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_

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

  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

  

  根据姚政办发[2006]30号文件印发《姚安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通知,经过半年来运行,现将实施情况反印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了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的意义、作用。一方面,编制好农村中小学预算,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预算体现着国家的方针、政策。农村中小学预算,体现着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方针、政策。反映了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能办什么、不能办什么,因此,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是否合规、合理,执行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落实,特别是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一方面,编制好农村中小学预算是进一步巩固“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预算编好了,执行好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也就夯实了。另一方面,预算编制,是增强学校依法理财观念与能力的重要手段。农村中小学,既是预算编制的基本单位,又是预算执行的基本单位。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系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依法编制预算;二是要依法执行预算。

  二、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中小学预算。农村中小学预算从形式上看是一个财务计划,是学校一年一度的财务收支计划,但实质是一项法律、一个法案,它从法律上规定了学校可以收到多少钱,可以用多少钱,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如果学校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就是违反了法律,是违法行为。预算对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来说,是要钱和给钱的依据和标准;对校长和领导来说,预算是管理的依据;对教师来说预算是领工资的依据和标准;对监督部门来说,预算是评价政府、财政、教育等部门、评价学校、校长、教师等方面行为业绩的依据和标准。通过预算管理,保证了学校的每笔开支都有根据、有来源、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

  三、学校必须规范预算编制和严格执行预算。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实事求是的做预算。预算内容要全,项目要细,数据要实,执行要严。应该用于公用的不能用于人员,应该用于建设的不能用于运转,应该用于学生的不能用于教师。预算批准后学校不得随意调整使用,也就是俗话说的“桥归桥,路归路,打油的钱不许买醋”。

  四、预算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我们学校年年都要接触,月月都要接触,甚至天天都要接触,它是融入我们工作各个方面的经常性工作,到处都存在它的身影。所以,做好预算工作,绝不能满足于或停留于一时一地的工作,而是要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年年都要抓好,月月都要抓好,时时都要抓好,也就是要常抓不懈。

  从我县中小学2006年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情况看,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1、乡(镇)中心学校没有办公经费。乡(镇)中心学校是教育局的派出机构,是联系学校与教育局的纽带和桥梁,现在每个中心学校编制4人,新机制运行后,没有办公经费,使其无法正常运转。

  2、各中小学校的校长、总务对中小学实行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预算编制的水平低,预算编制不尽合理,有待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预算质量。

  3、目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是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不是由教育系统直接发放,导致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离,给预算管理带来困难。

  4、农村中小学校大部分都附设学前班,管理费应列何科目,不明确。如果列入事业收入,按文件规定,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除收取寄宿生的住宿费外,没有其它事业收入的项目。

  总之,通过收看《讲座》,我们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建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是中国教育历史上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新机制能否成功实施,预算是手段,管理是关键。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学校的每项支出都有根据、有来源、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姚安县财政局文行股

  二OO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