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常修为政之德?这是由道德在“为政”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不同时代不同社会,虽然为政之德的内容、要求不尽相同,但为政必修德却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一条基本规律。在这方面,古今中外有不胜枚举的名言警句。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常修为政之德尤为重要。人们处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面临着很多考验,为什么多数党员干部能够经得起考验,廉洁奉公,不辱使命?为什么少数人丧失原则,见利忘义,铤而走险,滑进腐败的泥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人们的道德修养不同并由此造成主观世界的差异,是一个深层次的重要原因。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深刻指出,共产党员坚持高尚的道德修养,“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这一重要论述依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怎样做到常修为政之德?贵在一个“常”字;重在一个“修”字。在日常生活中修,在努力工作中修,在不断学习中修。“常修”,不在于有多少豪言壮语,也不在于有多么惊天动地的举动,关键在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潜移默化,在于为人民服务的一言一行,在于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基层干部的楷模周国知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很多,其中尤为可贵的,也是特别值得学习的,是他把共产党人的为政之德融入一心为民的真情之中,体现在平凡的日常工作里。他虽然没什么耀眼的“亮丽工程”、“形象工程”,但能20年如一日,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把为人民服务的崇高道德理想体现得生动具体,这是最不容易做到,也是最让广大人民群众为之动容的。
修”,即修养、行动、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加强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结合起来,做到学和用、知和行的统一。学是“修”的基本功,很难想象,一个轻视学习、不懂理论、知识贫乏的干部,会有多高的道德修养。因此,常“修”的基础是常学,首要的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此充实自己、武装自己。在此前提下,关键在于行动。我们共产党人所说的为政之德,历来是知与行的统一,是与火热的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一种人生修养,如果脱离了社会实践和个人的身体力行,所谓的“德”,就成了空洞贫乏、苍白无力的道德教条。为政之德应当运用到具体实践中。例如,2001年以来大连市工商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新形势,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的理念,即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纳入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满意的大局中去定位和思考,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发展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四年多的实践证明,建设服务型工商充分体现了常修为政之德的基本要求。这也从一个侧面启示我们,常修为政之德必须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之中。只有这样,道德才有所附丽,人生才因此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