚守其 学术品格与学术自治。其次,学术自由是大学享有的自由从 事学术活动的权利与义务。学术自由既指大学拥有从事学术 活动的良好外部环境,也指大学能自主治学,不受权威和社 会偏见束缚的内在“心向”,是外在自由与内在自由的有机 统一。

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策略 改革和完善高等院校内部和外部的运行机制与管理制 度,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体两面,应该高度关注以下几 个方面的改革策略。

(一)高校内部治理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改革策略 高校内部校、院、系三级组织机构的设计与实施,不仅 有利于高校管理重心下移、权力下移,激活高校内部组织机 构的活力与能量,而且能够极大地推动高校的学科与专业建 设,加速形成学校的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校、院、系三级 组织机构中,学校统筹规划,以制度建设带动全局发展;学院全面规划,以人才建设带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功能的 发挥;系、研究所等组织则集中贯彻和落实学校及学院的发 展规划与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高校内部应该继续健全和发 展“学校党委―――校内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 部”为形式的学校党组织机构体系,为发挥高校党组织的领 导作用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教授治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 制度的特质,是大学区别于企业运转模式的显著特征。[6] 通过教授治学制度模式的创新,以制度改革为教授治学创造 条件,切实保障教授治学的真正实施。在陕西高校领导体制 的调研中,我们发现有大学规定学术委员会全部由专家组成, 行政领导不介入;机关“双肩挑”干部任期内必须把主要精 力放在管理上,教务处长、科研处长等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 不允许申报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题,以保证行政权力不干预 学术权力;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术问题上的发言权和审议 权,凡是涉及学校学术方面的重大问题,都要组织有关专家 教授进行讨论,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再进行决策和实施。

这些做法使“教授治学”有了必要的组织形式和体制保证。

此外,现代大学制度倡导民主管理,不仅要重视群众路线和 民主作风,更要形成一种制度创新,不断建立健全教职工代 表大会制度,通过教代会这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 式和制度,确保教职工依法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 主管理,使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 和民主化。《纲要》强调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 度的必然要求。[7]各级各类高校需重视学校的章程建设, 以章程规范促进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章程的制定与实施, 不得违背现行的《宪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 法律条文规定的事项。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 和发展规划,实现学校管理制度的体系化,以制度创新带动 学校长远发展。此外,我们还需加强与大学章程相辅相成的 决策机制、激励机制、资源配置机制、教学机制、科研机制 以及社会服务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二)高校外部治理制度的改革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