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工作创新是会计自身建设、完善的需要,对经济发展起着主要的作用,“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需要”,经济的发展决定着会计未来发展速度和水平,面对知识经济的大潮会计创新势在必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以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严格会计监督,发挥会计的扩展职能。变预算管理的各自核算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由此浅谈实行集中核算中如何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些看法。
一、建立集中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依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业务工作的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各会计岗位的具体分工。实行会计工作分离,提高会计专业化核算水平,保证“中心”业务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管理制度方面要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内部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中心”廉洁、有效地为各有关部门正常工作服务。
二、明确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责。
1、要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分户设帐,集中核算,正确合理地使用会计处理方法,严格按帐务处理流程作业。着重强化事前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2、必须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内部制度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凭证或支出项目及违反预算使用资金等情况,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有权拒绝支付,保证资金有序、规范、合规、高效使用。
3、加强报帐员的管理和培训。各部门报帐员具体负责各部门报帐资科的收集整理、会计信息的传递、备用金管理等工作,特别是保证有关财务资科的完整和备用金的安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对各部门报帐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管理。
4、报销支付程序。各部门日常发生的小额支出,有备用金支付,超过备用金数量的、或者比较大的购买性支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部门用款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将款汇入对方单位,对于特别紧急支出,部门备用金不足时,可提出申请,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支付。
5、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按报表报送日期,定期向部门发送财务报表告供部门领导及时了解本部门的财务收支和资金结存情况,并接受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备用金的规定和管理。备用金由部门根据本部门3-4天的现金使用量提出申请,会计集中算中心按照各部门正常预算范围内予以支付。
7、银行帐户的开设和印鉴的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为各部门开设银行帐户,保证各部门核算和管理上的需要,帐户名称为各部门名称,印鉴统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
三、明确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责任主体仍是各部门,而不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结算后经济活动主体,权利不变,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有各部门自行决定,各部门必须对自已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会计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负责。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部门按业务量大小设置专职或兼职报帐员;
2、部门要严格收费管理,足额及时将收取的各类资金缴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缴入财政专户。
3、各部门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业务虽然集中在“中心”办理,但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各类资金的支配权、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仍然在各部门。
4、部门报帐员在报帐时不得发生“坐支”现象,并且要按有关规定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和票据,保证凭证和票据合法、合规、合理。
5、部门各项支出必须履行正常的报批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控制奖金、福利性补贴和招待费支出确保资金合法、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