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及其评价标准制定原则
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及其评价标准制定原则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影响着教学各个 过程,学校对于教师的信息素养方面有了新的要求,教育界 的学者们也纷纷对教师素养的内涵、培养、发展、评价等方 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文在阐释中小学教师必备的信息素养 内涵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其包含要素,描述了当前中小学教 师信息素养的现状,指出评价体制的缺失,提出了中小学教 师信息素养的评价标准制定原则。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 (2016)29-0040-02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指 导和培养教师的信息素养,如2004年12月,我国颁布了《中 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这一标准是我国颁 布的关于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方面的第一个标准,是指导中小 学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 的基本依据。当时只是简单地对中小学教师的教师交际技术 能力做了相关规定,而在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 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第十九章明确提出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 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此时的政策已经要求将信息化贯彻到教育各个方面, 比较系统化。作为信息技术的实践者和信息知识的传播者 ——教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信息素养,才能推动教育信 息化改革。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 融合是促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基本手段。虽然在国家的 重视和时代的要求下,教师素养有所提高,但是仍存在不少 问题。笔者结合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的教师信息素养培养理论 和建议,对教师信息素养的定义作了进一步的剖析和解释, 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评价标准制定原则。
一、信息素养的内涵与构成 1.信息素养基木内涵。信息素养是人们对“信息”这一 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的认识,以及人们在信息活动中所表现 出来的各种能力的综合素质,包含技术和人文两个层面的意 思。大部分学者公认其特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信息意识、 信息获取能力、信息应用能力、信息伦理。信息意识指对信 息的需求意识,这是信息素养认识层面的要素,是我们对于 识别、获取和利用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和使用意愿。信息 获取能力指在识别筛选自己需要的信息后,能采用下载、共 享、请教倾听、查阅等方法得到信息,包括对信息的选择、 判断、收集和优选能力。信息应用能力指将获取的信息为自 己所用的能力,也就是信息处理能力。信息伦理,指以“善”为目标,以非强制力为手段,调整在信息生产、传播、利用 和管理等信息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和准则。内容涉 及个人隐私权、知识产权、信息存取、信息责任、信息技术 的使用和信息的授权等具有自主性、开放性和多元性的特点。
其实,信息素养就是人们对信息技术的认知、技能、情感三 个方面表现出的综合素质。
2.教师信息素养构成。教师应具备怎样的信息素养?包 含哪几方面的内容?至今没有一个明确定义,且容易与教师 信息能力、信息技术能力、信息应用能力等概念混合。对此, 我综合众多专家的看法,梳理了一下概念,教师信息素养包 括信息知识、能力、伦理,信息能力包括信息意识、行为能 力,信息整合教学和信息技术实操能力则属于信息行为能力。
由此可概括教师必备的信息素养是:为了迎合时代的需要, 将信息技术运用到教学中,老师必须在遵守信息获取、应用 的相关道德要求和法律下,学习掌握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的 基础上,将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整合以改善教学方式、 学习方式、教学组合形式的综合能力。中小学教师作为小学 生信息素养培养的执行者,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在努力提升 自己信息素养的同时,应将其巧妙地融合于教学之中,让学 生更加高效快乐地学习,具体包含以下方面:①信息知识。
对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是促进教师信息 素养发展的基本因素,包括对信息技术的认识,多种媒体素材的加工、处理,多媒体课件的制作等。②信息意识素养。
教师首先应具有强烈的信息参与意识,才能意识到信息的重 要性,对于当前社会的信息传递方式感兴趣。其次需要敏锐 的感知到哪些信息对于教学是有用的甚至预知某些潜在的 有用信息,最后教师需要拥有获取与改造信息为己所用的意 愿。③信息技术实操能力。在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过程中, 应该习得了信息技术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运用知识,例如 各种信息的查找、获取、储存方法等,实操能力指的是将这 些知识进行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④信息技术整合能力。信 息技术整合能力不仅包括信息技术之间的整合,还包括信息 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教师在掌握各种信息技术的基本运用后, 还应当具有将多种信息技术软件灵活选择操作的能力,以便 将同一课题进行多种形式的处理和展现。⑤信息道德素养。
