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选拔赛活动方案】
“青春旋律”歌手选拔赛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唱青春旋律、扬真我风采二、活动对象面向全院有歌唱天赋和爱好的广大青年学生三、活动方式及规则本次活动分为:初赛、预赛和决赛三场初赛要求:由各系团总支承办,在各系内选拔选手参加复赛。(各系取前三名进入复赛,比赛流程及细则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和制定)复赛要求:每名选手各准备参赛歌曲一首,形式不限(民族、通俗、美声等),从各系推举的选手中取前10名进入决赛决赛要求:由复赛中脱颖而出的10名选手进行比赛(1)每名选手各自准备歌曲一首,不得与预赛中参赛曲目雷同,形式不限(民族、通俗、美声等)进行第一阶段的歌唱比赛(2)参寒服装及伴奏带选手选手自备四、活动时间、地点4月5日~4月27日为主体活动时间4月5日~4月12日初赛阶段,比赛时间及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复赛:4月19日晚6:00 地点:综合馆决赛:4月27日晚6:00 地点:综合馆五、报名方法:以系为单位统一报名联系人:张欣电话:8679203062456821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16日六、奖项安排由院团委统一组织,聘请评委会人员,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院团委、会计系二00四年四月二日附:“青春旋律”校园歌手选拔赛评分细则一、复赛评分细则本次复赛采用评委打分的方法,总分为1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歌手最后得分。为做到公平、公正,前三名选手一起打分,从第四名选手开始,每位选手演唱完后,评委依次当场亮分,打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标准如下: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2分)2、对参赛歌曲的内容理解准确,演唱处理得当,声情并茂。(2分)3、能胜任所选歌曲,表现出较好的音乐素养,音质较好,字正腔圆,无音准、节奏错误。(5分)4、台风得体,服装端庄、大方,表演动作符合歌曲内容。(1分)二、决赛评分细则本次决赛分为两个环节,仍然采用评委打分的方法,总分为10分,每次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选手本环节的得分。为做到公平、公正,每环节前三名选手一起打分,从第四位选手表演完后,评委依次亮分,打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标准如下:(一)演唱环节,共9分。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1分)2、对参赛歌曲的内容理解准确,演唱处理得当。(2分)3、能胜任所选歌曲,表现出较好的音乐素养。(2分)4、咬字准确,无音准、节奏错误。(3分)5、台风得体,服装端庄、大方,表演动作符合歌曲内容,有较好的现场感染力。(2分)院团委会计系二00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