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的完善:生殖隔离

论我国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的完善 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有可能引发基因漂移,从而造成基因污染。基因污 染一旦发生它将会给生物多样性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其后果不堪没想。隔离制度 的主要就是通过防止转基因产品与其他普通产品之间发生基因漂移,来达到防治 基因污染发生的目的。完善的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学法律制度,对于有效 地防治基因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转基因技术是一把“双刃剑”,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发展,转基 因作物种植区域迅速扩大,种植品种不断丰富,产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受国际 种植浪潮的影响,我国研发的转基因作物也进行了商业化种植,并且迅速发展。

然而,转基因作物产业化进程中所引起的基因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现实中所发生的基因污染事件,让人们意识到基因污染的真实存在和现实威胁。

基因漂移是引发基因污染的主要原因,简单地说,只要防止了基因漂 移,就完成了基因污染防治就成功了一大半。[2]隔离制度主要就是通过防止转 基因产品与其他普通产品之间发生基因漂移,来达到防治基因污染发生的目的。

由此可见,完善的隔离制度,对于有效地防治基因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转基因作物在田间种植期间最有可能发生基因污染现象,为此通过确 立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之间的距离,这样才能达到防止基因逃逸和降低风 险的目的,但我国未对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在田间种植期间的隔离距离作 出规定。与此同时我国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也缺少通报制度。相 邻农民只有对周围种植环境清楚的知道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可行的措施防止基因 污染的发生。由此可见,我国防治基因污染的隔离制度并没有彻底的贯彻实施。

健全的隔离制度应该包括转基因作物从实验室研发,到实验种植,再到产业化生 产以及后来的储藏和销售的整个过程全面隔离,由于标识制度等其他制度的缺陷, 隔离制度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我国应该加强隔离制度建设与完善,全面预防转 基因作物基因污染的发生。

二、国外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与启示 (一)国外转基因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1.美国转基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 研究表明,风媒传粉的植物,其花粉漂移有一定的规律。风媒传粉虽 然在很大程度上受环境和气候因素的影响,但是具有一定的规律,即花粉源较近 的受体植物容易受到花粉,并产生杂种,造成基因漂移。因此,为了保持种植在 种质保存地的纯度,美国转基因作物田间安全隔离距离是按照作物来规定的,玉 米的隔离距离为200米,油菜的为100米,棉花则没有规定,大豆仅要求在机械操 作的时候保持一定的隔离距离并采取措施避免因此发生的种子混杂,转基因水稻 与非转基因水稻必须保证6米左右的隔离。[3] 2.欧盟转基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 欧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制度中也确立了基因污染防治的隔离制 度。基因漂移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是生物进化的一部分,一般都在田间通过花粉 介导和种子传播发生,欧盟农业部通过技术手段测得籽油菜35公尺,玉米110公 尺(分别对应于2公顷与1公顷),作为标准的隔离间距确定规范。[4]同时欧盟的隔 离制度也包括标识制度和田间的通报制度,为了预防基因污染对环境的破坏,在 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履行隔离制度。其中标识制度有专门的条例详细作出规定, 通报制度要求转基因作物的种植者将情况报给临近的非转基因作物种植者,得到 通知后,非转基因作物种植的农民也应该主动采取措施保证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 因作物在田间的隔离距离。也就是说欧盟有将转基因作物与其近缘野生品种在实 验、种植、收割、运输和销售的整个过程都完全隔离,以避免基因污染的发生。

3.日本转基作物基因污染隔离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