信息道德素养指的就是信息伦理,主要包括:信息道德意 识;
信息安全意识;
信息规范行为。当代教师,不但要懂得 与信息技术有关的道德、文化,更要严格按照知识产权等法 律、法规从事信息活动,力争做一名有责任感、有道德感的 信息技术使用者、探求者、创造者。
二、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的现状及分析 1.培训体系问题重重。当前的中小学教师素养培训重视 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忽视信息意识、伦理及与课程整合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也比较传统,具体为:学位进修、短期进 修、培训讲座等。该方式侧重灌输式灵活性差,容易使培训 与实际教学脱节,且此方式通常一年才举行一两次,时间间 隔长。信息素养是一个长期理论与实践并行,不断积累而形 成的综合能力,不能通过短期的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来改善。
2.教师个体间差异大。不同的区域之间由于信息素养的 重视程度、地理差异、学校条件等不同造成教师素养水平差 异大。地域经济发达的城市学校教师信息素养水平高于偏僻 物质条件薄弱的乡村教师。而男教师一般较女教师的信息技 术能力更强,青年教师信息素养普遍高于老教师。此外不同 学科背景的教师信息素养水平不同,一般年纪主任和信息技 术学科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高于其他学科教师。
3.评价体系不健全。至今我国没有出台一部标准来评 价教师的信息素养,也没有专门的组织来测试中小学教师的 信息素养。因为不能更加细致客观地评判教师的信息素养, 也就不能有针对性地改善当前中小学教师的信息素养培训 模式和形成相应的激励体制来促进教师自觉地提升自身的 信息技术能力。
三、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制定原则 我国教师信息素养培养起步较晚,相应标准很不完善。关于信息素养的几个方面,其中信息意识和信息伦理属于个 人认知情感,不能单独拿出来评价,必须结合一定情景。对 于信息行为能力评价则相对容易,我国对此也出台了不少标 准,如2014年6月,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标准(试行)》,开启了中小学教师新一轮信息技术应 用能力提升培训。该标准较之前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 力标准(试行)》有了很大突破,进一步强调了信息和应用 能力的重要性。在制定和执行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 中需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原则。当前我国已经制定的信息素养相关标准 中,鲜有提及信息意识和信息伦理的评判标准。信息意识具 有先导作用,一个老师若不能摒弃传统教学观念,哪怕是掌 握了信息运用技术,也难以主动地将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 行整合。信息伦理涉及一个教师的信息道德、信息行为规范 等,作为信息素养的传递者,教师若不能以身作则尊重他人 的知识产权,那如何要求他培养出的学生自觉遵守信息道德 准则,规范自身的行为和活动呢?因此,在制定和执行中小 学教师信息素养标准时,应全面考虑测评,至于具体测验方 法,我建议结合多种情景来设置量表评判。
2.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标准的制定与执行要考虑到 地区差异、性别差异、教龄差异、学科差异等,不能死板僵硬,忽视实际。在制订了主要标准后,应陆续出台子标准以 便中小学教师进行自评,发现自身问题,从而对症下药。因 此子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背景和学校物质环 境。
3.主次分明原则。任何标准的出台都有重要和次要条目, 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里,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尤其是信息 技术与课程的整合能力是重中之重。
4.可接受原则。标准的制定和评估对象都是人,那就得 注意尺度,尤其是对信息伦理部分的测评标准,一定要注意 人性化。要让老师乐于参与标准测评,而不是产生抵触心理 虚假参评,使教师信息素养标准流于形式。
5.客观性原则。信息素养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必须客观, 不能掺杂太多个人主观因素,这就要求标准的制定条目尽量 设置客观,才能让测评结果准确,具有参考价值。
6.借鉴研究原则。目前全球关于信息素养评价还没有全 面的标准出台,属于一个新事物,我们不能闭门造车,要多 研究学习其他国家信息技术标准的长处,结合我国的实际, 对我国现行的信息技术标准不断修改完善。总之,信息素养标准作为评价个人信息素养能力、指导 信息素养教育实践的指南,并为在信息社会探讨信息素养提 供一个框架,具有高层次的参考价值和宏观的指导意义。分 析当前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的现状,本人认为信息素养标准 缺失是改善当前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的一大障碍,合理科学 全面地信息素养标准有利于信息素养培养模式的建立与完 善。在制定标准之前一定要有原则,以相应的原则作为根基, 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的制定就会如鱼得水,不至于偏离了正 确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刘润英.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及其培养策略探析[J]. 教师教育研究,2008,(10):103-104. [2]蔡连玉.信息伦理:概念内涵与特征[J].情报杂志, 2007,(7):94-96. [3]何亚明.中小学教师信息伦理素养调查与分析[J]. 教育导刊,2013,(8):33-36. [4]李晓飞,康淑敏.中学教师信息素养现状与发展—— 以山东省为例[J].中国远程教育,2012,(3):85-89.